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趸交10000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2007年后没领返利及分红现在价值是多少

樊晋云 2020-02-07 19:41:00

推荐回答

保险公司的分红是不确定的。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规定,保险公司最少要将当年度70%的可分配盈余以红利形式进行分配。建议您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查询。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1)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保险公司每年都会给客户寄送分红单,以让客户能了解到自己的保险分红情况。
贺龙豹2020-02-07 19: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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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可以拨打95519客服电话,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查询!
    如今为了谁2020-02-15 16:59:05
  • 人寿客服95519,这方面问题可以打电话问,或拿着保单上人寿柜台询问。
    cenlilang2020-02-15 16:59:05
  • 具体分红情况拨打95519咨询客服,把您合同号告诉对方就可以了。
    齐晓光2020-02-07 19:54:03

相关问答

中国人寿中国人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经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新中国建立刚刚20天,为迅速发展经济,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国统一的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设人身保险室。1995年,中国第一部《保险法》诞生。1996年,根据《保险法》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分业经营的要求,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承继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全部人身保险业务和重组17家地方寿险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进入了专业化经营时代。扩展资料发展历程为新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保险公司之一,中国人寿始终是中国保险业的探索者、开拓者和领跑者,60年的风雨征程,开辟了中国人寿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也是新中国60年保险事业发展与改革的一个缩影。运营理念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2019年,总保费收入达3868亿元,境内寿险业务市场份额为31.6%,总资产达24071亿元,是我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连续13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排名第54位;连续7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位列第237位、入选《中国品牌价值研究院》中国品牌500强,位列第15位。所属寿险公司继2003年12月在纽约、香港两地同步上市之后,又于2019年1月回归境内A股市场,成为内地资本市场“保险第一股”和全球第一家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保险公司,并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寿险公司。中国人寿。
什么是保险中介?详解保险中介的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工保网保险中介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招揽、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保险中介的主体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此外,其他一些专业领域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从事某些特定的保险中介服务,如保险精算师事务所、事故调查机构和律师等。保险中介对于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从国外发达国家成熟的保险行业发展历史来看,保险行业市场催生保险中介的诞生,而保险中介的活跃发展反过来又加速推动着保险行业发展,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目前,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中,如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中介市场主体,不仅有着规范化的行业制度体系,还有着专业化的职业素养,被投保人、保险人与社会各界接受与尊重。然而令人惋惜的是,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起步较晚,加之受早期保险销售的狂热营销手法错误引导,社会各界对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始终缺乏足够的正确认知与了解。1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即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其经营保险业务,并依法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其业务范围包括:招揽业务的宣传推销活动、接受投保、出立暂保单或保险单、代收保险费等。目前在保险行业,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企业开发业务市场的主要方式与途径之一。根据我国《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保险代理人分为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三种。1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在保险代理人中,只有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3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三种代理模式各具特点,但毫无疑问,个人代理模式由于展业方式灵活,在市场应用范围也较广。不过在国内保险业发展初期,个人代理模式粗放式的人员管理,造成行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之初期发展缺乏相关经验指导,曾一度为行业发展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目前,国家越发重视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工作,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将监督管理工作更加细化,提升保险行业形象。2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即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由于保险技术相对复杂,保单内容相对冗长,客观上,保险消费者需要一个为其提供保险建议、咨询的专业角色,而保险经纪人,则凭借其专业的保险知识,依据不同消费者的风险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中介服务。在我国,保险经纪人主要指保险经纪公司。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对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资格要求有着具体规定,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经纪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保险监督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核发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需要注意的是,保险经纪公司须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负责,有义务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其委托人购买最佳的保险。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疏忽致使被保险人利益受到损害,保险经纪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相比之下,保险代理人则因是保险人的代表,在授权范围内所从事的保险业务活动由保险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保险活动中,保险经纪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代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从概念上来看,同为保险中介,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从事的保险业务都涉及保险人、投保人;都以提供保险中介服务获取利益回报,的确容易令人混淆,难以区分。但事实上,深入对比下,两者之间却是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巨大差异。从保险立场上来看由于保险代理人的本质行为属性是推销,而保险经纪人的本质行为属性是咨询。因此,保险经纪人对于各类保险产品的判断与评价更加客观,保险立场上趋向于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从法律责任上来看我国《保险法》中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行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后果,由保险人承担责任。而保险经纪人则是受投保人委托,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一旦因保险经纪人的疏忽、过失或越权行为为投保人造成损失,保险经纪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保险业务上来看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自己公司的保险产品,在产品需求范围上存在局限性;而保险经纪人则不存在这种束缚,为了满足投保人的保险需求,保险经纪人会通过对保险市场各种类保险的了解,提供更丰富、灵活的产品组合,以满足目前消费者日渐定制化的消费需求。从职业发展上来看保险代理人的工作核心是销售,因此更多锤炼的是销售技巧;保险经纪人的工作核心是咨询,因此需要不断补充学习大量的保险行业知识、保险市场动态,对职业素养提升有很大帮助。很多保险经纪人,都曾是保险代理人。换句话说,保险经纪人可以成为保险代理人在职业维度提升上的一个途径。同为保险中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既有着紧密的联系,也存在不小的差异。之于保险消费者,充分了解保险行业,区别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可以更好的满足自身保险服务需求;之于保险从业人员,了解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二者差异,能够帮助其更好的规划职业发展方向。▎本文系工保网原创作品,作者龚保儿。部分内容综合自互联网,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处理。若需转载或引用请后台回复“转载”!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