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父母又失踪小孩户口怎样上

黎演真 2019-11-05 2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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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扩展资料:无条件为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列举出八类可落户的无户口人员。其中包括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等情况的无户口人员。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无条件落户满足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体现了全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可以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是为了满足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任务》指出,要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重点关注了“随迁子女”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需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任务》指出,深化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人口100万—300万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龙小纯2019-11-05 2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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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提供出生证明及未婚生育证明就可以上户口了。
    齐昌广2019-11-05 23:02:29
  • 跟着父亲的户口。
    赵高定2019-11-05 22:19:50
  • 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下面详细解释:一般会是以下几种情况:1、孩子属于婚前出生;2、孩子是计划生育规定之外出生的,属于超生;3、孩子不是子亲生的属于抱养的;4、孩子是弃婴,没有去相关部门登记直接养育的。第一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后三个月内及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按照户籍办的要求补全各种资料,孩子就可顺利入户登记了。第二种、按政策要求缴纳一定年限的计划外生育费才可办理入户登记。有些家庭,不愿交纳相关费用,等孩子大了,不得不上户口的时候,办理起来就会麻烦些,为了证明孩子是亲生的,需要做DNA亲子鉴定。第三种、抱养的孩子,上户口操作起来也很麻烦。先看你是不是合法领养的。如果符合领养条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是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的。如果不是合法领养的,就不具备上户口条件,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四种、养的弃婴,首先要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是弃婴后且确定无人认领,才能建立领养关系,之后可以按照户籍办的要求办理入户手续。
    龚宇辉2019-11-05 22:05:52

相关问答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有同样的上户口的权利,需要有出生证明、部门地区需要缴纳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具体费用以当地情况为准;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省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私生子可以上父亲户口。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孩子未在医院出生的或无法证明孩子在医院出生的,根据文件,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人员,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局面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所以建议拿上亲子鉴定证明,去所在地县卫生计生局申领。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一般需要的材料有:一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二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需要带《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三假如《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扩展资料《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出生证-非婚生子女。
一些基本的信息是要写上的,比如你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等之类的,能详细就详细一点,这是没坏处的。现实中这类情况,很多人都是托了关系少掏点。也可以借助这次人口普查上户按照这次人口普查公安部的文件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可先行上户。但每个地方的具体执行是不同的,有些地方仍然会要求出具了计生部门办理的出生证明才能上户,这样就又牵扯到了罚款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但明确的是,就算是先行上户,计生部门仍有权追索罚款。因为上户与违反计生条例是两个概念。至于具体罚款数目计生条例没有明确数目,对比一下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写。原则上是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年收入的2.5到3倍但根据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一、对于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的人员,要在认真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二、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的人员,可按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较低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具体的办理还是要咨询自己当地的派出所与计生部门。现实生活中要办理未婚所生的子女户口的,还存在着一些麻烦。这涉及到计生部门的手续,还有抚养费等等。但是只要有人口出生,那么他就是合法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没与对此做出具体规定。但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如果小孩父母和小孩的爷爷奶奶已经分户,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落到爷爷奶奶的户口簿上:1、父母死亡,户口已经注销。2、父母俱在,因特殊情况无法尽到抚养义务的,如犯罪坐牢,患有精神病,或经相关部门核实,孩子人身受到父母威胁,已经不适合和父母居住在一起的。3、因上学等原因实际与爷爷奶奶居住在一起。说明: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爷爷奶奶的户口在上海等大城市,而父母的户口在外地,则还应该符合当地户口迁移的有关条件。新生儿户口可以随爷爷奶奶吗亲属投靠情形:1、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5、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3、身份证;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扩展资料:相关知识上户口一、给孩子上户口申请书范本XXX派出所:申请人:姓名,年龄,电话等基本情况。申请事由:本人于XX年X月X日在XX地医院生育一男孩,现取名为NN,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申请入户,望准予申请为盼。申请人:手写年月日二、新生儿上落口具体流程:1、为宝宝取好名字。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带好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核实后,会写上“核实无误,准予入户”并盖居委会公章,然后告诉你要去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三、新生儿上户口的办理条件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2、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四、所需材料1、父母户口簿;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3、出生医学证明;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孩子户口不能随父亲?网友这个特殊困难解决了。
非婚生子,孩子随男方落户,就一定需要做亲子鉴定。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9〕96号》: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非婚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