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托有哪些特点,懂的朋友分享一下

黄玲惠 2019-11-05 22:35:00

推荐回答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个人信托的特点:
1、目的多种多样
对个人来说,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量不同,财产形式不同,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
2、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
在个人信托业务中,作为受托人的个人只要符合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规定,就可以充当个人信托的受托人。
3、在个人信托业务中受托人首先接受信托财产
从受托人的职责上看,在个人信托业务中受托人首先接受信托财产,对财产进行管理运用确保其增值或保值,其次受托人常常也同时承担起受益人本身的责任。
4、个人信托中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
早期的个人信托都是非营业信托,受托人主要是因为与委托人有比较密切的关系才接受信托,为了私人情谊不收信托报酬,受托人主要是个人,后来信托机构的出现,许多人把信托事务委托给信托机构,但非营业信托仍占有相当大比例。
赵飞耀2019-11-05 22:54:13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个人信托的特点:个人信托中既有营业信托,也有非营业信托。
    beifohuang2019-11-15 02:00:12
  • 个人信托的特点:目的多种多样。 对个人来说,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量不同,财产形式不同,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
    齐有利2019-11-05 23:00:12
  • 特点:受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在个人信托业务中,作为受托人的个人只要符合法律上对受托人的资格规定,就可以充当个人信托的受托人。
    窦连秀2019-11-05 22:36:14

相关问答

1、陆游家训南宋诗人陆游,一生写下26条家训传给后人,告诫后代:“仕宦不可常,不仕则农,无可憾也。但切不可迫于衣食,为市井小人事耳。戒之戒之。意思是说,当官不如务农,一辈子不做官也不要紧。自己耕种,衣食无忧,这样的生活是非常好的,人生没有什么遗憾。切记,千万不要为了生存而去做坏事。2、曾国藩家训晚清四大名臣之一的曾国藩,勤奋、俭朴、求学、务实的家训家风一直为曾家后人所传承。曾国藩曾留下十六字箴言家风:“家俭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意思是,节俭能使家庭兴旺,勤快会使身体强健。既勤劳又节俭,人生才能高枕无忧。他不肯将金钱留给后人,曾写信对女儿曾纪芬说:“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官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盖子孙若贤,则不靠父辈,亦能自觅衣食;子孙若不贤,则多积一钱,必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大玷家声。故立定此志,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以银钱予后人。意思是,为官应当清廉,当为民请命,不是为了发财。子孙全靠自己,何须我来帮衬。所以,我绝对不留一文钱给后人。3、纪晓岚家训清代第一才子纪晓岚家教很严,对子女有“四戒”“四宜”的要求。四戒是:一戒晚起,二戒懒惰,三戒奢华,四戒骄傲。四宜是:一宜勤读,二宜敬师,三宜爱众,四宜慎食。四戒”与“四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相补充,相映生辉。既告诉了后人什么不该做,又告诉了后人应该怎么做。4、诸葛亮《诫子书》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夫学,欲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慆慢则不能研精,险躁则不能理性。释义:这是诸葛亮在晚年时写给他八岁儿子的一封家书。在这封家书中,诸葛亮要求儿子要勤学励志,从淡泊和宁静的自身修养上下功夫。切忌心浮气躁,举止荒唐。文末又谆谆教诲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5、周希陶《增广贤文》积金千两,不如明解经书。养子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有田不耕仓廪虚,有书不读子孙愚,仓廪虚兮岁月乏,子孙愚兮礼义疏。人不通今古,牛马如襟裾。释义:积蓄千两黄金,不如多买书籍传给后代。养儿子不教育和养驴没有区别,养女儿不教育和养猪没有两样。有了田地不耕,粮仓也会空虚,有书籍不读,子孙必定愚笨。粮仓空虚生活就没有保障,子孙愚笨就会不讲礼义。同你长谈一次话,收益胜过读十年的书。一个人不能博古通今,就如同牛马穿上衣服没有什么区别。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国内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分业管理的要求,已经成功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包括本外币):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银行存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贷款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十)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一)办理同业拆借;
(十二)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另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