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现在不行了吧,我去年回去咨询的,买房落户的政策现在不执行了,我的是石油学校集体户口,被告知购房不能落户!如果你是外地户口买房往里落,希望更渺茫!你最好打建委电话咨询一下。
赵高博2020-01-17 21:18:1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办理业务所需材料一、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入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①夫妻投靠:夫妻双方结婚证。②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互相投靠:出生医学证明或由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互关系的材料或亲子关系证明等材料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除外。③养父母、养子女互相投靠:民政机关出具的《收养证》。4、迁入人应采集照片。二、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的录用、调动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组织人事部门、劳动部门出具的录用文件、调令;3、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迁入人应采集照片。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3、招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4、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5、迁入人应采集照片。四、从事第二、三产业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以本人名义从事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3、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迁入人应采集照片。五、人才引进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招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学历证明材料、技术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证书或证明材料;3、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结婚证、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除外;5、迁入人应采集照片。六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随军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所在部队签发的随军批复文件;3、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子女未年满18周岁,需落户在我市其亲属户口内。4、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除外。5、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6、迁入人应采集照片。七、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我市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复员、转业、退伍证明材料;3、本人军人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迁入人应采集照片。八、刑满释放人员返回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刑满释放证明;3、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迁入人应采集照片。九、购房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4、迁入人应采集照片。十、租赁房屋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及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公安机关出具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服务管理系统”登记证明材料;4、租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和房主同意迁入证明;5、迁入人应采集照片。十一、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入1、本人书面申请及学校录取通知书;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3、迁入人应采集照片。十二、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入原籍1、本人书面申请及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2、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3、迁入人应采集照片。
窦连江2020-01-17 21:36:17
-
个体、私营企业凡在我市五年之内纳税累计10万元以上,可落户1人,20万元以上可落户2人,30一100万元可落户3人,100万元以上可落户5人。
樊振玲2020-01-17 21:02:52
-
可以的,同时还要具备其他的条件,以下落户政策提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引进人才工作,根据《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新克党办发〔2019〕6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引进人才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委人才办负责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中央驻市各石油石化企业根据本细则精神,自行组织实施本企业的人才引进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第二章引进人才的范围第三条引进人才坚持“以用为本”。重点引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并引导和鼓励向重点新兴行业、产业聚集。人才引进范围包括:1.第一类人才: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2.第二类人才:持本人享有知识产权且为本市相关行业急需的发明、专利、技术成果来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或带一定资金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3.第三类人才:市支柱和新兴产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或企事业发展所需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后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4.第四类人才: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5.第五类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博士生导师等。6.第六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第三章引进人才的程序第四条直接引进人才的程序:1.拟定引才计划: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拟定审核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引才计划;中央驻市石油石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拟定审核本企业引才计划;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拟定审核全市地方企业引才计划。2.审核确定:各引才主管部门将征集的引进人才计划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进行汇总,由市委人才办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3.发布引才公告:各引才主管部门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充分发挥各驻外人才联络站作用,在所在及附近省市主流媒体和重点高校转发招聘公告,并积极宣传克拉玛依人才政策和人文环境。4.审核应聘材料:各引才主管部门根据各用人单位审核认定后,严格审核应聘人员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水平、业务能力等,确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提出面试意向。5.组织招聘:用人单位通过组织招聘会和集中面试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符合条件的可签订聘任协议。各驻外人才联络站根据需要做好相关招聘服务工作。第五条柔性引进人才的程序:通过兼职聘用、项目合作等形式引入,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聘用合同,并能长期固定在本市工作的人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认定或评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享受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待遇。第四章引进人才的认定评定第六条引进人才的类别按照《克拉玛依市紧缺人才认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通过认定和评定两种方式产生。认定是指对人才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资格予以直接承认确定,主要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名单、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或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为准。评定是指召集有关行业、学科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人才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评审确定。第七条引进人才的认定评定程序:一申报材料1.《克拉玛依市引进人才认定评定申请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其本人的学术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电子版。二办理程序1.初次认定评定: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类别按照《标准》进行初次认定。对不符合《标准》所列认定条件,但其实际贡献、业绩及专业水准已经达到或接近相应层级人才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人事管理权限提请市组织人事部门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定。2.复核:由用人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复核,复核同意后报市委人才办。3.研究确定:市委人才办将每半年集中一次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4.颁发证书:经批准的紧缺人才工作满一年并通过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克拉玛依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证书》,享受相应人才待遇。5.对于特殊需要的紧缺高端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第五章人才津补贴待遇第八条实行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岗位津贴制度。引进人才经过试用期满考核,由用人单位出具年度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津补贴。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津补贴。安家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五年。一申报材料《引进人才服务手册》附件3。二安家补贴标准1.符合第一类人才标准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2-5万元安家补贴。2.符合第三类人才标准的,根据其实际贡献可享受5-10万元安家补贴。3.符合第四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50万元安家补贴。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继续签约者,每多服务一年给予生活补贴5万元,最高25万元。4.符合第五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不低于80万元安家补贴。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继续签约者,每多服务一年给予生活补贴8万元,最高40万元。5.符合第六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不低于150万元安家补贴。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继续签约者,每多服务一年给予生活补贴10万元,最高50万元。6.引进人才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安家补贴按就高原则享受。以上安家补贴均按年度按比例分批次发放。三岗位津贴标准1.符合第二类人才标准的,根据其实际贡献可享受500-1000元/月岗位津贴。2.符合第三类人才标准的,根据其实际贡献可享受500-2000元/月岗位津贴。3.符合第四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5000元/月岗位津贴。4.符合第五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1万元/月岗位津贴。5.符合第六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2万元/月岗位津贴。6.岗位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四办理程序1.市委人才办出具意见并备案。2.有关部门发放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经费和中央驻市石油石化企业、地方企业的引进人才经费列支渠道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第六章人才生活待遇第九条实行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制度,引进人才自愿落户且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领取条件者,可优先选购经济适用住房。一申报材料1.《引进人才服务手册》附件3。2.个人购房申请注明选购意向房屋的地点、面积和楼层等详细信息。3.身份证复印件。二办理程序1.市委人才办出具意见。2.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安排入住。3.申请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报市房产管理局同意后优先选房。4.申请人自己安排住所,用人单位须按其服务期限为其租房或按月发放住房补贴。5.对于特别需要的紧缺高端人才,可免租提供10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在克拉玛依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并达到考核标准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安家补贴不再单独发放。第十条子女入托入学待遇。一申报材料《引进人才服务手册》附件3。二办理程序报市区教育局办理。第十一条协助配偶就业原则如下:1.原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调入相同性质的空编单位或部门;2.原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人员,可根据企业需求及个人情况安排至同类性质企业;3.来我市之前无固定工作的,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个人情况优先向地方企业推荐。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我市就业援助体系,由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协助其解决就业问题。1因患有疾病或身体残疾而导致就业困难的;2因技能水平不足而导致就业困难的;3连续失业半年时间仍未能就业的;4符合其他就业优惠政策的情形。5.鼓励引进人才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第十二条其他生活待遇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执行。第七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三条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或劳动合同者,可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经研究批准后,可享受引进人才待遇。第十四条引进人才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市者,停发各类补贴,退回相关生活设施,按合同约定办理手续。第十五条由市人才考核评价组牵头,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或项目周期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经研究批准后,退出引进人才管理范围。对工作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参评国家、自治区或市级荣誉。学术技术成果突出的,直接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引进人才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人才待遇,且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引进人才资格。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引进人才资格。3.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4.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5.其他应予以取消引进人才资格的情况。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细则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一在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申请,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可列为第一类人才:1.在校期间学科成绩和德育记录良好,取得全日制学历和学位证书。2.所学专业符合当年度《克拉玛依市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岗位要求。3.专业紧缺程度由组织人事部门商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克拉玛依重点行业领域发展急需和近年招录情况确定。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属第二类人才:创新型人才指注册地在我市且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企业所需研究开发人员,其掌握技术具有合法知识产权,产品在国内或国际市场有较强竞争力。创业型人才是指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方式来我市投资创办企业的人才,项目属我市鼓励投资和发展的范畴以当年公布的《克拉玛依市鼓励投资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准,企业注册地必须在我市且依法纳税。其中,创业型团队的首席专家的股份必须占企业股份20%以上。创新创业型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国内外大中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技术岗位从事多年研发工作经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学技术奖励,并已实施产业化的主要技术完成人。2.取得重大技术发明和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并可投入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技术完成人。3.掌握省部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并可投入规模化生产的主要技术完成人。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属第三类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指积极深化企业改革,推行现代企业制度,重视企业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科技创新,具有在大型企业单位担任过重要职务或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的高级管理人才。紧缺的学术行业技术带头人指具有我市急缺的学术行业领先技术成果,能够创造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且通过有关学科行业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优秀人才,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相关国家资格证书。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或者省级技术能手、在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属第四类人才:1.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1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前3名完成人、一等奖首名完成人。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4国家“863计划”专题组组长、业务副组长,且专题通过验收;5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技术带头人;4.其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同级别人选。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属第五类人才:1.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1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3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完成人;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4中国青年科学家奖;5长江学者;6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4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5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术技术带头人;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5.国家“千人计划”及其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同级别人选。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属第六类人才: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2.中国科学院院士。3.中国工程院院士。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5.其他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国家级人选。
龚少锋2020-01-17 21: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