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纳税人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红利收入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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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可能是为了鼓励外籍个人,对来华外企的投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其所称的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外商投资企业法是指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和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由众多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规范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与登记程序、法律地位、投资关系、法律文件、中外双方的权利义务、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劳动关系、税收、外汇管理、解散与清算等。为了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分别规定,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齐文浩2019-12-22 0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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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暂免征收的。 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详情参考神州财税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http://www.dcetax.com/ntax/apps/laws/index.php/LawsText/lawsContent?LawSerialNo=11f524c3fbfeeca4aa916edcb6b6392e&term=%CD%E2%BC%AE%B8%F6%C8%CB。
黄瞩信2019-12-22 00: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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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9条规定: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号文件的执行,对外藉中国居民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对外藉非居民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仿效企业所得税法源泉扣缴的方法执行10%的优惠税率,如果有国际税收协定的,依据协定办理。
赵顾颢2019-12-22 0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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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号规定:“四、关于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的优惠政策2019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19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19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8号第一条规定:“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该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第一百零三条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请确认外商投资企业对境外投资者分配利润,是否为2019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以及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是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需要区分不同情形分别适用上述文件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辛国林2019-12-22 00: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