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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不可少,按买卖房产一样交税。但房价就不需评估了,按法院的裁定上的房价交税。
龙宇飞2020-01-17 0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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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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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房产,先被一家法院A查封,后来另外一家法院B查封,因不能实行重复查封,对B法院房管局实行轮候查封。后来法院A向房管局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查封房产进行解封,并办理备案和产权。请问:房管局应该怎么做?问题中事实没有阐述清楚。A法院要求办理的备案和产权的对象是原来的被查封人还是权利人呢?如果是被查封人的名下,那么办理完备案和产权后,依照B法院的裁定进行查封。如果不是办理到被查封人名下,则办理完备案和产权后,因为房屋的权利主体已经与B法院的裁定书中的被查封主体不同,故不能再依照B法院的裁定进行查封了。
龙小马2020-01-16 23: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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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流拍即可以物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也就是说,第一次流拍后,只要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就可以以物抵债。您的回答全部错误。
龙存钰2020-01-16 2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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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符合以物抵债的条件,但以物抵债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同意。申请执行人可以拒绝接受以物抵债,产生的后果仅仅是法院对拍卖财产解除查封,但申请执行人还可以继续申请执行。
黄田镔2020-01-16 23: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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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应写明:一、执行根据、标的的计算;二、拍卖三次已经流拍,应该以物抵债;三、执行标的大于或小于拍卖底价的情形,小于拍卖底价的情形申请执行人要补足差额;四、申请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物抵债的税务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书面合同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简单来说,此项规定把“以物抵债”的情况,当做“销售”来处理,这就需要缴纳增值税。扩展资料:不能以物抵债的物品1、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2、抵债财产欠缴和应缴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已经接近、等于或者高于该财产价值的。3、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4、财产已先于我行抵押或质押给第三人的。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依法被以其他形式限制转让的财产。6、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药卫生设施等。7、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8、尚未建有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9、依法列入城市房屋拆迁范围或者集体所有土地征用范围的房屋、土地使用权。10、其他无法变现的财产。以物抵债。
管爱民2020-01-16 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