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第二套房,第一套做担保抵押贷款利率风险情况及如何操作?
推荐回答
二次抵押贷款的风险:1、贷款利率高:根据当前的情况知道,二次抵押贷款因为银行或小贷机构所承担的压力、风险较大。因此在办理二次抵押贷款的时候,贷款利率向来都很高,且贷款利率是根据月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二次抵押贷款每月支付的贷款利率为贷款额度的5%左右。2、申请额度不高:二次抵押虽然手续简单,但所能申请到得额度并不高。根据规定,二次抵押贷款的额度不能多于抵押物原值减去原贷款的额度,一般情况下,所能申请到得贷款在减去原贷款额度的情况下还会大大折扣。3、还款过程中还款日期不可协商:二次抵押贷款在还款过程中银行要求较为严格,在还款过程中,一旦还款者不能还款,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将立即将二次抵押的抵押物进行拍卖,而不会给抵押者协商的机会。正因如此申请者需要注意还款时间,提前做好还款计划。扩展资料: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二次抵押房产要求: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二次抵押贷款。
赖鸿斌2020-01-17 21:54:1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影响抵押贷款利率的因素是预期的真实利率、预期的通货膨胀率和贷款风险。1、预期的真实利率是指扣除预期的通货膨胀率以后的实际收益率,这是吸引人们进行储蓄的主要动力。2、除了考虑预期的真实利率以外,所有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时还必须关心通货膨胀对投资收益的影响。3、贷款风险,是指贷款实际收益的不确定性,或者说是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的偏差。
龙学锋2020-01-17 22:00:14
-
一般基准利率是4.35。房产抵押的准入条件是:能上市交易的商品房,房龄20到30年;要有房产证;夫妻双方出面;征信不能连三累六;有还款来源;其他财力证明;增信条件:有第二居所证明。
黄益江2020-01-17 21:36:20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贾鹤鹏2020-01-17 21:18:23
-
一、财务风险的规避财力风险,是因借款人财务状况变坏难以按时还款,而使银行面临违约或拖欠的可能性。银行为了避免发生财务风险,一般采取抵押加第三方担保的办法。就我国目前情况看,第三方通常是借款人的工作单位,但由于部分单位经济效益不佳,单位员工的工作流动频率将越来越大等诸多方面因素,这种担保办法在实践中很难实施,银行也并没有因第三方的担保而降低多少财务风险。具体防范风险的办法可以这样考虑:1.继续实行抵押加第三方担保的“双保”制度,选择第三方要严格、慎重。2.对预期财务状况有可能好转的借款人实行延期偿还制度,延期内照计利息。如果借款人仍无力还款,可劝其降低居住标准,也可由售变租。3.将银行持有的抵押贷款予以证券化。将抵押贷款一级市场上的风险向投资于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上的广大投资者转移分散。要建立住房信贷保险或担保的金融机构,由该机构向抵押贷款银行收购并担保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再由其将这些抵押贷款证券向公众出售发行,此举既可稳定住房市场,又能降低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二、利率风险的规避利率风险是指在贷款合同期,由于市场利率波动而导致借款人违约或提前还款的风险。住房抵押贷款是长期贷款,利率变化是难免的自身风险的规避来自房屋自身的风险主要是:房屋价值变化带来的风险和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风险。对于后者,通常银行都采用房屋保险的办法来抵御。而前者的规避更应引起银行的注意。贷款银行一般是在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价和借款人的购买价之间选择较低者作为确定借款额度的标准。因此房屋的评估价格高低对确保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至关重要。而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起步时间较晚,技术水平低,操作规范不健全、不统一,就同一标的物评估的价格因评估人不同而相差悬殊,进一步加大了银行的风险。为此,必须下力气完善我国的房地产估价制度,尤其是要真正建立估价师签安制度,其评估结果要由贷款银行最终确认。四、抵押物处置风险的规避借款人一旦到期无力归还住房抵押贷款的本息,贷款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地产,以收回本息。但抵押物处置的成本大小和处置的时间快慢,对银行都可能产生风险。抵押物处置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完成的,时间越长,精力耗费越多,成本也就越高,而急于出手,价格自然要低很多,如果不能迅速处置,又要严重影响银行资金的周转。在处置抵押物时还会遇到处样一个尴尬的问题:银行能否将借款人从抵押房屋中赶出去?考虑社会稳定性,这样做显然不合适,但不这样,银行的经济利益要遭受损失,银行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因此,没有一个明确的法规制度,银行对抵押物享有处置权只能是一句空话。建议由前文提到的住房信贷保险或担保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最后还款保证,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由该金融机构代为偿还,并转移原来的借贷关系。在借款人经济条件尚无法改善之前可由卖改租,也可以确保居民居住得到基本保障的前提下降低现有居住水平。没有政府的介入,银行的正常经营根本无法保障。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住房制度实行百分之百的商品化,或多或少的都有福利化成分,与其通过财政直接补贴,还不如在政策上多为居民融通资金提供保障,这样既可降低银行经营风险,也可让更多的人具备贷款的条件。
边吉来2020-01-17 21: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