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里面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双重征税是什么表现形式

黄琪雄 2019-11-05 2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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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双重课税,是对同一经济关系中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税。这种课税在对公司征收的公司所得税及其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尤其是现代股份制经济充分发展之后,对股份公司收益的征税,及对股东个人收益的征税,就是典型的双重课税。因为对股份公司而言,它是法律上规定的法人,必须向政府承担法律义务。而对公司的员工而言,它们是法律上规定的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是股东的个人财产;而股东从公司分得的股息和红利,是股东的个人收益,都必须依法纳税。但从股份公司和股东的关系来说,股份公司由股东个人的股票价值组成,而股东个人分得的股息和红利,则来源于公司的利润,二者之间存在着交叉关系。因此,对它们都予以课税,实际上是不合理的。扩展资料:按国际惯例做出了相应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⑴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中国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其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⑵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低于按中国税法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⑶纳税人境外已缴税款的抵扣,一般采用分国不分项抵扣境外已缴税款的方法。其抵扣额为:境内境外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xx来源于某国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对于不能完全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某些内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采取“定率抵扣”的方法,不区分免税或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6.5%的比率计算抵扣税额。双重征税。
龚宗跃2019-11-05 22: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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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以下六类: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扩展资料税收优惠一、免征适用范围:⒈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水果等种植;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⒊中药材种植;⒋林木种植;⒌牲畜、家禽饲养;⒍林产品采集;⒎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作业与维修;⒏远洋捕捞;⒐公司﹢农户经营。二、减半征收适用范围:⒈花卉、茶及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的种植;⒉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所得税。
    米大同2019-11-05 23:02:38
  • 增值税是针对企业在生产销售货物时增值的那部分进行征税,而且增值税是通过抵扣等方式最后转嫁到最终消费者身上,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上都不承担税款;而企业所得税,是针对企业最终的利润进行征税。因此二者不存在征收双重税收的问题。
    管火金2019-11-05 22:06:05
  • 双重征税一般发在国际间,如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我国政府要征企业所得税,当外商将利润汇出时,还要征收汇出税也叫预提所得税。利润回国后,所在国政府还要征收所得税。我国税法一般规定,来源与国外的利润也要征收所得税,但是在国外交的税可以按一定的形式抵免。另外,未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国际间各国大部签订了税收协定,高于国内税法,规定对于居民、非居民纳税人由谁征税的问题5税收优惠的饶让抵免的问题。
    龚小章2019-11-05 22:02:56

相关问答

渤海信托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20亿元,是河北省内唯一一家经营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控股股东为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0.22%),海航资本控股是海航集团核心产业集团之一,截至2013年3月底,资产规模超过2800亿元。渤海信托2013年获“中国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奖项,更是在“2013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中成为唯一一家荣获 “中国最佳管理信托公司”奖的信托公司。截至2013年底,渤海信托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881.79亿元。但是,13年十一前夕,渤海信托对自己的一款产品进行了罕见的“最后关头叫停”。从公开资料上看,这款名为“渤海信托——四川中药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的产品,于9月3日开始发行,计划募资3亿元。按照信托公司和销售公司拟定的计划,本应在9月30日成立第一期。但是9月30日,客户纷纷将资金打入信托账户后,渤海信托却临时叫停了这一款产品,其给客户的理由是:“融资方意向有变化”。但是其给第三方销售公司的理由是:“网上有消息说融资担保方涉嫌传销诈骗,有风险。随着各种信托计划频频爆出问题,信托公司正在越来越谨慎地处理手头的企业融资案例。渤海信托还是有过危机事件的。但是对于信托的风险,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现在存在于市场上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种,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有限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主要是采用查账征收,根据25%利润额的进行纳税;以企业实现了一年1000万的利润为例,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剩余的750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0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最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可以说税负是相当重的。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方法来节税呢?1、企业选址企业扩张时,我们需要合理布局生产资料和生产能力,主要是从生产经营需要的角度来考虑的。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虽然这些地区有些属于落后地区,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入驻这些地区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税率,对于企业节税来说可以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有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加速城市的发展开放了各种优惠政策,比如用政府财政金对企业进行补贴、奖励等,这些都是对企业有利的税收优惠,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并同当地经济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这里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洼地政策,只要将企业注册在有优惠政策的税收洼地注册式,不用实地办公,两种方式:1、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财政扶持奖励。2、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其增值税还有返还奖励,通过纳税筹划解决企业成本、个人所得税、分红等问题。2、创立独立的公司重新注册一家独立的销售公司,可以用来分担企业的招待费用、广告费以及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假设一个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为M,业务招待费为N,则当年可抵扣的招待费用为Mx5‰与Nx60%的较小者,只有在Mx5‰=Nx60%时企业才能完全抵扣业务招待费,即N=0.83%M。但是企业的招待费不可能完全按照这个比率来实现。3、用有限的资金做更多的事用有限的资金做更多的事,说起来很复杂,但是很简单就可以实现。收入确认的延迟:在时间上做功课,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企业在交易中处在优势地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最迟收款日期,到期后再开具发票。但是对方企业在这个日期之前就将货款完全付清,企业却没有将开具销项发票,此时,企业就可以占有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权,可以利用这些资金做更多的事情。延期支付或分期支付:同理,企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在到达付款日期之前,企业收到货物并没有付款,此时企业依然有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权,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理论,企业可以用这些资金赚取更多的利润。4合理利用法规根据法规规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起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的150%在税前摊销。所以企业可以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以此来降低税基。5、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我们要树立守法意识,主观上不能有偷、逃税的观念。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时刻随着国家法律的变动更新自己的税法知识,不能落后于法律。要树立全局意识,使税收筹划的方案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要选择能够使企业发展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而不是能够给企业节税更多,却不能给企业带来发展的方案。
企业所得税预缴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因为以前我国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有税收的不同,但是现在这点已经没有了。现在的两种办法是:第一:按本年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数计算缴纳;第二:以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或按季的平均计算缴纳。第一类办法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收入-成本-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第二类办法是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按月季预缴时的征收计算方法;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
近两年海外信托需求开始兴起,是因为其多元化的功能逐渐被发现。除了投资理财 、代际传承、慈善等本土信托的通途,海外信托还具有以下四大优势:
1.更强的保密性。海外信托的保密性极强,大部分离岸司法辖区内信托根本不需要注册,很多海外信托外界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即便是一些经典的海外信托案例 会将该信托的存在暴露在公众视野下,但非信托参与人很难了解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都能得到更强的保密。
2.更灵活的税务规划。必须要强调的是,“通过信托可以避税”的说法是错误的,能否避税需要综合信托财产的类型、收益形态、税务人身份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即便是海外信托也是如此。但是,海外信托设立地点选择更具灵活性,能够充分利用各个国家不同的税收制度,通过税务规划,实现信托财产及收益少交、免交税费或者税务递延。
3.更彻底的资产隔离。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是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是只有全权信托的信托财产才是完全独立的。所谓全权信托就是完全由受托人决定信托财产的运作,并不是所有的海外信托都是全权信托,比如美国信托分为可撤销信托和不可撤销信托,只有不可撤销信托才是全权信托。而在我国的信托法下,根本没有全权信托概念,不止有些信托约定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管理,而且我国信托天生具有可撤销属性,即便是现在已经有不可撤销信托,也只是限制了委托人的撤销权,并没有限制其他人撤销权。我国《信托法》规定,如果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4.规避外汇管制。一方面全球经济下行下,为了分散风险;另一方面发掘海外市场的投资机会,比如到泰国、越南等国炒房,我国高净值人群的海外投资需求增加。但是除有留学等特殊合理需求并提供有效证明外,个人一年只能兑换5万美元 或等价外汇,这些外汇远无法满足海外投资者的需求。因而很多投资者另辟他径,比如购买劳力士手表等奢侈品再退货换汇、借用他人外汇额度等。但我国这两年外汇管制趋严,对买卖外汇、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现、支票套现等行为严格管控,稍有不慎就会触犯刑法。而海外信托受离岸司法辖区监管,可以通过在外汇管制宽松地区设立海外信托配置海外资产,规避外汇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