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家农村换届选举又出现了不正当的拉票,抢票。威胁,恐吓,威逼家族宗族势力的选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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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你可以网上搜索。
黄盛楠2019-11-05 23: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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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暴力手段,即对选民、代表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殴打、捆绑等人身伤害的手段或者捣乱选举场所,砸毁选举设施进行破坏;2、威胁手段,即以暴力伤害、毁坏财产、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选民、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实施精神强制进行破坏;3、欺骗手段,即虚构事实,散布、扩散各种谣言或隐瞒事实真相,以混淆视听进行干扰破坏;4、贿赂手段,即利用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甚或女色勾引、收买选民、代表或有关工作人员以进行破坏;5、伪造选举文件,即伪造选民证、选票、候选人的情况资料、选举文件进行破坏;6、虚报选举票数,即对选民、代表的投票总数、赞成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数等进行以少报多或以多报少的虚假报告进行破坏;7、其他手段,如撕毁选民名单、候选人情况;在选民名单、候选人名单、选票上涂写侮辱性词句;对与自己不同意见的选民、代表进行打击报复;等等。扩展资料刑法条文第二百五十六条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立案标准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2号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搜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2、以暴力破坏选举场所或者选举设备,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产生不真实的选举结果或者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非法选举有效的;4、聚众冲击选举场所或者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使选举工作无法进行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由上述规定可知,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当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破坏选举罪。
龚宇龙2019-11-05 2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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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梅金莉2019-11-05 22: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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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思想教育机制感化人。把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基层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首要措施来抓,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基层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培训。2003年以来,共有450多人次参加了教育培训活动。在教育内容上注重针对性。把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针对不同对象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达到不同的教育目的。在教育形式上注重多样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以身边的案例、事件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开展榜样教育和警示教育。在教育时段上注重选择性。注意把握教育时机,在干部职务变动、过年过节等特殊“关口”或者群众对某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提前进行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二是建立有序竞争机制选拔人。有计划地推进党的新鲜血液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培养。一是有计划地发展党员。严格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拓宽选人视野,把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头人、发展农村经济的经纪人和其他具有正面凝聚能力的农民优秀分子,吸纳到党组织中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二是有计划地培养干部。加大培养力度,由乡镇党委从有致富本领和发展潜力的党员中选好苗子,帮助他们成为致富能手和致富带头人,提高公信力,在各个方面有意识地加以培养,不断充实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三是有计划地引入竞争。探索引入适合农村选举实际的正当竞争机制,依法打击贿选拉票现象,削弱家族、宗族势力对村干部选举的影响,保证农村各类优秀人才会参选、能当选。在2019年的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县共立案查处了7件贿选案件,涉案人员达30多人,其中壶镇镇新和村贿选案的涉案金额近10万元。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制约人。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加强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二是强化行政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管理体制,探索赋予监察机关不受同级党政领导影响和制约的独立办案权,使之能相对独立地依法行使监察权。三是强化经济监督,加强财务监督制度,用法律制度保证财会监督人员的政治、经济地位不受监督对象支配,依法独立行使经济监督权,切实抓好对本单位执行财会制度情况的监督。四是强化群众监督,明确便于群众对权力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监督方法,依法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尝试给予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成为制约违纪违法行为的锐利武器。2003年以来,所立400余件案件中有230多件就是通过多渠道监督体系发现问题后被查处的,共兑现举报奖金5万余元。四是完善法纪惩防机制警示人。推行村干部述廉考廉、民主评议、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及时掌握村干部廉政情况,建立廉政档案,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纠正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经济转轨、体制变革等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获取预警信息,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类信访件,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对反映属实的问题,严肃查处。严肃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和严重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影响重大的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违纪违法行为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政治、经济上给予沉重的打击。2003年以来,全县共有242名农村党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占全县违纪党员总数的56%,其中有村干部76人,占全县农村违纪党员总数的31%。仅2004年,全县共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农村党员11人,占全县受处分人数的11%,涉案金额累计达500多万元。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督促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建立定期排查摸底制度,对领导干部在反腐败工作上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方式,既运用纪律处分手段,又善于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以及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个干部,真正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得到贯彻和落实。
龚小萍2019-11-05 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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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联方:
1、融资方 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注册资本 8.5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融资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对其发行的 2015 丹阳高新债债项评级为 AA。
截止2019年3月,公司资产总额1,914,395.00万元,负债总额1,084,773.04万元,所有者权益 829,621.96 万元, 2018 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121,173.4 万元,净利润 30,195.75 万元,信用情况良好。
2、担保方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是丹阳市委市政府丹发组[1993]1 号文件批准,是由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止 2019 年 3 月,经发总公司资产总额 1,819,195.91 万元,负债总额922,699.80 万元,所有者权益 896,496.1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0.44%, 2018 年共实现营业收入 211,516.53 万元,净利润 38,772.24 万元,信用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