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除了发放小额贷款外还从事哪些业务?

龙坚毅 2019-11-06 1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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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除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对外投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活动。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应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樊扬诗2019-11-06 15: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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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有限制,贷款公司只可以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不可以全国经营。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扩展资料:1、根据《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2、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赵颖隽2019-11-06 16:01:38
  • 1、面对的人群不同消费金融公司所面对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并没有将融资大门朝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敞开。2、贷款范围不同与消费金融公司相比,此前在多个省市都已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似乎贷款范围更广泛。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对象重点放在从事种植业的生产者和经营者身上。2、成立机制不同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机制,既不同于商业银行,也不同于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它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外部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这些指标都低于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连伯煌2019-11-06 15:55:57
  • 我有个朋友就是开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小额贷款公司除了贷款发放外,没什么其他内容了,有的都是账外经营的,像和银行合作为借款人做转贷的过桥资金或放高利贷之类的,呵呵。建议你做这个可以分几个阶段去了解:第一你得先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这个模式推出的背景和国家推出这个模式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和效果;第二是目前一般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内容、业务的操作流程、业务服务的主要对象等内容;第三是反推按目前的模式是否达到了成立初期政府想达到的目的,未达到目的的外部原因和其贷款公司内部的原因;第四是重点了解其内部客户服务的模式的优点与缺点,是否有其他的改进可以促进其服务的覆盖面达到最终的效果。你如果能先在网上梳理一下这4点内容,整理充足的信息,再来动笔写,那我相信你写的思路会清晰很多,先多为自己的思路做下铺垫吧。
    齐昌盛2019-11-06 15:37:41

相关问答

申请成立步骤: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核准机关应在当地确定一家银行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银行,并委托该行监测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现金流和贷款资金流向,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指定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报告。11.小额贷款公司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金融办或政府指定的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2.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按要求向公司股东、相关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省政府金融办有权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以适当方式,适时向社会披露其中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13.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银监会指出了三条路小贷公司资金来源途径: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转制村镇银行准入条件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满足《城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改制工作作出决议。债权债务处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1.各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清晰,治理目标科学,考核激励机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2.具有完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覆盖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且执行到位。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5.资产应以贷款为主,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6.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7.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三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其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同时对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五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优先改制。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