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证明和资料。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