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籍在绍兴买房能用杭州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能提取吗

黄盛兴 2020-01-17 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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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当地是否有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黄盛权2020-01-17 21: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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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绍兴公积金如果有人帮忙下,会容易提的。
    齐晓斋2020-01-17 21:36:06
  •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1.经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3.购房合同4.借款担保合同5.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若合同上没有申请人姓名,还另需提供关系证明。
    黄登盛2020-01-17 21:18:07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车建侯2020-01-17 21:02:39
  • 绍兴公积金代取可以的,用什么方法来取,如果你又不买房,也没到退休年龄也没大病家里房子也没大修说明你还是不符合条件的需要中介配合你买房来取也是不错的选择,绍兴提取←,俅俅11911接着补上这个35849就行了啊………………~t。
    龙尚雪2020-01-17 21:02:12

相关问答

可以的。

如果是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每年也只能提取一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