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新成立的担保公司和银行的合作

黄瑞宁 2019-12-21 2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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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很简单了。按下面公文格式:关于XXX银行与XXX担保公司合作的申请XXX银行我公司系XXX年XX月XX日成立,注册资本XXX万元,目前在保余额XXX万元,代偿率为XXX,分与XX银行、XX银行、XX银行......建立了银担合作关系,目前合计授信金额XXX亿,2019年实现利润XXX万元。我司慕名贵行在XXX市网点遍布、实力雄厚,业绩有目共睹,因此我司希望与贵行在银担合作方面有发展的空间,我们坚信通过此合作,必将实现贵行与我司双赢局面,为贯彻中央支持小微企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再就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衷心感谢贵行对我司的大力支持。此致!XXXX市担保有限公司年月日、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第十三条 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第十四条 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协议合作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同意,再继续签订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乙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
齐新英2019-12-21 23: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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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法律依据: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担保业务的开展的根本法律依据,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公司与债务、债权人签到合同及担保合同、协议的根本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了推动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要求。是构架客户与银行的桥梁。
    连俊宏2019-12-22 00:37:52
  •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可以和银行合作。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就是与银行合作,替借款人担保,他们有银行授信额度。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目前在国内大多主要做资金过桥及短期借贷业务,就是俗称的高利贷。
    齐文英2019-12-22 00:21:14
  • 还是建议你先找银行沟通下,还有你计划做哪方面的业务啊,得根据你的要求,然后和银行协商你们的合作情况,不过作为担保公司,帐户没有资金的话,肯定是不行的;还是先找合作银行,根据银行对你的要求来操作吧。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相杰2019-12-22 00:09:53
  • 会的啊,现在就有很多担保公司是跟银行合作的,不过各家银行规定不一样,对担保公司的要求也会有所差别,你如果要看一个担保公司靠不靠谱的话,就得看他们的经营时间长长短、经营情况、业务流水、合作公司等。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晓梅2019-12-22 00:00:13

相关问答

一、财务方面需要参考审计报告,但并不意味着律师对相关内容可以不发表意见,比如说客户集中度、准备金缴纳等是否合乎规定。简单来说,事实方面可以依赖审计报告的内容,但对其事实方面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首先要对监管机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悉,并对需要出具意见的内容进行核实,方能作到万无一失。二、关于人员资质,总是有一些机构的人员不满足条件。比如说某些外地设有分公司的要求有首席合规官与风险官。既然是首席,就应该备有次席才对。还有的董、监事、高管的学历不高,在实务中建议换掉。对于个别人身兼数职的,依然建议少担当一些职位,金融局会以公司治理结构不当来驳回申请。三、对于实际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的,要提交二处地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四、对于历史沿革方面,必须按照工商档案来进行撰写,实际操作中,公司的申请文件中关于这部分内容写得极为含糊,股东变化都很难对上。五、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来讲不是律师业务的主要关注对象。六、其他方面包括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应该予以关注,从其报告中可以了解公司有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涉及的重大诉讼有无等。七、在形式上满足、实质上符合金融办提出的当地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八、注册资本达到要求。
担保公司应该属金融企业,下面将企业建帐的一般性问题和服务企业建帐的基本要求给你,供你参考企业如何建账1.一般性问题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何为建账呢?就是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这看似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建账过程可以看出一个人会计业务的能力,以对企业业务的熟悉情况,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下企业应如何建账。无论何类企业,在建账时都要首先考虑以下问题:第一,与企业相适应。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是成正比的,规模大的企业,业务量大,分工也复杂,会计账簿需要的册数也多。企业规模小,业务量也小,有的企业,一个会计可以处理所有经济业务,设置账簿时就没有必要设许多账,所有的明细账可以合成一、两本就可以了。第二,依据企业管理需要。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以满足管理需要为前提,避免重复设账、记账。第三,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用的账务处理程序也不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企业的总账就要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你就要准备一本序时登记的总账。不同的企业在建账时所需要购置的账簿是不相同的,总体讲要依企业规模、经济业务的繁简程度、会计人员多少,采用的核算形式及电子化程度来确定。但无论何种企业,都存在货币资金核算问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必须设置。另外还需设置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所以,当一个企业刚成立时,你一定要去会计商店去购买这几种账簿和相关账页,需说明的是明细账有许多账页格式,你在选择时要选择好你所需要的格式的账页,如借贷余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然后根据明细账的多少选择你所需要的封面和装订明细账用的胀钉或线。另外建账初始,必须要购置的还有记账凭证[如果该企业现金收付业务较多,在选择时就可以购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如果企业收付业务量较少购买记账凭证通用也可以、记账凭证封面、记账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装订线、装订工具。为报表方便还应购买空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相关会计报表,上面我们讲述了一般企业建账时要做的准备工作。2.服务企业服务业也称为第三产业,泛指那些对外提供劳务服务的企业,因它提供的并非是产品商品,而是一种劳务服务,所以我们称之为服务企业。它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旅游服务业、仓储保管业、仓储租赁业、代理业、广告业等。虽然服务业服务项目很多,但由于在会计核算上,成本核算比较简单,所以账簿设置相对也较简单。一、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建立同工业与商业企业相同,使用方式与登记方式也完全相同。二、总分类账簿服务企业要设置的总账业务较之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所需要设置的总账要少,但也需设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应付利润、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等。三、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的设置也是根据服务企业管理需要和实用性来设置的。与前两种情况基本相同,与上述不同的只是要设置营业费用明细账。企业只要将这三种类型的账簿建立起来,建账的基本工作就算完成了。其他问题就是按规定进行日常会计处理,登记会计账簿了。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不同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而在保证债务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很大的差别,我们分别来看:1、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和最高法院上述“解释”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就是说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必直接向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权利。但是,此时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并不开始计算,只有等待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主债务的诉讼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决生效之日,才开始计算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这样,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间就大大延长。反之如果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在保证期间内没有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因除斥期间已过,则很快就丧失了对一般保证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诉权,亦即保证债权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法规之所以这样规定,意在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尽早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2、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时间。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在第二十六条中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这是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后,才承担不能执行的部分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