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黎炎图 2019-11-05 21:23:00

推荐回答

不同类型企业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有效期是永久的,终止有效期的情况主要有自己主动去注销执照、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吊销执照两种。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是一年的,到期后再续外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期一般可定为20年,最高30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有效期为一般为10年,到期后可办理延期手续。代表处登记证的有效期为1年,需每年办理延期。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米增建2019-11-05 22:19:1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有效期可在三证合一证照上看到,一般有效期20年,30年,至不约定期限不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齐晓曼2019-11-05 23:02:05
  •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上可以看到其有效期,一般有效期20年,30年,至不约定期限不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下为“”中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详细内容: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9/0629/c70731-27225579.html。
    齐晓曼2019-11-05 22:05:17
  • 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每年在工商局网站做年报就可以了。为了简化公司注册流程,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为一个证件,现在只需要在工商登记一次,三证合为一个证件,"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三证合一后,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期限一致。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行政管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一号的营业执照。 由以上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这个内容就可以看的出来。现如今的三证一照已经省去年检这一流程了,而且只需要每年上报工商局就行了。即省了时间,而且也变的简单方便了。而且现在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相信也会有更多方便快捷的方法。
    连丽萍2019-11-05 22:02:07

相关问答

2019年新的《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期限的内容。具体变更的内容如下:一、取消申请的身份限制。暂行条例》规定的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人员范围为“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条例》扩大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二、从业人员人数再无限制。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两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从业人数最多为8个人。条例》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人数不再进行限制。三、放宽经营范围。按照《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只能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新《条例》规定只要法律和政策不禁止的行业,就可以进入。四、营业执照不再有期限。条例》取消了《暂行条例》中有关“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的,由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营业执照”的规定和关于“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需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和向异地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营业执照”的规定。营业执照也由过去的四年有效期限变为长期有效,因此无需每四年更换一次营业执照,但每年仍需按规定验照。此外,个体工商户异地经营的,经营者可直接在经营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同时还取消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五、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条例》中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有所放宽,只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不再将注册资金作为登记事项。实际上,《暂行条例》和《条例》也未对注册资金数额作出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