中国人为什么总觉得存钱不如买保险

龚宏勋 2020-01-17 15:50:00

推荐回答

存钱被农业银行忽悠,买成了中国人寿保险,根据险种不同,处理方式如下:一、退保若保费不是太高,交的时间不是太长,即一二年,还是分期投保,这样可以进行退保,二、继续投保1、若是意外险,就是一年一交,不交就表示放弃,可以不用管,意外保险都是一年管一年,不交则没有意外保障2、若是投保时间相对长,分期交保费,再坚持几年,则交清,可以不用退,这时退保现金价值就少,也不划算。3、趸交,保险则进行一次性交清,则退保不划算,保险违约,有一定损失,而继续履行保单上的相关条款,有保障,还可以保本,双保障,双保险。提示:保险退保与继续履行,视当事人实际情况来判断执行。
齐晓兵2020-01-17 15:56:07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答

这个就要看你需求的方向了,理财保险有理财保险的优点,存银行也有存银行的优点。理财保险目前市场上分两种缴费的方式,一种是一次性的缴费,业内叫做趸交。还一种是每年投或者每月投的,叫期交。首先理财保险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但是李四呢,钱基本长时间放在银行不动,这个时候看着别人也都去买银行短期理财也想跟着去。其实这个时候短期理财是不适合李四的。因为短期理财都有个申购期一般是3天到7天。然后到期之后还有一个到账日,一般是1天到4天。根据银行的不同产品的不同来定的。虽然短期理财收益很高,但是李四总是购买短期的话其实一年下来真正在理财的时间是不多的。有可能你这样的理财方式还没有一次性存一点的定期高。因为你每次的申购期,到账期都要浪费你的时间。这个时候李四还不如选择中期或者中长期的理财。亲打字好累的~~我不打了。总体来说理财也要看很多的,并不是盲目的去理财,要根据自己的资金,接受风险的承受能力,接受的时间长短,购买的目的。不是说存银行一定好,也不是说理财保险一定好。而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去选择但是理财是肯定需要的,有时候你不经意间的理财也会为你以后带来很多的财富的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希望写了这些能给LZ一点点的意见吧。

5万执行的是最低标准

在中国,银行的理财业务相比于国外起步晚、发展慢,理财产品品种也是寥寥无几。2011年时,银监会发布了第5号文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其内容是对理财产品销售的一些约束条款。

《办法》中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是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从低到高至少要有五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一步细分。《办法》规定的分级标准之下,限定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不得少于5万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为了加强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薄弱环节的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媒体如电视、电台等公共渠道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宣传。同时银行也不得夸大某理财产品、更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具体办法如下:

第十三条(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第十六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

以此来看,为了按《办法》执行,又不丢掉客户,5万是最低的标准,这不是银行决定的,而是监管曾决定的,《办法中》把客户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承担分级。为了保证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和权利便给出了最低标准: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消费理念的转变
因为现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的消费理念都开始了有所转变,尤其是对于单身的年轻人来说,创业投资都是他们挣钱的途径,那么自然就需要一笔钱来作为资本,所以就可能会把钱拿来做为本金去投资;带来消费理念,还包括了其他的兵种,现在的人们都比较注重于自己的生活质量,因此他们更想要把平时的生活过得好,而不是说把钱死板地存在银行里面一动不动。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会拿着自己的钱去旅游,这就是很好的一个追求生活品质的表现。
刚需族为买房做准备
因为我们都知道,也看到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许多人都开始热衷于买房,因为房子对人们来说也算是一种比较有价值的东西,虽然有的人不可能一次性全款买房,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付首付或者是房贷也是很需要一笔金钱的,那么自然就不会把手中的钱拿去银行存起来了,尤其是现在的刚需族,可能手里面没有什么钱,但是其实都是在为买房做准备。
银行利率的不断调整
因为我们都知道,银行的利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利率的不断调整,人们对于利息的变化和看法就会有所不一样,可能在以前,人们更加注重的是利息,但现在看来,把钱存去银行,还不如自己拿去做其他的,有需要的事情,这也算是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了。可以说这几点原因都是非常现实的,所以现在才会很少有人把钱拿去银行存起来。

民间借贷与投资的区别

投资与借贷虽都是一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但其在性质、来源、运用及目的等方面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借贷是一种债,投资虽也有协议,但不是债,而仅仅是对自己所有物权利的处分;借贷可担保、可转移,而投资一般不可,但可转让;

2)借贷是一般所有物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而投资仅是占用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仍享有不完全的支配权、使用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3)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一定的收益或效益,而借贷的目的则可能是多种的,虽大多数的借贷也是为了经济的目的,但有的借贷是无偿的;

4)投资所可能获取的效益是未来的、不确定的,而借贷如果是有偿的,则应该是确定的;

5)投资的来源可以是自有,如自身的收益等,也可以是借贷资金;借贷一般是有支配权的所有物;

6)投资形成的形态有多种,一般为真实资本或金融资本;而借贷则为所有物的所有权的转移,对出借者来说是所有物的暂时消灭;

7)投资收回的是效益,而投资本身一般是不能收回的(联营除外),"抽逃出资"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借贷则是可以而且是应该收回的。投资承担有亏损的风险,而借贷则可通过担保、债务转移等来减少风险,投资则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