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中的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如果一部分本金提前偿还,怎么处理?

樊慧荣 2019-11-05 2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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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分期付息,利息和本金是分开支付的,所以计入应收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利息和本金同时支付,所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
龙宏辉2019-11-05 22: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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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如:假设你2019年2月买了债券,这项债券是2019年1月发行的5年期债券1000元,利息4%,每年付息到期还本,那么你买入这个债券的时候刚过了计息期却没有发利息,那么你买入的价格中就含有这笔没有支付的利息。但是你已经有了取得该笔利息的权利,所以不应该把这笔利息计入到金融资产的初始成本里会计分录为:借:交易行金融资产应收利息贷:银行存款扩展资料:计算的一次还本付息,即将每年的加入下一年度的中参与对利息的分配及使用。债券利息。
    齐斯琴2019-11-05 23:02:35
  • 1、MBS:抵押支持债券或者抵押贷款证券化。MBS是最早的资产证券化品种。最早产生于60年代美国。用途:利用贷款集合体定期发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现金流入发行证券,并由政府机构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机构对该证券进行担保。2、CDO:资产证券化家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标的资产通常是信贷资产或债券。用途:通常创始银行将拥有现金流量的资产汇集群组,然后作资产包装及分割,转给特殊目的载体。扩展资料:债券的基本特征:1、偿还性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2、流动性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3、安全性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4、收益性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MBS-CDO-资产支持证券-CLO-债券。
    黎益仕2019-11-05 22:06:01
  • 债券偿还的方式: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1、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2、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3、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日期的偿债方式。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1、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发行额的一定比例,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2、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1、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2、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四、抽签偿还和买入注销1、抽签偿还是指在期满前偿还一部分债券时,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偿还债券的号码。2、买入注销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场价格从二级市场中购回自己发行的债券而注销债务。
    龙岚珺2019-11-05 22:02:52

相关问答

融资融券在交易时是一种必须存在操作,但是对于很多的新手朋友来说,很多的人可能并不知道改如何入手去做,还有一些人即使知道怎么去操作也只是了解一个大概的模型,并不是真正的透彻的了解了。所以这些投资者在操作时就有一定的可能性会吃大亏。在这里如果你想在融资融券时交易就需要注意一些事项,这主要是包括以下几点。一、盈利和亏损都将进一步放大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的特点,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时,盈利和亏损都将进一步放大。假设投资者有资金1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0.5,折算率为0.7,先买入股票100万元,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则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融券业务也同样存在风险放大的情况。二、融资利息、融券费用按自然日天数计算融资融券交易不仅仅需要支付交易的手续费,还需要支付利息费用。投资者无论是进行融资交易还是融券交易,都需要支付利息费用。融资利息按照实际使用资金的自然日天数计算,自融资交易指令成交当日起至融资债务结束之日止。而融券费用按照投资者实际使用证券的自然日天数计算,自融券交易指令成交当日起至融券债务结束之日止。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到期未足额偿还融资融券本金及息费或者未按融资融券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偿付权益补偿价款的,证券公司会对逾期的本金以及息费收取罚息。三、实施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在下述情况下,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实施强制平仓:一客户信用账户处于平仓状态而且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补足担保品的;二投资者融资融券合同终止仍有未清偿债务;三投资者融资融券合约到期仍有未清偿债务;四司法机关依法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
目前,《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对投资者的资格有要求,并没有规定境内境外资本,但一般信托公司的合同上会有限制境外投资者的要求: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国内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分业管理的要求,已经成功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包括本外币):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银行存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贷款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十)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一)办理同业拆借;
(十二)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另外,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