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登记备案的时候,除了提交项目节能登记表以外,还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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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是最简单的一种,根据可研报告或者申请报告中的节能篇章中的数据填写,如果可研或者申请报告中没有计算能耗,你可研要求报告编制单位补充能耗计算,根据报告你就可研直接填写了!扩展资料: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凡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铁路大修等都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也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车庆云2019-12-22 0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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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各种耗能设备比如电灯等要有明细表,估算的话,就是所有设备的功率之和乘以年运行时间。仔细计算需要有同时系数。如果小区有变压器,需要计算变压器的损耗。所有的损耗都是电量,然后乘以电的当量折标系数0.1229kgce/kWh折算到电的当量值。如果有柴油,汽油,天然气等实物能源消耗,同意需要对应的当量折标系数。所有的当量值汇总,就是节能登记表中的实物量。
赵高印2019-12-22 0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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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⑵自筹资金⑶国外基本建设贷款⑷专项基金⑴利用企业折旧基金⑵国家更新改造措施拨款⑶企业自筹资金⑷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管理,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北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三条: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措施和能耗指标等落实情况进行节能监察。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节能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承担节能评估的咨询机构在节能评估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致使节能评估意见失实的,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资质管理机构或取消其承担节能评估工作的资格。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以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的经济现象为统计对象,包括建设准备、设备安装、建成投产的全过程。国家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范围是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照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投资、城镇集体经济单位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零星固定资产投资,城镇私营、个体经济投资,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在统计工作中,统计范围往往与统计报表范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仅仅是收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的一种形式,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的一部分,为了取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在现有的统计方法制度的基础上,还需要有关部门的配合来共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一般统计分析,是从固定资产的投入、产出和效益的角度进行的宏观分析。从不同层面反映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过程的总量指标有以下四个:一投资供给量,投资供给是投资活动的前提。投资供给量也称投资生成量,即一定时期内形成的以货币表现的投资的可能量。可见,投资供给量决定于国民生产的水平及其使用程度。二投资使用量,又称投资实际支出量,是指建设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投资实际支出的金额。包括用于本期形成工程实体的支出,已购入但未使用的材料、设备及预付工程款等。三投资形成量,又称投资完成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因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而形成的工作量以及与之相关消费。四投资财产形成量,又称交付使用材产量,指经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财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规定的方法制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执行四种定期报表制度:1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月报2房地产开发完成情况月报3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月报4农户投资情况季报。
齐文波2019-12-22 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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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第一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源头上减少能源浪费,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民用项目建筑能耗指标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以上五项若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节能审查不予通过。第八条能源主管部门受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或者在接件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查。对提请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主管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20个工作日内不能出具的,经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九条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有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节能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3年内仍未实施的,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能源主管部门报告,由能源主管部门重新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第十条对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而未进行评估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一律不予审批、核准。第十一条凡不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能源主管部门实行节能登记管理。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立项、选址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项目节能登记并提交节能登记表。第十二条项目建设中,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节能措施和标准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项目建设的其他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三条项目建成后,项目节能部分的工程实施情况应当纳入综合验收程序。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不予验收。第十四条参与节能评估、审查的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在评估、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龚宏龄2019-12-21 23: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