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达内培训的合同,也签了宜信普惠的助学贷款申请,申请还在审查,能不能取消掉

窦连江 2020-01-17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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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修改的。在没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学校填错或者其他信息错误是可以进入助学贷款系统修改,之后在系统中重新申请贷款。如果是签了合同的情况下,那就必须与生源地贷款办理点的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再修改重新签合同。因为合同签完之后的贷款回执单要交给学校,如果不在这之前将错误信息改正过来就无法进行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服务热线是:95593扩展资料: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报及办理程序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3.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4,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5.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黄益明2020-01-17 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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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式三份的合同就是避免了只有一式合同的弊端。即使自己手头上的合同丢失了,也不会很影响自己去履行义务的责任。因此我们不必自乱阵脚,以前是什么情况,继续履行就可以了。如果想不起原来的内容,去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说明情况复印一下原件就可以了。扩展资料:助学贷款合同时一式三份的,分别由个人,教育局和银行三方各执一份。因此在手里的合同丢失后,银行和教育局那里还有一份当时在一起签订的合同。因此自己的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理论上来讲它是不会影响贷款审核发放。重要的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学校的受理合同的,否则贷款审核很有可能就会中止。合同丢失后不要慌张,首先想想合同上的内容,是否记得还款时间以及自己的账号之类的信息。如果自己静下来之后还是想不到以前信息的话,就需要到当时签订合同的生源地教育部门的资助中心去说明丢失的情况,合同丢失的可以复印一份之前合同的原件以便了解掌握合同上的一些信息,受理证明如果丢失的,还要重新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樊成飞2020-01-17 17:18:22
  • 还在审查的话可能还是有希望退掉的。去问问宜信普惠的客服什么的咯。其实呢,你合同已经签了,退全款的可能性不大了,扣一定的手续费还是要的,你自己尽量争取吧。贷款这类的以后还是要谨慎些好,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征信的。
    龙宇辉2020-01-17 17:01:47

相关问答

可以分几种情况:1.如果是银行原因,比如额度紧张无法放款,那么购房者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2.如果是开发商或银行的原因造成的,你是可以全额退款且开发商还要补偿你同期的银行利息的;3.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的不能放款,开发商有权依据购房合同里的约定收取一定的违约金的!具体详见你们的购房合同里的约定。综上,无论哪种原因使得贷款办不下来,购房首付都是可以退的,区别仅在于购房者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扩展资料:贷款材料:1、借款申请书;2、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或个人家庭收入证明;4、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价款规定比例首付款的证明;5、中国银行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还贷款计划;6、购买商业用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7、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及抵押物估价文件;8、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9、借款人或开发商应向贷款人提供证明商业用房手续齐全、项目合法的资料;10、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贷款担保:如果您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应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保险:以资产作为抵押物的客户应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借款期限,还款责任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国银行应为保险单注明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中国银行权益的限制条件。在贷款未偿清期间,保险单正本交中国银行执管。在保险有效期内,您不应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中国银行有权代为投保。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您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并落实其它担保。否则,中国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贷款发放:《抵/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生效后,中国银行将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至您指定的购买住房开发商售房单位或个人的专用账户,由中国银行监管使用。贷款偿还:贷款人与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本付息计划,授权贷款人可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借款人指定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或到期一次偿清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应按月并自使用贷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偿付贷款本息。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提前向贷款人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申请,贷款人可按合同约定按提前还款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资料链接: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