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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医保范围并不统一,一般情况下,打狂犬疫苗属于门诊医疗,一般不可以报销。但从2019年始,广东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可获得报销补偿。一,有的地方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基本医疗将狂犬疫苗接种列入了单病种的特殊付费范围,可以报销部分费用;例如,广东省卫生厅2019年下发通知,将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补偿范围。根据通知,凡参合人员为犬、猫等动物致伤的,包括咬伤、抓伤或擦伤,经县、市、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验,并接受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后含因死亡未完成全程接种的病例,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疾病控制中心获得即时补偿。符合条件全程接受狂犬病疫苗接种者,但不包括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免疫球蛋白,每人补偿100元以上,具体补偿金额由统筹地区确定。死亡病例,接种费用不足100元的,实报实销。费用列入大病统筹支出,不计入门诊费用。二、打狂犬疫苗属于意外伤害,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报销部分费用。
堵晓东2019-12-21 13: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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