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的介绍

黎炽森 2020-01-17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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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是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
黄盘明2020-01-17 15: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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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一项任职资格,2019刚开始有的,教材是2019.1.25印发出来的,目前要求期货公司如果开展这项业务,必须有一名高管,5名从业人员取得这项资格,所以还挺重要的,如果想取得该项资格,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业经验,所以会限制一部分人报考的。
    黄瞻云2020-01-17 16:59:54
  • 期货公司作为企业,其性质曾长期是业界人士较为困惑的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法规的完善,期货公司的企业性质逐渐明晰:期货公司是金融企业,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期货公司应该发挥哪些职能,特别是现阶段,我国期货公司应该发挥哪些职能,都是关系到今后市场发展和监管政策取向的重要问题。本文将通过研究金融中介理论并结合我国期货市场实际来探讨这些问题。一、金融中介的内涵及类别金融中介的内涵随着金融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发展不断演进。在以银行类金融中介机构为主的时代,金融中介的本质就是完成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在最终借款人和最终贷款人之间插入一个第三方。也就是说,金融中介既从最终贷款人手中借钱,又贷放给最终借款人,既拥有对借款人的债权,也向贷款人发行债权,从而成为金融活动的一方当事人。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中介机构的范围在不断扩大,金融中介的内涵更加丰富。一般看来,现代金融中介机构就是从事金融合同和证券买卖活动的专业经济部门。金融中介最通常的分类方法是根据业务划分,主要包括存款类中介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等存款机构、契约储蓄类中介主要为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和投资服务类金融中介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共同基金和投资基金等。二、金融中介理论的发展及主流观点金融理论研究领域中,金融中介理论分为“新论”与“旧论”。新论”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不同的转型服务进行了更细致的识别与分析,更深入地探寻金融中介如何运用资源以博取有用信息、克服交易成本从而通过改变风险与收益的对比来实现这些转型。旧论”将金融中介提供的服务等同于资产的转型,金融中介向客户发行债权,而这些债权与其自身持有的资产具有不同的特点。把金融中介视为被动的资产组合管理者,只能根据他们在市场上所面对的风险与收益情况完成组合选择。
    边向南2020-01-17 15:59:33
  • 第二十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要求,每月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信息。第二十九条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负责监督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合规性定期检查,并依法履行督促整改和报告职责。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应当包括本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合规性及其检查情况,并重点就防范利益冲突作出说明。第三十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进行检查。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未取得规定资格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或者任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第三十二条期货公司或其从业人员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针对具体情况,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其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形。期货公司或其从业人员出现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龙小艺2020-01-17 15:36:50
  • 第二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制定防范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与其他期货业务之间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隔离机制,并保持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相对独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期货公司应当作出必要的岗位独立、信息隔离和人员回避等工作安排。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当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检查落实。第二十四条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与客户之间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客户利益优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同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应当遵循公平对待的原则予以处理。第二十五条期货公司总部应当设立独立的部门,对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实行统一管理。期货公司营业部应当在公司总部的统一管理下对外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第二十六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第二十七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与交易、结算、风险控制、财务、技术等业务人员岗位独立,职责分离。
    齐晓怡2020-01-17 15:19:08

相关问答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及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证券、基金、期货三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将得到统一规范。登记备案办法》共七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机构登记、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及备案、投资运作及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日常报告与自律管理、附则。中基协方面称,《登记备案办法》有三大起草思路:一是消除证券、基金、期货三类机构在市场准入、投资范围、业务规范、备案监测等方面的差异,统一相关自律管理标准、程序,细化纪律处分类型和适用情形。二是结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以放松管制、强化管理、防范风险为重点,加强通道业务、第三方机构、分级杠杆以及短期激励等规范,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底线。三是针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特点,对其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出特殊监管要求,比如防范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值得注意的是,《登记备案办法》将资产管理业务载体统一为资产管理计划,取消“一对一”、“一对多”的形式要求,并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统一,同时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了不得投资的四类情形,从制度规则上消除了证券、基金、期货三类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载体和投资范围方面的差异。出于激发市场活力考虑,《登记备案办法》取消了资产管理计划最低初始规模和最高规模上限的要求,在符合合格投资者相关要求情况下,由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自主决定资产管理计划规模,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产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销售压力。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将证券投资咨询界定为,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证券投资咨询发展初期主要表现为“股评”形式,特别是媒体股评。随着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和投资者需求的深化,证券投资咨询逐渐演化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研究报告两种基本形式。这两种基本形式是市场自发探索的结果。一方面,自1998年,证券投资基金起步发展,监管上也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经营机构,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基金对专业证券研究的需求增强,证券经营机构相继探索独立证券研究,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发送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包含证券投资价值分析意见,业内将发布研究报告活动俗称为“研究咨询”。研究报告成为证券公司维护和服务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手段,并且对证券市场定价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普通投资者咨询服务需求的深化,简单“股评”已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始探索提供面对面的、有针对性的证券投资建议、理财规划等专业咨询顾问服务,建立一支顾问服务队伍,投资顾问服务模式逐渐形成。从境外成熟资本市场情况看,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研究报告是国际投行的两类服务内容。两类业务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则予以规范,由投资顾问和研究分析师两种不同的角色承担。如美国《1940年投资顾问法》及相关规则对投资顾问业务作出规定;《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全美证券商协会《2711规则》对研究报告和研究分析师作出规范。当前境内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对投资顾问服务和独立证券研究的探索方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