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骗局案例多吗?

赵鲁光 2019-12-21 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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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人主动联系你,推荐你在某某平台开户操作请注意,目前国内是禁止开展此类投资业务的,你的资金并没有流入市场,而是进了平台跟代理商的口袋。他们可能会让你赚钱出金吗?况且就算你赚钱了,能不能给你出金还是一个问题,这就是一个骗局建议远离!被诱导参与导致亏损可通过唯权追回损失!全文。
赵顺达2019-12-22 00: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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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但风险控制更加不容易。历史上实物货币最可靠,比如最开始的“羊”,后来黄金要差一些,到纸币就风险更大了,但好处是明显的,通用和便捷性越来越好,普通人也有钱可用。数字货币的便捷性特别强,对金融这个血液的流通非常好,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也要求高。全文。
    齐景林2019-12-22 00:22:28
  • 据业内人士介绍,传销分子的基本套路是传销式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可能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就集中进行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更为恶劣的是到返钱高峰,平台直接关闭,组织者失联,然后到其他地方包装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骗法,继续行骗。相比其他传销,数字货币传销一般具有三大特点:1、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得很高级;2、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3、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数字货币升值周期,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的数量也会增长,参与者包括最底层参与者也会获利,但是进入贬值周期,底层参与者往往损失巨大。央行强调:“我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请广大公众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防范利益受损。
    齐智国2019-12-22 00:11:25
  • 在国内,数字货币的水是非常深的。打着数字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的更是数不胜数,多如牛毛,屡禁不止。但是,数字货币本身并不是骗局,只是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但是,数字货币并不是只和传销扯上关系。数字货币更多的是应用。例如,普银集团推出的普银数字货币,作为一种本位制数字货币,不仅可以在商场上进行自由的交易,还有升值的空间,因为信用背书的茶叶资产会升值。央行也推出了央行版本的数字货币。
    齐晓涟2019-12-22 00:02:03

相关问答

国家是禁止数字货币的,所以,如果购买,只能是通过国外的平台。之前已经有了禁止比特币的行为,既然国家层面都是持反对意见的,那么风险很大。关于数字货币,说点自己的看法,你听听,觉得没道理就一笑而过。货币,是作为一种交易的衡量价值,本身并不一定具有价值,它只能作为中间的衡量单位。就好像我国只有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也就是说政府担保具有价值。如果像是那些战乱地区,可能十斤货币买不到一个鸡蛋,也就是这样的原因。说回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直到现在为止,没有哪个国家承认作为自己国家的流通货币,好像去年还是前年的时候,我们国家还禁止过一些,那么如此而言,数字货币,只能够是以高于你买入价格卖出去,那样能赚到钱。但数字货币本身并不具有任何的价值,并不像股票一样,是你对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所以,当如果数字货币,你找不到有人买,那就是一文不值。历史上的庞氏骗局,荷兰郁金香,最贵的时候,一颗郁金香价值都能够买一套房子了,等没人买的时候,所有的郁金香都烂掉,加起来,换不来一个土豆。所以,巴菲特说,数字货币,就是一个泡沫,是一个骗局,估计也就是这么想的。另外,在股市有这么一说,当菜市场的大妈都开始讨论股票的时候,就是股市见顶的时候。我觉得,这也同样适用于数字货币,当很多人都在讨论怎么赚钱,能赚很多钱的时候,就是风险已经积累到很大的时候了。而很多时候,当股票开始跌的时候,很多人,都是还在之前的惯性思维中,觉得很快就会反弹,然后越来越低,越舍不得卖掉,这就是很多人套在上面很高位置的原因。我不确定,现在是不是数字货币最高点,但个人认为,数字货币,随便什么人都能发行,还没有任何的作为货币流通的价值,只能是卖给别人,我觉得就是骗局。
如果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必须缴纳会费或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就符合传销特点。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条就算是传销:一,是不是以发展团队的形式就是传销。扩展资料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2019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最新一份判决系法院于2019年5月2日作出。65种“传销币”涉案超百亿,逾千万人买入。2019年4月,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划分为“2019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