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法律责任

龚家国 2019-12-21 2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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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对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何认定作出了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一、被告应当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一,原告与第一被告形成雇佣关系。原告于2019年1月起到第一被告处实习工作,期间遵守第一被告的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第一被告安排的工作内容,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奖金、节日福利等,而且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的所订立的《学生实习协议书》中约定学生实习完毕后第一被告择优录用。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学生实习,而是工作预招聘,双方已经形成雇佣关系。第二,原告在工作中并无过错。原告被分配在内饰件第19工位,安装铸筒,属于生产线的末后环节。被告生产线流转不畅,车辆积压在生产线上,不是逐辆陆续下线,而是积压几辆后成批下线。原告要完成第一被告的工作定量,就不可能坐等车辆到自己工位后再安装,否则没等安装完,车辆就下线了。这也是原告进厂后其所在车间的通常做法。第一被告辩称其已对原告进行过相关安全培训,但相关证据均系被告自己提供,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其内容与本案不具备关联性,法庭不应采信。因此,第一被告关于原告违反操作规程跨工位作业,自身存在过错的答辩意见不能成立。第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赔偿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第一被告作为原告劳动的直接受益人、第二被告作为设立第一被告分支机构的法人,应当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原告有无过错,两被告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被告对原告负有教育、管理的义务,对原告的损害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原告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合情合理,法庭应予支持根据《民法通则》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以及《赔偿解释》的规定,原告所诉请的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依法应予支持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标准详见附表。现针对被告提出异议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代理意见:1、关于后续治疗费: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断证明及山东金正司法鉴定所伤残鉴定报告书已确认原告需要再行手术取出硅油、植入人工晶体,因此后续治疗费属于原告必然要支出的费用。根据《赔偿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对于原告所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应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关于护理费:已有医院诊断证明确认原告住院期间需两人陪护。被告辩称其不需要两人陪护,但并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对其意见法庭不应采信。3、关于营养费:根据《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原告虽未提供医疗机构意见,但其身体受到伤害需要加强营养这是事实,符合常理,请法庭酌请支持。4、关于交通费:原告受伤后先后三次住院、出院,还要遵医嘱每半月复查一次,其左眼接近失明,而且不能见光迎风,因此不可能乘坐公共汽车,而只能租车,请相关费用法庭应予支持。5、关于住宿费:原告所主张的住宿费与护理费并不矛盾。原告先后住院三次,每次均为多日,限于医院条件,期间护理人员白天在院护理,晚上轮流在旅馆住宿休息符合常理。至于结算日期属其住院完毕后统一结算。被告辩论意见有悖常理,法庭不应采纳。6、关于残疾赔偿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城镇、农村人口不同赔偿标准的适用问题》规定:对于农村人口在城镇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损害赔偿数额。原告入学时虽未迁移户口,但其在第三被告处学习及在第一被告处工作,一直都在城镇工作、生活、居住。受伤后也一直随其父艾明文居住于济阳县城雅居园小区6区37号楼东2单元6层西户,并且在济阳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办理了为期一年的暂住证,符合省高院的上述规定。同时,根据《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济南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况且原告系技校毕业,拥有一定的技术特长,也不会以农耕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如果不受伤,其可能已经正式在企业参加工作了。因此,对原告的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城镇人口标准计算。7、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伤及眼部,目前几乎接近失明,已构成伤残。对于其工作、生活及今后的婚姻等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和严重的后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第二款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为: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公民赔偿标准的五——十倍予以赔偿。8、关于原告领取意外伤害保险金的问题。保险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因此,被告关于原告重复主张的答辩意见显然不能成立。网页链接。
边吉才2019-12-22 0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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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告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根据不同的伤害程度和结果,应当提供下列证据: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包括起因、时间、地点、导致伤害的方式和方法等证据。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病历、法医鉴定、转诊手续、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4证明因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包括医疗费、就医交通费、就医住宿费、补救性残疾用具费、丧葬费等有关费用单据。5证明确需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转院到外地就医期间生活补助费和依靠受害人抚养的人及所需费用等证据。6证明名誉、姓名、名称、肖像、荣誉等精神性人格权和生命权、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受到侵害造成精神损害的证据,包括侵害人的侵害方式、侵害场合、损害程度和后果等证据。7证明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损害的证据,包括产品销售者出具的发票、产品的名称、说明书、合格证书、损害后果等证据。8证明医疗事故赔偿或医疗差错赔偿的证据,包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病历、用药处方等证据。9证明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责任认定书、伤残评定书等证据。10能够证明造成伤害事实和后果或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齐文生2019-12-22 00:21:05
  •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的相关解释。于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2003年12月26日颁布,2004年5月1日起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计有三十六条具体适用规定。
    齐晓唯2019-12-22 00:09:46
  • 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受害人因生命、健康遭受损害以财产利益为内容要求事故责任方进行经济赔偿的给付之诉,根据我国法律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二、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以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在审判实践中是被普遍接受和适用的方式之一。三、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了三种法定事由:1、提起诉讼;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法律后果。
    齐晗兵2019-12-22 00:00:04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何谓非法行医非法行医是指不合法地从事医疗活动,具体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其没有法定执业资格或许可的医疗行为即是非法行为,自然属于非法行医。简言之,非法行医就是违反医疗法律法规之许可从事的一种医疗违法行为。在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意义下,除无证行医外,医疗机构及个人均可成为非法行医的组织者和实施者。2、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非法行医的情行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主要应包括下列6个方面: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根据《执业医师法》,非法行医应包括下列2个方面:1)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2)或者非医师行医的。根据《母婴保健法》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1)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2)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3)出具《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或者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或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法非法行医问题1)出租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发票收据、医疗文书、医疗设备等出租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租金的。2)将科室等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并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收取定额费用的。3)挂靠并使用该医疗机构的处方、收据及医疗文书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3)以场所、设备、人员、收据、处方、医疗文书等有形资产和医院名称等无形资产为资本投资与其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门诊”、“中心”、“项目”,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该医疗机构收取管理费的或者双方按比例分利的。4)外包科室和出租科室,与其他组织、个人合资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科室”、“病区”、“中心”、“项目”等。4、其他非法行医情形1)未经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批准,成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并开展医疗活动或以合同方式经营诊疗项目的,视同非法行医;2)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未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的。5、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非法行医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非法行医罪”;对受害人还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6、非法行医人身损害民事赔偿的法律适用非法行医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标准。对于合法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人身损害民事赔偿各地的法律适用存在不统一的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单位是合法的,非法行医是医疗事故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问题,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进行处理,这样就避免了医疗机构可能的高额赔偿。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合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使该医疗机构成为医疗事故的不适格的主体,其民事赔偿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而应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7、非法行医人身损害的鉴定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别在于前者不会注重疾病本身的参与度问题,而后者强调疾病本身的参与度。从鉴定角度来说,一旦认定为非法行医,对造成损害的患者最终的赔偿是很有利的。
    齐晓斋2019-12-21 23: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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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接待的礼仪包括:仪容的规范电话接待的礼仪来访者接待的礼仪前台文员职责:1.负责前台服务热线的接听和电话的转接,做好来电的咨询的工作,重要的事项认真记录并传达给相关的人员,不遗漏、延误;2.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基本咨询和引见,严格执行公司的接待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的礼节礼貌;3.负责中心前台或咨询接待室的卫生清洁及桌椅摆放,并保持整洁干净;4.管理好前台的设备,如发现设备使用不正常时,应及时向相关的人员汇报,并及时处理;5.文件资料要分类,保持接待区域的卫生;6.服务好单位同事的复印、扫描、打印、点餐等日常事宜;7.应主动与进出学校的领导、同事、家长、学员问好;8.主动沟通和协调各部之间的关系,对职责范围的工作及时汇报;9.协助人事主管做好招聘的前期工作;10.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前台工作人员的仪容规范:1.面带笑容,保持开朗的心态;2.保持身体清洁卫生;3.头发梳理整齐,面部保持清洁;4.淡妆上岗;5.保持唇部润泽,口气清新,以适合近距离交谈;6.手部干净,指甲修剪整齐,不涂抹鲜艳的指甲油;7.宜用较清新、淡雅的香水前台工作人员仪容禁忌:1.口腔不卫生2.头发脏且蓬乱3.不化妆,素面朝天或妆容太过艳丽;4.穿拖鞋问题,马上赔礼道歉,最好是让当事者自己来道歉。倘若问题不可能马上处理,决不能踢皮球,应该向家长保证负责日后的转告及联系。4.发生冲突时,重要的事情是以心平气和的方式与家长沟通,调查根本原因,如查看家长反馈的信息是否属实,以前的问题反馈情况,叫相关的人员实施纠正措施。纠正结果应反馈给家长,在双方的冲突解决方案满意之前,不要中断。5.认真倾听,设身处地为家长考虑,并灵敏的和高效的应对,保持专业的满腔热情和坚毅的精神,对不合理的要求要坚定而又有礼貌的拒绝。一旦遇投诉,处理者代表的是学校,而不是个人,千万要注意维护学校的信誉与形象。必要时也可以按照以下的程序采取补救措施:1.道歉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是衷心的向家长说抱歉,并告诉他学校设有专人对问题及解决负责。2.复述当家长向你描述时,复述发生问题并已经确认的理解家长的意思。而后告诉并显示你会想尽一切办法,立即解决投诉问题。您是说***问题吗?我明白了,我会马上帮您处理,并将处理的结果告诉您。3.同情确定你与家长进行了明确的沟通,以使家长理解你知道了他们的感受。4.赔偿不仅告诉家长你会很快的解决投诉的问题,而且还要告诉并向家长显示你会以特别的方式与他们和解。随后跟踪核查了解该家长现在是否得到满意。对于存在的不足,应尽快制定纠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要达到满意的效果。
收集整理编辑加工完善的低保资料,供参考:低保细说起来字有几大筐,简单慨括几个字。经济困难的都可以可以申请低保。但不一定会有低保,不申请一定没有低保。▲1-8月低保发放完毕,注意查收,9月份的正在发放中,其他的等等中,有异常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需要知道名单名册以及某人低保情况的,去当地的民政局咨询,因为涉及隐私,网上不宜公布。▲需要举报或者投诉或者认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或者对低保政策不明白有疑问的网友去当地的民政局,因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单位,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低保只是保的买米钱,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发财致富。▲只要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官方认可的困难,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的困难,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低保是钱,附录网友们对“钱”的评说:甲: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来全世界的物质需求,也可以用来帮助很多人,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乙:钱也不是个好东西,毁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谊、亲情,钱哪,是杀人不见血的刀!丙:低保钱,会毁了我的尊严,消灭我的发奋图强心,穷我也不要。不花代价可以得钱,往往会使人为守低保而懒于奋斗,致使人一生都贫困潦倒,永不翻身。丁:尊严不能当饭吃,低保是不花代价获得的免费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捞就捞,捞不到想办法也要捞。人那,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可以没有钱!人那,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可以有病!•••••••••••••••••★许多网友问低保每个月是多少钱?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钱?低保发放时间?低保类别,等级?钱多少是依据地方财政收入水平,申请人家庭具体的困难程度确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唯一的数字答案,有的地方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低保申请书范文低保申请书××镇××村居委:申请人×××,性别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妻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本家庭户籍为××市县××镇乡,现常住××市××镇乡×村居×组。现因×××××××××××××。目前家庭月年收入仅××元,致使家庭异常困难,月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十分拮据。为此,需申请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解决目前基本生活遇到的困难,望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附载: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2019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9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青海全省2019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9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2019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9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9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知道了这些儿童意外险知识,护娃周全不一定要花很多钱!孩子的到来,让整个家庭都充满了欢笑。但是孩子的年龄太小,又对世界充满好奇,一旦遭受危险时,没办法及时躲避,可能会造成很大的伤害。意外险看似比较简单,但它却有着其他保险无法替代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保费低,保障伤残两个方面。仅需几十或者上百块钱就可以买到百万的身故保障,这是其他保险比不了的。所以,很多父母都会给孩子购买意外险。许多家长开始发问:投保注意事项有哪些?给孩子买什么意外险好呢?先别急,我们一个一个来回答。儿童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有哪些?1、特别约定和投保须知很多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都会强调产品的优点而避开产品的缺点。家长在购买儿童意外险时,对于特别约定和投保须知部分要仔细,投保前要了解清楚,不懂的部分要及时向保险咨询顾问咨询,否则会影响最终的理赔。2、意外险生效时间意外险投保后,一般是次日凌时生效,但也有些产品例外,如有的意外险生效期为投保成功后最早第7日零时生效。意外险生效日期是可以自己选择的,需要引起大家注意。3、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但不是人人都能买重疾险、医疗险等都有健康告知,符合条件才可以投保。但意外险虽然没有健康告知,但一般合同中都会有明确说明:被保人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对于残疾人投保是有最高保额限制的,且需要告知参加情况,由保险公司进行核保后投保。4、儿童意外险保额有限定意外险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比如常见的游泳溺水、摔伤等都是符合意外定义的,可以通过意外险来理赔。根据保障期限的不同,意外险可分为一年期和长期意外险两种。给孩子买意外险,建议投保一年期意外险。对于儿童意外险的保额,出于道德风险考虑国家有明文规定:0-9岁的儿童,身故赔付不能超过20万,10-17岁,身故赔付不能超过50万。所以,家长们在为孩子投保意外险时,要注意并不是保额越高越好,要重点关注的是保障范围而不是保额。给孩子买什么意外险好?第一:父母可以给孩子买综合意外险孩子的年龄小,在马路上行走时,可能因意外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在与家里的小宠物玩耍时,不小心被猫爪狗咬也需要去医院门诊治疗;加上孩子的年龄的太小,遇到危险时也无法躲避,更容易受伤。孩子会遇到的危险还挺多的,购买一份综合意外险很有必要。一般综合意外险保障意外身故/残疾,在孩子因意外残疾时能获得理赔金,能选择好的治疗方案,尽可能的让孩子快速恢复健康,在家长的帮助下,勇敢的面对生活。综合意外险一般还保障意外医疗,一旦孩子因意外需要住院或门诊治疗不仅会消耗资金,也会耽误家长的工作从而带来经济损失。而有份意外险,在出院之后可以申请理赔,尽可能弥补资金问题,将损失降到最低。还能让家长有钱给孩子购买好的营养品,争取早日康复。阳光个人综合意外险,是比较典型的综合意外险,保费低,一年100元,保障范围全面,包含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及意外住院津贴等保障。意外门诊及住院都可以报销,而且理赔条款相对宽松,是一款实用性比较高的意外险,适合给孩子投保。第二:父母可以给孩子购买熊孩子险如果自己的孩子是个熊孩子,玩耍时很容易就损害了私人或公共物品,对自己的家庭和别人的家庭造成麻烦。购买一份熊孩子保险,能分摊监护人的责任风险,家长更放心。安联熊宝保个人保障计划,不仅保障了意外身故/残疾,更有儿童走失慰问金和公共场所个人保障。这样在孩子因调皮对别人物品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家人在赔付之后都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对于家有熊孩子的父母来说,给孩子购买份熊孩子险,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总之,还在疑惑给孩子买意外险,买什么意外险好的父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综合意外险或者熊孩子险,保费便宜,有保障较为全面,很适合父母给孩子购买。说在最后以上就是关于儿童意外险相关内容的介绍,意外险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深究起来还是比较复杂的,为孩子配置意外险前家长们要提前做好功课。为了给孩子全面的保障,建议家长搭配重疾险、医疗险等组合投保,让孩子的成长之路更顺畅。想为孩子定制更完善的保障方案,可以联系梧桐树保险网专业的保险规划师,能在预算内给到孩子最高性价比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