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金融项目,想找投资人

黄爽姿 2019-12-21 2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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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如何去吸引投资人不光光是你这个项目有吸引力就可以做到的,在迪蒙上看到有这个内容的分析,有以下几点:首先,这个项目一定要有潜力,让人能看到希望。其次,有了项目,就需要有成熟的团队。最后,团队需要就这个项目提出好的方案,来吸引投资者。希望你做好充分的准备,将你的想法优势显现出来,祝你成功~。
齐晓彦2019-12-22 0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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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查询基金公司或金融公司的名单,可以电话,微信联系,说明你的项目内容的方向,然后约谈。约谈之时,你要详细阐述项目的所以相关内容,盈亏点,预期盈利时间等等。最后,如果对方满意你的项目,而且有意于该项目,那你们才进入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对于和你合作的潜在单位有,平安普惠等金融机构。最后,希望你可以成功。
    齐文玉2019-12-22 00:02:17

相关问答

首先我要说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投资人告诉你这个项目要回去讨论一下,那这个项目75%是没戏了。而如果投资人长期拖着不回复你,那么很不幸,这个项目95%是没戏了。我很赞同高晓虎说的一点,就是如果投资人内心很认同你的项目时,那么他全程都会比较主动。所有人都知道投资人每天忙到飞起,但是投资人真看好的项目,就算再忙也会挤时间出来给创业者一个明确的反馈。所以,真的不是投资人忙到没有时间跟你沟通,而是你的项目没有好到成为他安排时间的第一优先级,但是又没有差到直接被回绝的地步。那么,在项目还不错的前提下,有没有能够提高与投资人接触成效的方法?当然有。首先是找到合适的渠道。我明白很多创业者的感受,他们手上也许有个好项目,但是他们并不认识投资圈的人,没有渠道,所以会很焦虑,去海投自己的项目。好不容易联系上一个投资人,会拼命地向他展示,如果投资人给的反馈不是很明确,他们就会更加焦虑,不断地催促投资人,把这种负面的情绪传染给投资人,最后导致投资人回绝自己。我觉得创业者有一点要记住:就是你不管多迫切,也要保持一个基本的姿态;如果你首先已经内心崩溃到失去姿态了,投资人是不会珍惜你的信息的。这也是我为什么现在做FellowPlus的原因之一,我希望能够为创业者和投资人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渠道,把许多原本不对等的信息摆在一个合适的平台上,让双方都能看到。创业者可以看到每个投资人最近在关注的领域,看到不同投资人之前投过什么,从而可以更合理地、更有姿态地去选择合适的投资人进行接触。从目前效果来看,创业者确实能够快一些在这个平台上找到投资人,因为精准度提高了。当然话说回来,虽然这个产品能显著提升效率,但归根结底还是得创业者项目本身过硬。其次是学会沟通的技巧。在与投资人沟通这件事上,我自己曾遇过这样一件事:有一次出差碰到一个原定行程之外的创业者,他跟我讲了他的项目,并且表示希望我能够考虑一下。说实话,这个项目并没有特别好,但是也不属于完全不行那种;加上我当时手头也有其他事情忙,所以我跟他说:我回去再跟我的同事商量一下。这真不是大家所认为的那种客套性敷衍,因为当时我真打算回去讨论讨论。但由于这个项目的性质不好也不坏,所以我也没有把它优先排上日程,就这么过了一阵子,有一天那个创业者好像突然开启了严刑逼供模式,通过微博微信邮件各种途径联系我,每天都问我项目怎么样了,能不能投钱给他。一开始我还跟他说明了一下情况,但后来他继续不断对我进行全方位“轰炸”;到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就把他屏蔽了。所以我觉得如何跟投资人联络,是很讲究技术的一件事,好的创业者会让投资人觉得跟他打交道很舒服,很愉快。所有事情都是这样,当大家都处于比较好的状态下,事情就容易成。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区别:1、开发商主要就是找项目,签地皮,办理相关手续和对楼盘进行建设等。2、投资商就是对项目进行考核,认为有投资潜力就进行投资开发,以期回报。联系:1、房地产开发商即是普遍我们所讲的盖房子的公司而投资商只是指将资金投资于房地产行业的,并不一定就是盖房子,可能只是购买一些房产物业来进行投资购房当然也就是与房地产开发商有关系了。2、特别情况就是,如果先有投资商买下房产,再转卖出来的话,也就是二手房买卖,那这个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就是跟投资商有关系。扩展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商。
从管理角度看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融资状况很不透明,不仅商业银行难以全面掌握,有的地方政府自身也并不清楚不同层次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和担保状况;商业银行在与地方政府的互动中相对处于弱势,使得商业银行运来一直通行的一些控制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管理手段难以真正落实,主要依靠的往往是并没有真正法律效率的财政担保等形式,另外一般投融资平台将从商业银行借来的贷款置于一个资产池中,再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进行资金流的分配,这种资金使用形式不利于商业银行对所借款在对应项目中的应用程度不能很好的跟踪监督。这些投融资平台总体上负债率都相当高,负债率普遍超过80%或者更高,资本金普遍欠缺且偿债能力低下。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由平台公司统借统还,责任主体十分模糊,因为往往贷款使用人是建设单位,大多数平台公司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都不实施管理,项目的最终受益也不属于平台公司,贷款资金实际上完全脱离借款人监控,如果出现偿还问题,商业银行实际上难以进行顺利的追溯。在地方投融资平台推进的各种基础设施项目中,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使得不同地方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变通来补充资本金,使得银行的贷款风险明显加大,例如,这些投融资平台会通过委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来补充资本金然后再继续要求银行贷款,也可能要求不法代理机构高估实物出资或出具虚假注册资金证明等手段虚假出资;有的项目以流动资金或搭桥贷款充作项目资本金,还有的以股东借款的形式借到新的投融资平台作为资本金,还有的利用扩大投资规模的名义在增加新的贷款之后抽回初期注入的有限的资本金。投融资平台所进行的项目过多,导致政府担保过多,易形成政府有名无实的担保,是不利于平台和银行各方的,而且从实质来讲政府担保过多也会造成政府的违规行为。从财政运行的角度看这种大规模的地方投融资平台主导的信贷高速增长,实际上增大了财政的隐形负债,在地方财政出现偿还困难时,实际上还是由中央财政承担了事实上的支付责任。换言之,对于具体的投融资平台来说,如果能过通过自身的经营来偿还贷款,则理论上来说通过城市化的投资带来的收益还是大于贷款的投入的,但是如果不能偿还这些贷款,则或者转嫁为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或者由中央财政事实上承担偿还的责任,这在客观上成为少数地方政府挤占信贷资源以及财政负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渠道。地方投融资平台天然具备的软约束机制,使得投资的风险十分容易转移到中央财政或者商业银行体系。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获得大量的资金,在不少地方呈现出一些新的风险行为。首先,因为许多地方政府主要依靠土地收入等来偿还这些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因此在客观上有强烈的动机来推高土地价格,从而对房地产泡沫形成显著的推动作用。其次,在具体的项目选择和决策上,地方政府替代企业,成为主要的决策者,其中的经济合理性就值得怀疑,这些投资不可避免地出现过于超前的基础设施投资、或者是加剧产能过剩的投资,从一些地方地方新建在建工程和项目看,低附加值的建筑用钢材、建材和焦炭等投资品需求升推动了这部分原本已过剩的产能投资和生产增速出现加快之势,有保有压的产能调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是一些本来需要退出市场的落后产能不容易被淘汰,反而一些地方政府在相对宽松的融资条件下还继续支持这些产业的发展。从宏观政策的角度看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进行大规模的借贷,直接制约了宏观货币政策的调整空间。例如,2019年高速增长的信贷投放大量通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到一些大型的中长期基础设施项目,不仅使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集中度显著提高,期限明显延长,还使得明后年的信贷投放的调整空间极大降低,因为2019年启动的一系列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不可能在今后因为信贷紧缩而使其成为“半拉子工程”,这样就在客观上倒逼明后年的信贷投放依然保持在相对的高速增长水平。这一点十分类似于1993年宏观紧缩之后的几年,信贷投放依然保持了十分快速的被动增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产生和发展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也是投融资体制创新的一种尝试。它的风险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产生的综合结果。一是地方财政的捉襟见肘,94年分税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快速提高,基本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也出现了财权的上收和事权下放的倾向。地方政府要做的事情很多。但是财源有限,预算法又不允许他公开的举债。因此他只好成立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向银行贷款进行融资,贷款的过程中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背后隐藏着较大的风险。由于按照现有的法规,地方政府对于贷款进行担保,实际上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的隐性负债也比较严重,所以一些担保也不务实。这是地方财政方面的原因。二是商业银行的短存长贷,起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贷款主要来自于开发银行。但是去年以来各家商业银行蜂拥而至以后,由于地方政府平台贷款一般由地方财政担保,即使没有担保,因为是政府的项目,商业银行还是愿意贷款给地方政府平台。但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融资状况很不透明,银行从地方政府那里获得的财政金融方面的信息有限。难以全面把握平台负债状况,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从事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比较长。他的贷款都是中长期的贷款。原来开发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的时候,它拥有比较稳定的长期的资金来源。因此,资金贷款的期限相对比较固定。后来商业银行涌入领域以后,信贷风险就容易出现期限的错位。三是平台资产质量及其职能原因。最初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主要是基础建设项目集中一些。后来发现从银行贷款可以做地方政府想做许多事情,一些本来可以由民营企业去做的事情也统统由地方平台来包办代替了。成立平台公司到银行贷款。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导致平台的资本金不足,平台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有所降低。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水平、经营水平都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导致这个平台的风险不断的聚集。解决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基础设施建设要考地方政府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往往时间比较长、资金需求大。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债,一方面规模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仍然集中在中央政府,而且没有办法借助市场的力量来对地方政府进行约束。能否在适当制度或程序约束下,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债的方式解决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