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一、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二、借款人应同时具备条件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
期限条件
1、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
注意事项
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虽然成都尚未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但宁波、南京、贵阳、福州、莆田、东莞等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者的压力。在当前销售压力下,成都市封顶楼盘几乎全面接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运用率高于以上城市,暂时还没有开通“商转公”通道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