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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每月的工作时间,但有规定每日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连东青2019-11-06 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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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8号)同时废止。
齐景伟2019-11-06 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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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在里面。21.75是不剔除法定假日后计算的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黎珊颖2019-11-06 1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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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加班费计算案例:小王每月工资3000元,春节7天都在加班,那么加班费计算如下:前3天为法定节假日,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300%;后4天为双休日调整的,公司可安排补休,无法补休的,每天加班费为3000÷21.75×200%;以上两项总计: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本月如无其他加班,工资总计:2344.83+3000=5344.83元加班费只与“制度计薪日”或日工资有关。
辛国爱2019-11-06 15: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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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制度工日指的是法律规定的劳动天数。现行的年制度工日是250。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黄皓莉2019-11-06 15: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