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失效后再复效不会影响理赔吗?

赵顺顺 2019-12-21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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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多是因为投保人因缓交保费,或者是停止交费造成合同中止,这时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或部分保险责任,在投保人交费和补交费后,合同效力自动恢复或经投保人申请后,保险人同意后恢复保单效力扩展资料:所谓保单失效,是指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分期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导致保单效力暂时停止。这时,保单进入“沉睡”状态。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单就此“长眠”。一般而言,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即履行手续使保单的保障功能不受影响。如果超过两年未进行相关申请,保单则将永久失效。新华保险业务人士表示,几种情况都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一是投保人因职业、工作、家庭住址等因素变化,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方面取得联系,而造成保单失效;二是投保人无力续缴保费;三是投保人耽误或忘记缴费日期;四是投保人因个人原因不准备续保,或打算选择其他替代性产品。2019年8月初,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指出,新一轮清理的对象定为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生效、截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缴费期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按照保监会的部署,第一阶段清理的主要是短期失效保单,第二阶段清理的重点为长期失效保单。幸福人寿业务人士表示,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需要提供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户名为投保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以及保险公司指定填写的其他资料即可,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包括新华保险、幸福人寿、民生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在前述《通知》下发后至今的一个季度内,均以活动的方式普及“保单复效”的概念,以促进进入“休眠期”的保单被再度激活。中国日报:保单失效别放弃“唤醒”保障可还原。
赵飞超2019-12-21 23: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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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保险复效等于从新投保。新购买的等待期多久,复效后的等待期就是多久。
    连佩忠2019-12-21 23:58:19
  • 一份寿险保单,缴费期往往长达十年、二十年,漫长的缴纳期,有些保户免不了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缴费,导致保单“断缴”、失效。保险复效是让失效保单可以利用复效功能“起死回生”,但要注意某些特定条件。据了解,复效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断两年期限内,保户与保险公司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如果两年后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单就将彻底“死亡”。不过,保单复效是有成本的,特别是健康险因为牵涉到观察期、健康状况等问题,可能面临加费,甚至复效的保单在出险时出现得不到理赔等情况。另外,办理复效保户还需要交纳一定的滞纳金。在线咨询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龙小英2019-12-21 23:38:55

相关问答

保单不一定要被保险人签名,但是涉及到人参保险的其被保险人必须知情,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名,被保险人是非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国人寿保险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利益:一、被保人初患重大疾病时生效180天后,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重疾保险金,合同终止。例如:保额为10万元,则重疾保险金为30万元。二、被保人因病生效180天后或意外伤害身故,按基本保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例如:保额为10万元,则身故保险金为30万元。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一、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文件;4.公司要求的申请人能够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联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1.保险单;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扩展资料:康宁终身保险是一赔三的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合同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种。保险特点:权益转换、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贷款。产品于1999年上市,2019年升级。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康宁终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