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套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模式,同一套房子,评估价是否不一样,或者说差别大?

樊建青 2020-01-17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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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申请条件:有合法的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为其担保;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提出借款申请时,在建行有不低于购买住房所需资金的30%的存款,若已作购房预付款支付给售房单位的,则需提供付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齐春燕2020-01-17 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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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套尚未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如商贷已还清,再购房可按首套房贷款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一套房商贷尚未还清,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如有两套房及以上的商贷尚未还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商业贷款未还清,具体贷款数额须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公积金贷款。
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借款人和配偶没有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一套尚未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如商贷已还清,再购房可按首套房贷款标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一套房商贷尚未还清,再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按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上浮10%;如有两套房及以上的商贷尚未还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商业贷款未还清,具体贷款数额须带本人身份证到管理部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公积金贷款。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扩展资料:2019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