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吗

黎玉科 2019-12-21 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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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共治”,充分地体现了治理的核心思想。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体制转型,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除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民营经济等快速发展。这就意味着中国的经济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不是都集中在党委政府手上,其他的经济主体也掌握着大量的资源。对社会成员的服务和管理,也不能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而是社会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服务和治理。而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我国有80%的劳动力在非公经济组织就业。2、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社会治理制度是指社会治理主体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具有约束性的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而且还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大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3、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随着中国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没有处理好导致一些社会矛盾凸显。这不仅有损我们社会的公平,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制约了我们的发展活力,而且也正极大地考验着我们执政党的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社会矛盾,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机制在全国得到迅速推广。行政调解作为“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主导性制度,还需要不断地完善,要加快行政调解立法工作、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高行政调解的专业化水平等等;司法调解又称诉讼调解,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4、提高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观念的冲突和利益的冲突成为转型社会的一个突出特征,这需要我们社会成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塑造社会成员的健康人格,促进社会和谐。扩展资料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性:首先,要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社会,只有政府和社会携起手来,才能建设好安全家园。要在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其次,要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优模式,应该回应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最后,要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我国传统文化中推崇直觉、感性思维,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模糊的归纳,严谨、理性、体系化的实证研究不够。这种思维方式容易导致粗枝大叶、大而化之。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理念和新举措。
黄相方2019-12-22 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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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制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坚持源头治理,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一、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二、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三、优化社区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探索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有序参与听证、开展民主评议的机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优化社区资源配置。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五、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探索完善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金鹏信息网格化管理解决方案。
    赵飞超2019-12-22 00:37:36
  •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二、坚持多方参与,努力形成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社会治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必须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三、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首先,要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增强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思想自觉,逐步培育起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进一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扩展资料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遇到不少新矛盾、新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执法规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需要在综治、信访、基层自治、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立法进程。一方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及政府职能法定,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加快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根据新型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注重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连伯才2019-12-22 00:20:50
  • 社会体制改革目标。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依约自律,基层群众自我管理,建立各方参与、互相支持、协作互动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发挥保障功能,公平保障对象,增强保障的可持续性。面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对社会结构的分化和地区的差别,面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及各种困难群体和边缘群体的存在,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无疑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伟大工程。在这一工程建设中,需要调整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更需要重视社会体制的改革。如同经济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一样,社会体制改革也应该成为我国今后社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事实上,我国高层领导对社会体制改革重要性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之所以说社会体制改革、建立新体制是和谐社会建构的前提条件,这是因为,只有社会改革及其所促进的第三部门的发展,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社会环境与保障条件,才能为政治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丰厚的社会基础。没有社会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片面追求经济的持续增长是不可想象的。同样,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缺乏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政治民主不可能有牢靠的根基。那么,怎样来推进我国的社会体制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呢?换句话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能够推进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新社会体制的基本架构应该是怎样的昵?探讨和解决这食问题,既需要立足我国的实际情况,又需要积极借签世界现代化史上的成功经验。应该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政社分开”基础上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分工与合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新社会体制的内核。因此,应该切实实现“政社分开”基础上的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分工与合作。社会分工以及组织的职能区别,是自笛尔凯姆以来许多社会学家早就揭示了、并为后人普遍认同的真理,是各类组织成本最低而效能最大化的前提。这里所谓的“政社分开”,是指政府部门与那些官办的或非官办的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及组织分工,解决政府与非政府社会组织的功能重叠。分开不是对立,是为了更好地合作,更好地调动各自的资源与能力,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一起实现特定的社会发展目标。需要强润的是,“政社分开”是前提,分工合作与共同治理是结果,而关键则在于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其二,在明确政府的社会责任和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围绕“政社分开”的核心原则,真正实现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包括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在内的社会治理,无疑是现代政府的当然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管理和服务都由政府直接来提供,也不意味着政府是这些管理和服务的唯一主体。政府机构的职能和功能事实上是有限的。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和社会的分工合作与共同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因此,一方面要将不该由政府承担的那些组织职能亦即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职能和事务剥离出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委托管理”的方式转交给官办的和非官办的专业非营利社会机构,彻底解决政府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事务上的“越位”问题。另一方面,要针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解决政府社会管理上的“缺位”问题。其三。制定积极的社会政策和公共财政政策,大力推动第三部门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其四,通过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和第三部门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建立党与社会的新关系。这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体制建构之所需。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党与社会的关系是建立在“单位制”的基础上的。那时党和社会的关系结构是比较简单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单位制”的解体和“单位人”向“原子化的社会人”的变迁,党和社会的关系无疑变得愈益复杂起来。今天,作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仅仅通过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以及社区这样的“准单位”,确实已经很难全面正确地认识社会以及把握各个社会群体的实际需求和愿望,很难把自己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全面地覆盖到各类社会群体。这就要求我们党主动介入社会发展的进程,一方面积极推动政府社会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政策的建立,一方面积极引导和推动第三部门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的发育和发展,利用第三部门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这个平台去组织社会,实现自己影响的“全覆盖”。
    边双喜2019-12-21 23:59:46
  •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中央总书记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经济新常态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适应经济新常态,需要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新常态,首要一点就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将不该由政府管理和政府管理不好的事项下放给市场和社会,从根本上释放市场和社会活力。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会议上肯定了简政放权一年来的成绩,并特别强调,要继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寻租”空间,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一年多以来,新一届政府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同时修订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改革商事制度,减少、整合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大力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并取消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这些措施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今后要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破利益藩篱,切实放权于市场和社会。2、不断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2019年7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增大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加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尽快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加快服务业有序开放,放开制造业准入限制。经过10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说容易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改革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关键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将那些束缚经济社会发展、含金量高、突破价值大的权力取消和下放出去,真正实现“政府的自我革命”,激发市场内在动力和活力。3、建立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的重要抓手,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途径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各级政府在全面摸清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管”和“放”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如何做好“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是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挑战。管”,就是事中事后监管,是当前改革面临的一大短板,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1、监管理念不到位。很多政府部门“会批不会管”,“对审批很迷恋,对监管很迷茫”,对事中事后监管既不熟悉也不热衷,导致以批代管、以费代管和以罚代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存在。2、监管体制不健全。一方面,多头监管、权责不对应问题严重,监管职责既交叉又缺位;另一方面,监管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现象普遍存在。3、监管方式不科学。监管部门较多采用“静态式”“运动式”的监管方式,平常监管不严,无心顾及问题隐患,问题暴露后才一拥而上。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常态要求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这需要在四个方面下工夫。1、提升政府监管意识,落实监管责任。重点是改变重审轻管、有权无责的现象,做到权责对应,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从根本上破除“懒政”、“怠政”思维,清除“监管认知盲区”。2、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一方面是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预防性制度体系,例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等,通过相关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是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完善市场监管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填补监管缝隙,堵住监管漏洞。3、鼓励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一方面鼓励社会公众,尤其是利益相关方参与社会监督,提升公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依靠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4、加强监管研究,放管同步推进。国务院明确要求,在行政审批改革过程中,对取消下放的每一个项目都要同步研究、同步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并同步落实。对予以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如果下一步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应当暂缓取消下放,否则又会回到“一放就乱”的老路上,影响改革成效。三、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需要按照内在经济规律,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切实发挥政府在管宏观、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1、完善宏观调控思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传统宏观调控思路更多强调速度和规模的指标,更为关注GDP、物价、货币供应、信贷投放、财政收支等数据。经济新常态下,宏观调控的重点是关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以及经济之外的民生、生态等指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部分,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工作。2、创新宏观调控方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经济新常态下,要探索区间调控和定向调控相结合的新的宏观调控方式。定向调控是区间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间调控的深化。实施定向调控,就是抓住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定向施策。综合运用区间调控与定向调控,既调控经济总量,也调控经济结构,既强调结果的有效性,也注重调控过程的精准性,是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创新宏观管理的实现形式。四、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行政管理方式是政府为实现行政目标所采取的各种管理措施、手段、办法、技巧等的总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绩效的重要途径,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1、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同时,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领域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必须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改变行政执法随意性强、规范性弱等问题,提搞行政执法公信力。2、依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必须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和运转有序的市场环境。2019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有关部门也在抓紧制订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通过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方式,创新和完善行政管理方式,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3、积极开展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工作。为把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新一届政府针对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在督查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评估,这是行政管理方式的重大创新。持续开展针对政策措施的制定前、实施过程和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对畅通政策渠道、完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作用。五、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公共需求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目标,应当从三个方面重点切入。1、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总体水平。政府应当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职能配置,形成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做到政府公共服务职责不“缺位”。同时,将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法治化,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权责体系,消除政府怠于提供公共服务的随意性。2、加大公共投资,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国际经验表明,高速增长期结束并不意味着中速增长期会自然到来。在由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转换的过程中,政府应当把握底线思维,稳定经济增长,防止经济出现断崖式下滑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公共领域投资是稳增长的有效手段,重点增加公共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投资,提高公共产品的总量与质量,使公共服务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3、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核心是将政府职能转到为市场、社会主体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和提供服务上来。对市场和社会能够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要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允许和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其中,利用市场和社会机制完善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形成政府购买、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六、优化政府组织机构。中央总书记指出:“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处理好大和小、收和放、政府和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大部门制要稳步推进,但也不是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大,有些部门是专项职能部门,有些部门是综合部门。综合部门需要的可以搞大部门制,但不是所有综合部门都要搞大部门制,不是作用相关职能都要往一个筐里装,关键要看怎样摆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优化行政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保障。这就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同步推进政府组织机构优化,使其服务于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应当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科学配置行政职责,完善行政权力结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责统一、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形成科学、稳定、高效、廉洁的行政权力配置结构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从法治的高度规范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将优化进程规范化、制度化,祛除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随意性,打破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膨胀-精简-膨胀”的恶性循环。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9/0104/c1001-26319885.html。
    车广东2019-12-21 23: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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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资分布的行业看,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而国有经济在自然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业的控股投资占比超过70%。铁路抓紧研究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 引入市场竞争,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铁道部、发改委负责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发改委、铁道部负责积极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铁道部、证监会、发改委负责水利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水利部、发改委、财政部负责电力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能源局、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部、电监会、国资委负责石油、天然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天然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能源局、发改委、国土部、国资委负责电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工信部、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负责土地、矿产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国土部、发改委负责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民间投资。
一、县委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完成县委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县政府及其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承办州政府工作决策在我县的行政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文稿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及反馈工作;2.承办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报批工作;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4.起草、送审、印发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检查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执行县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并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报告;5.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资料;6.协调各部门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7.承担县政府领导决策所需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8.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9.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10.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1.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和管理;12.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13.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14.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待、安排的接待工作;15.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应诉的规划和协调工作;16.负责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17.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国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全称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起源于1991年,当时,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不再直接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将其公司化运行,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此类城投公司很多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他们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体。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这段时间的操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只是个载体,自身并无资产。当时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门、建委共同组建,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由财政拨款,其余以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1995年,国家《担保法》出台后,这种模式难以为继:财政不能担保,而这类公司没有自己的资产,债务上升,举步维艰。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真正繁荣始于2019年下半年,在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同时,为了做强做大投融资平台,即城投公司,各级政府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纳入城投,比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更好的发挥了投融资平台的作用。2019年发改委发2881号文,明确规定,城投公司的主营收入70%需要来自自身,政府补贴只能占30%。这一政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预防地方政府财政开支太大,间接带来中央政府大规模财政赤字。相对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而言,城投公司还是个新生事物,以后要走的路还很长,而其扮演的角色也将会更加重要。一般各地都有建设局,规划局,也有建设规划局,国土建设局,建设房管局,分分合合。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一定全都有,像我们这里就是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是事业单位,属于建设局。叫这种名字的公司,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当地政府所有的国有企业,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和建设,一般归当地国资部门管理。从性质上来说,应该是国有独资的公司,里面的员工不属于公务员,因此也不存在“阳光工资”一说。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其中,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扩展资料性质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只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唯一机构。只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l能的其他政府部门、机构不应也不能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统一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三项权利是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党的十六大和《条例》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政府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政府设立国资机构,授权该机构代表自己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5、上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间具有指导监督关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