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可以在期货公司保险保险操作吗

连伟英 2019-12-21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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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保费,是经过精算的,不会超过100%赔付的,客户把一年的保费交给保险公司时,即使1年后全部100%赔付出去,保险公司是无偿占有1年时间,其资金成本为零,理论上,保险公司不应该赚取客户的保费,也称为承保利润,而应该拿收取的保费去投资去资金运用,产生利润,才是保险公司的真谛。而现在国内保险公司,即要吃承保利润、也要赚取资金运用的利润,所以大家感觉保险很贵,其实都是保险公司的固定资产、人员工资等花掉的。
赵风群2019-12-21 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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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消费者”概念出炉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9年我国的保险业全球排名第11,目前全球排名第2。追求做大做强的目标已经成为历史,提升品质,成熟稳健将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新方向。针对保险法修改草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于海纯如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说,保险法的不断完善是我国保险业稳健发展的内在保障,此次保险法的修订将紧跟市场形势变化,对长期困扰保险市场的顽疾加大处治力度。另外,“犹豫期”“保险消费者”等不少新的提法也呈现在征求意见稿中。10月14日上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修订原则上进一步放松管制,完善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管。对人身保险、财产险、资金运用、监管处罚等方面的法条进行了修改。剑指市场主体违法成本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飞对记者说,此次修改是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第一次修改在2002年,当时是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做了一次小范围的修改,重点放在了与世贸规则不统一的保险事业条款上。第二次修改在2019年,修改力度较大,重点集中在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上,以保险合同为重点修改对象。2019年这次,主要集中在保险事业监督条款的修改上,保险合同法律条文的修改也有亮点。长期从事保险业法律诉讼的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律协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滨认为,此次保险法的修订意义重大。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中国的保险事业近几年发展迅猛。目前我国保险资产规模已突破十万亿。全国保险业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已近200家。但长期以来,保险市场在做大做强思路的影响下,以保费论英雄,导致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的收入,在产品营销上不择手段,造成了保险行业发展中的销售误导、理赔难、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给保险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信用危机。李滨所反映的问题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均有相应的体现。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修改。有媒体评论指出,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于海纯看来,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也是中国保险市场积极与国际接轨的一个信号。在全球性的消费者保护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中国的保险立法也在不断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大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一个备受关注的亮点是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法律制度。在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中明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不得少于二十日。不少业内专家表示,犹豫期法条的增加,是保险法在保护消费者立法方面的进步,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详细了解之后做出更为理性的选择。然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李滨却提出了相反意见。我个人认为犹豫期入法之后,可能会对保险消费者造成不利的影响。李滨对记者说,法律赋予保险消费者以犹豫期的前提是相信消费者应该能够“吃透”所购买保险产品,并且要求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将意味着消费者对保险合同完全认可”。然而在实践中,很多消费者拿到保险合同之后并不注意解读产品信息,或者受到销售误导,往往在搁置一两年后,到第二个缴费期时才发现问题,想反悔却为时已晚。李滨说:“犹豫期的设定前提,不仅需要投保人及时了解合同内容,同时更需要市场主体讲规则、讲诚信。有待于整个保险市场的水平的提高。犹豫期的执行效果可能差一些,但是这个制度是必须有的。于海纯认为,犹豫期的入法顺应了保险业发展的大势,存在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对于犹豫期法条,于海纯提出了一些建议。签收保险单和合同成立还不是一回事。于海纯指出,征求意见稿显示,“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然而实际应用中,签收保单的时间和合同成立时间并不等同。保险公司往往在保险条款里,约定一个合同成立的时间,例如“保费交足之日起,合同成立”。这会导致消费者因为拖欠一部分保费,致使合同无法成立。从而,犹豫期无从算起。另外,“保险消费者概念的提出,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亮点。于海纯对记者说,保险消费者的概念学术界已研究、讨论许久。2019国务院发布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以及保监会的很多文件对此概念都有过引用,现在将其列入保险法的条文,是“事理之当然”。但这并不代表当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法院可以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海纯说,“上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就提出了建议,明确把保险消费者列入消法的范围。但由于保险消费者并不是一般性的消费者,界定问题、细节问题比较复杂,因此立法机构并没有通过我们的意见。概念提出了,怎么保护还有待探讨。放松管制利好中小险企记者注意到,此次保险法修改中,一个明显的趋向是对市场主体的管制放松。征求意见稿首条明确提出要“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其中,放松业务管制方面主要涉及两项新规,“首先,在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保险,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业务;其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在李滨看来,放松管制,有助于推动整个保险业的发展。目前,对于大量涌入保险市场的中小企业而言,其商业信誉难以与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匹敌。从而需要转向保费较高,保障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作为主营业务,例如,年金保险。但制度上的樊篱给保险企业产品结构的转向带来很多阻碍。此次保险法的修改,从法律上认可了这种业务结构方面的变化,疏通了企业发展的渠道。保险企业还面临着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的问题。李滨认为,当大量资金进入之后,保险公司将对投资需求愈加强烈,但保险法对于投资渠道的限制较多,一些企业因为繁琐的手续、过多的费用,导致运营不畅,利润减少。此次修法中明确提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将极大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促使保险企业运营良性循环。与此同时,一些保险业专家对征求意见稿中放松管制的倾向表示担忧。于海纯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放松管制的修改方向,确实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留出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意味着在实践操作中,重大股权投资形式不再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不仅大大节省了审批程序,也体现了国家对保险市场主体的信任。然而,一些重大的股权投资,例如海外投资,由于涉及金额巨大,一旦监管不到位,将会使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海纯说:“在这些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专门指出,重大股权投资时是否还需要国务院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监管趋严险企违法成本提高在放松管制之外,此次保险法修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以财产险理赔难为例,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百二十四条中首次提出,“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行为”。对应第一百七十九条中明确,“如有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现行的处罚是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此项法条的增加,大大加强了处罚力度,有利于纠正乱象。李滨说,针对财产险理赔难问题的治理,现行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给出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但仔细解读就能发现,在这则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授予监管部门处罚权。这就导致财产保险公司明明知道违反规定,却又往往利用拖赔的方式,迫使被保险人接受不合理的赔付,从中谋取暴力。另一方面,一些保险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有权利要求赔付,也不清楚由哪家监管机构应该对违规、违法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致使财产险理赔难问题长久难以解决。除非事故较大或者有媒体聚焦,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较好地履行先行赔付的义务。李滨说,天津港600717,股吧爆炸事故后,中国人保天津分部在事发的第4天就支付了2000万元。但目前他代理的一宗木材加工厂的理赔案件,由于案件影响力较小,人保的先行支付金额迟迟不能到位。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在很多保险纠纷案件中,投保人往往会被迫接受保险公司开出的不公平的理赔额度。另一方面,投保人即便胜诉,保险公司的赔付也仅限于应该给付的理赔款。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律师费和误工期间的经济损失很大。而保险公司自有专业的法务团队,保险理赔款诉前给付和诉后给付并没有什么差别。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很突出。李滨说,“这次保险法就明确了,保险公司不依法履行法定的义务或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监管部门就可以进行处罚了,这对于众多保险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罚款几十万对于一些经营较好的保险企业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保险公司给消费者赔付两万块钱就是很大的事情。于海纯认为,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主体侵权行为进行惩罚时,亦需对消费者加大救济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违规单位加以纠正并处罚金,金额从5万至20万增长到20万至100万,但却没有提到对于投保人的补偿措施。于海纯建议立法部门应该设立保险消费者保护法,作为保险法的有益补充。
    籍宝霞2019-12-21 19:54:36
  • 操作风险是指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等市场参与者由于缺乏内部控制、程序不健全或者执行过程中违规操作,对价格变动反应不及时或错误预测行情,操作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越权交易、隐瞒头寸、隐瞒亏损、超限持仓、过度投机、误导客户、挪用保证金等等。2、市场畅阀扳合殖骨帮摊爆揩风险信用风险是指期货市场中买方或卖方不履行合约而带来的风险。
    齐晓兵2019-12-21 19: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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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很长时间,资产管理业务仍将以商品交易顾问,则立即通知该交易员进行减仓以降低资金利用比例,并要求交易员于当日收盘以前处理完毕。若交易员未能按要求降低其资金使用比例,则风险经理有权强制实行减仓或平仓行为,记录减仓或平仓行为,同时将情况上报至风险总监。一旦发现交易员没有按照预先制定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如套利型基金进行了单边的趋势投机交易,或者是单品种基金进行了多品种组合交易,又或者是组合的比例不符合预先设定的要求,则立即通知该交易员停止当前的交易模式,调整到符合交易规则的交易模式,记录上述具体情况并上报至风险总监。根据基金净值的变化相应调整投资的策略,并严格监控其执行。当基金单位净值≥0.95,期货投资上限为30%不变;当出现0.95>基金单位净值≥0.9时,及时召集交易员及风险委员会就基金的策略及风险管理出谋献策,并相应降低期货投资上限至20%;0.9>基金单位净值≥0.85时,再次就基金出现大幅亏损的情况召开研讨会,商议提高基金收益率并适度严控风险的对策,相应地降低期货投资上限至15%;0.85>基金单位净值>0.80,将资金使用比例的上限调整为10%,实时关注交易员的操作并控制风险;当基金单位净值=0.80时,立即通知交易员停止交易,并将所有头寸清空。应定时对各种类型的产品和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如计算相应的风险值,并根据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等数据提出意见以供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参考,如出现某账户或某类产品风险值过高,应召集管理层或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商讨,以降低相应的风险值。操作标准风控人员需严格按照规定监控和处理交易员管理的账户风险。风险处理应按照基金净值排序,优先处理基金净值低的账户。减仓或强制平仓手数:根据交易规则计算超出限额的资金,然后计算出相应手数进行强平。有多个品种时,优先平掉交易方向不利的头寸。若有风险合约封住停板,应优先处理能够成交的其他持仓品种。客户有入金或者交易员自行减仓后仍未满足资金使用比例限额要求的,风险总监仍将减仓直至满足标准。对套利型基金强平时应对其头寸进行等数双边平仓。遇法定节假日,因保证金比例临时提高,可按照原风险处理办法执行。
"“保险消费者”概念出炉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019年我国的保险业全球排名第11,目前全球排名第2。追求做大做强的目标已经成为历史,提升品质,成熟稳健将成为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新方向。针对保险法修改草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于海纯如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说,保险法的不断完善是我国保险业稳健发展的内在保障,此次保险法的修订将紧跟市场形势变化,对长期困扰保险市场的顽疾加大处治力度。另外,“犹豫期”“保险消费者”等不少新的提法也呈现在征求意见稿中。10月14日上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共新增24条,删除1条,修改54条,修改后共9章208条。修订原则上进一步放松管制,完善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监管。对人身保险、财产险、资金运用、监管处罚等方面的法条进行了修改。剑指市场主体违法成本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飞对记者说,此次修改是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以来的第三次修订。第一次修改在2002年,当时是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保险法做了一次小范围的修改,重点放在了与世贸规则不统一的保险事业条款上。第二次修改在2019年,修改力度较大,重点集中在加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上,以保险合同为重点修改对象。2019年这次,主要集中在保险事业监督条款的修改上,保险合同法律条文的修改也有亮点。长期从事保险业法律诉讼的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律协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李滨认为,此次保险法的修订意义重大。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中国的保险事业近几年发展迅猛。目前我国保险资产规模已突破十万亿。全国保险业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已近200家。但长期以来,保险市场在做大做强思路的影响下,以保费论英雄,导致一些中小保险公司为了增加保费的收入,在产品营销上不择手段,造成了保险行业发展中的销售误导、理赔难、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给保险市场带来了严重的信用危机。李滨所反映的问题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均有相应的体现。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修改。有媒体评论指出,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此外,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于海纯看来,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也是中国保险市场积极与国际接轨的一个信号。在全球性的消费者保护主义思潮的影响下,中国的保险立法也在不断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加大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此次征求意见稿中一个备受关注的亮点是人身保险合同犹豫期法律制度。在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八条中明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合同,应当约定犹豫期。投保人在犹豫期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及时退还全部保险费。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不得少于二十日。不少业内专家表示,犹豫期法条的增加,是保险法在保护消费者立法方面的进步,有利于消费者对保险产品详细了解之后做出更为理性的选择。然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李滨却提出了相反意见。我个人认为犹豫期入法之后,可能会对保险消费者造成不利的影响。李滨对记者说,法律赋予保险消费者以犹豫期的前提是相信消费者应该能够“吃透”所购买保险产品,并且要求消费者在犹豫期内及时提出异议,“否则将意味着消费者对保险合同完全认可”。然而在实践中,很多消费者拿到保险合同之后并不注意解读产品信息,或者受到销售误导,往往在搁置一两年后,到第二个缴费期时才发现问题,想反悔却为时已晚。李滨说:“犹豫期的设定前提,不仅需要投保人及时了解合同内容,同时更需要市场主体讲规则、讲诚信。有待于整个保险市场的水平的提高。犹豫期的执行效果可能差一些,但是这个制度是必须有的。于海纯认为,犹豫期的入法顺应了保险业发展的大势,存在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探讨。对于犹豫期法条,于海纯提出了一些建议。签收保险单和合同成立还不是一回事。于海纯指出,征求意见稿显示,“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算”。然而实际应用中,签收保单的时间和合同成立时间并不等同。保险公司往往在保险条款里,约定一个合同成立的时间,例如“保费交足之日起,合同成立”。这会导致消费者因为拖欠一部分保费,致使合同无法成立。从而,犹豫期无从算起。另外,“保险消费者概念的提出,又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亮点。于海纯对记者说,保险消费者的概念学术界已研究、讨论许久。2019国务院发布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意见》以及保监会的很多文件对此概念都有过引用,现在将其列入保险法的条文,是“事理之当然”。但这并不代表当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时,法院可以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海纯说,“上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就提出了建议,明确把保险消费者列入消法的范围。但由于保险消费者并不是一般性的消费者,界定问题、细节问题比较复杂,因此立法机构并没有通过我们的意见。概念提出了,怎么保护还有待探讨。放松管制利好中小险企记者注意到,此次保险法修改中,一个明显的趋向是对市场主体的管制放松。征求意见稿首条明确提出要“放松管制,改革创新,释放市场发展动力。其中,放松业务管制方面主要涉及两项新规,“首先,在人身保险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保险,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中增加年金业务;其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风险管理为目的运用金融衍生品。在李滨看来,放松管制,有助于推动整个保险业的发展。目前,对于大量涌入保险市场的中小企业而言,其商业信誉难以与中国人寿、等大型保险公司匹敌。从而需要转向保费较高,保障相对较低的保险产品作为主营业务,例如,年金保险。但制度上的樊篱给保险企业产品结构的转向带来很多阻碍。此次保险法的修改,从法律上认可了这种业务结构方面的变化,疏通了企业发展的渠道。保险企业还面临着资金的保值和增值的问题。李滨认为,当大量资金进入之后,保险公司将对投资需求愈加强烈,但保险法对于投资渠道的限制较多,一些企业因为繁琐的手续、过多的费用,导致运营不畅,利润减少。此次修法中明确提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形式,将极大减轻企业的经济压力,促使保险企业运营良性循环。与此同时,一些保险业专家对征求意见稿中放松管制的倾向表示担忧。于海纯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放松管制的修改方向,确实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留出了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意味着在实践操作中,重大股权投资形式不再需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不仅大大节省了审批程序,也体现了国家对保险市场主体的信任。然而,一些重大的股权投资,例如海外投资,由于涉及金额巨大,一旦监管不到位,将会使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海纯说:“在这些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专门指出,重大股权投资时是否还需要国务院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监管趋严险企违法成本提高在放松管制之外,此次保险法修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以财产险理赔难为例,征求意见稿中第一百二十四条中首次提出,“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未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行为”。对应第一百七十九条中明确,“如有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现行的处罚是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此项法条的增加,大大加强了处罚力度,有利于纠正乱象。李滨说,针对财产险理赔难问题的治理,现行保险法第二十五条给出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但仔细解读就能发现,在这则法条中,并没有明确授予监管部门处罚权。这就导致财产保险公司明明知道违反规定,却又往往利用拖赔的方式,迫使被保险人接受不合理的赔付,从中谋取暴力。另一方面,一些保险消费者并不清楚自己有权利要求赔付,也不清楚由哪家监管机构应该对违规、违法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致使财产险理赔难问题长久难以解决。除非事故较大或者有媒体聚焦,保险公司才有可能较好地履行先行赔付的义务。李滨说,天津港600717,股吧爆炸事故后,中国人保天津分部在事发的第4天就支付了2000万元。但目前他代理的一宗木材加工厂的理赔案件,由于案件影响力较小,人保的先行支付金额迟迟不能到位。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在很多保险纠纷案件中,投保人往往会被迫接受保险公司开出的不公平的理赔额度。另一方面,投保人即便胜诉,保险公司的赔付也仅限于应该给付的理赔款。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律师费和误工期间的经济损失很大。而保险公司自有专业的法务团队,保险理赔款诉前给付和诉后给付并没有什么差别。这个问题在实务中很突出。李滨说,“这次保险法就明确了,保险公司不依法履行法定的义务或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监管部门就可以进行处罚了,这对于众多保险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好事。罚款几十万对于一些经营较好的保险企业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保险公司给消费者赔付两万块钱就是很大的事情。于海纯认为,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主体侵权行为进行惩罚时,亦需对消费者加大救济措施。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违规单位加以纠正并处罚金,金额从5万至20万增长到20万至100万,但却没有提到对于投保人的补偿措施。于海纯建议立法部门应该设立保险消费者保护法,作为保险法的有益补充。
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研究一下:1、制定原油投资计划做原油投资,投资者首先要制定投资计划。分析利多因素时不能忽略利空消息,列出看跌信号时也要预防上涨威胁。看对出追兵,开错出救兵,这些都要包括在整套计划中,甚至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赚多少,最严重的情况下亏多少,都应事先计算好。除非执行之前,市场有重大突发性因素出现,否则不应轻易改变计划。2、控制开仓比例,开仓比例不能过大只有当积累了充分的原油交易经验以及拥有持续良好的交易记录时再考虑逐步扩大开仓比例。对于初涉原油投资市场的新手,建议开仓比例不要太高,同时根据市场走势,建议采用“累进战术”分批开头寸,以有效分散风险。3、止损常伴左右,并且严格执行当原油价格向自己操作的有利方向运行时,可以设置止损进行风险控制,但是反过来当价格向不利于自己开仓方向运行时,可以设定止损及时出仓,这样就有效的缩小了损失。一般来说,短线操作时建议设置相对比较小的止损,中长线操作时可以设置相对大些的止损。另外止损点的设置不要比强制平仓点更远,不然还没到止损价就被强制平仓,这样止损价也就不起作用了。4、止赢不容忽视因为未平仓部位产生的浮动盈利不算真正盈利,只有平仓结算才是真正获利,所以在达到自己的投资盈利目标的基础上,合理的设置止赢,保障自己的盈利也是很重要的。一般来说短线操作,止赢可以相对小些,长线操作,止赢相对大些。5、关注市场热点,顺势而为作为原油投资者,关注市场热点是非常重要的。在充分了解市场信息的前提下,及时把握市场节奏,顺势而为,可以降低不必要的损失,让您获得更大的收益。投资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多多研究市场,增进对市场的认知度对于交易是非常有帮助的。除了上述原油投资技巧外,投资者还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解析基础面知识,分析各个经济数据特征和各个币种的特性,熟练掌握技术面知识并用以来分析市场,培养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预测力,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投资风险,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关注期货达人网,知道的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