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和金融超市有什么关系,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吗?不要百科的定义,讲的稍微通俗一点。

辛天牧 2019-12-21 2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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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互联网金融.P2P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而P2P网贷平台为中介机构,把这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
齐新社2019-12-21 23: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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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2P金融又叫P2P信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其中,P2P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简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齐晓光2019-12-21 23:58:59
  • P2P最早指的是就数据的传输不再通过服务器,而是网络用户之间直接传递数据。引用在金融界的意思是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出借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提供网络平台,撮合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交易,抽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也可以理解为金融中介,收取中介费。现在正规的P2P都被定义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所以P2P平台等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贷款超市属于网络金融服务平台,也可以理解为金融产品超市,提供贷款、信用卡、理财等金融产品的搜索比价及申请服务。因此正规的P2P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贷款超市是综合平台,里面入驻了很多平台和商家,为客户提供多元投资、理财、贷款服务。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路计庄2019-12-21 23:21:35

相关问答

国家层面改革机制的理顺可能会带来两大影响:第一,在国企改革方案出台之前,央企改革可能还将是以试点企业为主导的格局;第二,国家层面改革方案落地时间的延后,使得地方国企改革将成为下一阶段市场的焦点。7月国务院国资委给出的一批央企改革试点,具有改革试点的典型性,我们认为第一批试点下属企业的改革仍将继续深化,利好相关公司,我们推荐:国药一致、国药股份、北新建材、国投新集。针对短期内可能公布的第二批央企改革试点,我们认为中国建筑、中化集团、中国联通、五矿集团、中船重工、中国电子集团、中轻集团等大型央企集团入围的概率较高。我们推荐:中国海诚、振华科技。地方国企改革仍将是下一阶段市场关心的重点方向。我们认为江苏、安徽、河南等地改革可能首先取得突破。特别是江苏,其省委省政府近日再次发布专门针对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资国企的“深化改革实施细则”。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先后发布国企改革的意见与细则,这在全国尚无前例。我们推荐:徐工机械、安徽水利、东吴证券、郑煤机、国元证券,另外江苏舜天、同力水泥、大地传媒、豫能控股等也有可能受益。我们继续看好改革领先省份,如上海、贵州等地的主题投资机会,推荐:飞乐音响、盘江股份、上汽集团和老凤祥等。
全国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全称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起源于1991年,当时,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不再直接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将其公司化运行,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此类城投公司很多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他们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体。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这段时间的操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只是个载体,自身并无资产。当时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门、建委共同组建,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由财政拨款,其余以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1995年,国家《担保法》出台后,这种模式难以为继:财政不能担保,而这类公司没有自己的资产,债务上升,举步维艰。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真正繁荣始于2019年下半年,在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同时,为了做强做大投融资平台,即城投公司,各级政府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纳入城投,比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更好的发挥了投融资平台的作用。2019年发改委发2881号文,明确规定,城投公司的主营收入70%需要来自自身,政府补贴只能占30%。这一政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预防地方政府财政开支太大,间接带来中央政府大规模财政赤字。相对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而言,城投公司还是个新生事物,以后要走的路还很长,而其扮演的角色也将会更加重要。一般各地都有建设局,规划局,也有建设规划局,国土建设局,建设房管局,分分合合。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一定全都有,像我们这里就是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是事业单位,属于建设局。叫这种名字的公司,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当地政府所有的国有企业,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和建设,一般归当地国资部门管理。从性质上来说,应该是国有独资的公司,里面的员工不属于公务员,因此也不存在“阳光工资”一说。
这类项目大多是传销骗局。四部委早就提示MMM的风险性了。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提示: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包括;一、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金融互助社区”、“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二、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声称以“摧毁不公正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四、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五、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数字货币知名媒体比特币之家网和众多大众主流媒体均报道过类似虚拟货币传销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