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部分省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工人有关系吗

黄焯枢 2020-01-17 1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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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20%左右,个人承担8%。1、如果是单位参保人,缴费主体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用人单位按员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费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上下限:北京地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上限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300%。2、如果是普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费主体享受政府优待费率,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实际缴纳费率为20%,减免比例为8%。缴费费率和资金去处:参保个人自愿选择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60%或100%其中的一档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费,其中14%进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另外6%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扩展资料:如果是受政府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主体享受政府社保补贴,由个人缴纳部分养老保险费用,实际缴纳费率为6%,政府补贴比例为14%。缴费费率和资金去处:参保个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费,由政府提供或补贴14%进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账户,个人承担的6%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时,缴费满15年,或补缴至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阶段退休的人是中人,中人退休时,养老金由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性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统筹支付,不足时由财政补贴补充。个人账户养老金先由个人账户支付。由于养老金可以终生只娶,当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完毕时,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不足以支付时,由政府补贴补充。养老保险。
龙学锋2020-01-17 1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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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对此,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2、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3、在知道用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
    龚小聪2020-01-17 13:01:20
  • 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资的8%;医疗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9%,个人按缴费工资的2%;失业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个人按缴费工资的1%;工伤保险:单位按行业种类分别为0.5%、1.0%、1.6%。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9%,个人不缴纳。扩展资料目前,一些地方整合经办资源,实行社会保险费的统一征收和统一稽核,并将各险种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统一为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这种做法方便了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有利于提高稽核效率。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参考资料-社保缴纳基数。
    齐文胜2020-01-17 12:00:56
  • 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十条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劳动部负责制定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全国基金管理情况。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基金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地区基金管理情况。第三条劳动部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基金管理工作,指导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基金管理工作。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基金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系统统筹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本部门、总公司的直属国有企业基金管理工作。第四条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定管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扩展资料: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同义词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般指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由国务院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包括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等十一条内容。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赵香粉2020-01-17 11:59:48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交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自己缴纳的进入个人账户。社保缴纳分为企业部分与个人部分,个人部分需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对于企业缴纳部分,工伤保险比较特殊,缴纳比例取决于单位的行业性质,因此这个费率是浮动的,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员工缴费基数一旦确定,HR每月就要按照各险种的相应比例及基数为员工按月缴纳,员工的工资单只显示个人缴纳部分扣除金额。扩展资料:四个层次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
    黄盛怒2020-01-17 10: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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