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人民银行“高利贷”是如何界定的?

黄玉烨 2020-01-23 1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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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作出过相关的规定: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龚少红2020-02-05 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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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对于高利贷的定义,我国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规定了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四倍利率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明确说什么就是高利贷。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类,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用一句俗语“欠债还钱”完全就能概括。至于社会上说到高利贷,一般涉及到暴力追债,黑社等性质会,属于刑事犯罪,该类型借贷因涉嫌刑事违法,借贷的钱属于法律定义上的“赃款”,按规定应收归国家,如警方已立案调查,借款人就不用还给放贷人,至于借的钱该如何处理,办案民警会具体告诉你的。其次,你属于未成年,一般而言,正规合法的贷款机构都不能对您进行借贷,建议报警,是否涉及套路贷。最后,再次提醒:当前贷款机构众多,建议大家多做对比咨询,选择正规合法的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管照秀2020-01-23 21:51:04
  • 在当前中国究竟利息定为多少才是高利贷,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观点,综合起来,目前是存在三种观点: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有的学者认为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国家银行贷款利率,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否则即构成高利贷;2、高利贷应有一个法定界限,但这个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3、第三种观点即使法学上经常出现的所谓“折中论”,在此姑且就先不写了。那么总和上面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法学观点综合来看的话,个人比较赞同第一种,即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都是依照本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当约定的利息已经高于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后,法官会主动要求债权人将利息降低。很难说高利贷是否违法,不过利息畸高的话,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但是明确的是高利贷在司法实践中不得予以支持和保护。
    龙巧云2020-01-23 21:00:07
  • 以前,放高利贷的确可能涉嫌犯罪,罪名是非法经营罪,而且有不少判例支持。在2019年以前,个别地方司法机关将民间高利贷行为定性为刑法第225条第4项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判刑。而近些年,从最新的判例和相关司法文件,笔者认为,单纯放高利贷很难构成犯罪,特别是对律师而言,应该用无罪视角看待此问题。1.监管层对高利贷的态度一直比较谨慎。比如2002年人民银行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对高利贷就有明确了的界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该份文件还明确提出要求取缔高利贷行为。因此在一段时间内,放高利贷行为的确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2.此种担忧是由判例支持的,如泸州中院编号为临刑初字第6号。3.但是,该判决一年后的2019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指出,高利贷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关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故对何伟光、张勇泉等人的行为不宜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更具代表性的判例发生在2019年广东茂名“黑老大”李振刚涉黑案中,2019年9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其中李振刚因放高利贷而被原一审判决认定的非法经营罪,法院认为放高利贷行为虽非法,但根据法律,不足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2019年内江市曾继安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彭志飞非法经营罪一案也具有相当代表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发放高利贷,获取非法收益,涉嫌非法经营罪。而该案辩护律师提出放高利贷的行为不属于非法经营罪,仅应对在放贷过程中涉及强迫交易行为的部分定罪处罚。最后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为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类似案例还有2019年内江被告人成某某、祁某、邱某某等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一案,当事人虽因放高利贷被控非法经营罪,但最终只应暴力催收等被判敲诈勒索等罪。而且即使在2019年以前,也有放高利贷未被认定非法经营罪的案例发生,如2019年上海户某某非法经营罪一案,被告人只因暴力催收而被判非法拘禁罪,其发放高利贷的行为未被评价。类似案例还有2019年扶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王金龙、赵刚被判聚众斗殴等罪一案中,法院认为,经查,目前我国刑法对典当行发放信誉贷款和担保贷款的行为并无明文规定,同时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规定,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被告人王金龙、赵刚在经营典当业务过程中发放信誉贷款和担保贷款属于超越经营范围,不应以犯罪加以追诉。4.而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则对高利贷的处理有直接借鉴意义: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判例,大部分法院对发放高利贷的行为没有作具体评价,而湖南省高院2019年再审改判无罪的杨国强案则给出了较谨慎的解释:2019年杨国强因放高利贷被判非法经营罪,后经湖南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理由是:杨国强非法经营一案,岳阳市二级人民法院认定杨国强为牟取高额利息,筹集资金于2019年11月24日、27日先后2次以8%的月利率借款184万元给他人,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该案经本院再审,认为杨国强以其自有合法资金放贷,放贷对象单一,次数少,亦并非以高利放贷为主业,其行为没有扰乱市场金融秩序,不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故再审改判无罪。而湖南省高院2019年再审改判无罪的杨国强。笔者认为,此判决理由依然较为慎重,并没有在实质上认定高利贷的非罪化,或者说是逃避了对比问题的论述。对比更具有指导和参考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中,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未取得贷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形下,以发放高利贷为主要业务,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放高利贷贷款月利息2%~15%不等,贷款金额上千万元。法院认为,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要件,在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对发放高利贷行为定罪量刑依据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刑法应当坚守谦抑性品质,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不宜将此类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因为,通过这些判例,笔者坚定的认为,行为人没有获得相关贷款资格和许可,向公众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但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边华英2020-01-23 20:00:07
  • 什么叫做高利贷,大家都知道高利贷利息很高,那么高利贷利息多少?首先,高利贷的利息同借款金额、期限、利率都有关系。大家常问的高利贷利息其实关注的是高利贷利率。只要高于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就相当于高利贷了。什么叫做高利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对此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法律只是对高利贷中,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部分进行保护,要是超过这个标准的话,则法律是不予保护的。高利贷违法吗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其次,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最后,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高利贷界定《民法总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我国目前银行个人贷款利率是6个月至一年期为6.12%,1-3年期年利率为6.30%。即: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高利贷合同高利贷合同有效吗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高利贷利息怎么算高利贷既然是贷款给他人,然后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行为。一高利贷利息是多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也就是说,高利贷的利率依个人交易而定,但是都超过了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否则,不构成高利贷行为。二高利贷利息怎么算?高利贷是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借贷。举个例子具体说明高利贷利息怎么算:如果借高利贷15000元,约定利息是6分,也就是每一元钱每月的利息是6分钱,相当于月利率为6%,那么,一年本利和=15000×1+6%^12=30182.947元。这远远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借的越多利息越高,这也正是很多人因为借高利贷倾家荡产的原因。高利贷怎么处理高利贷逐渐成为了社会毒瘤,借款人一方面抱怨高利贷给生活带来的艰难,另一方面却又对这种现状无可奈何,形成了一个怪圈。那么,如果遇到高利贷该怎么处理?一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二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三因为赌博等犯罪行为产生的高利贷属于恶债,可以拒绝偿还。如果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夫妻双方要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任何一方追讨。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另一方追讨。高利贷犯罪吗《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高利转贷罪,因此单纯的放高利贷的行为并不会涉嫌构成犯罪1、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以高利转贷罪论处。我国《刑法》175条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即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至于为什么借高利贷无罪,这是个大命题,相对于高利贷定罪更难,这是法律专家和法律制定者讨论的范筹。
    赵风萍2020-01-23 1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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