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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补税”是以前的事情了。2019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已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管所得税率是否相同,也就是不存在补税的问题了。按以前的规定,也是在被投资方=117.65万元2、按税前利润A应纳企业所得税:117.65×33%=38.82万元3、B企业已纳所得税:117.65×15%=17.65万元4、A企业应补交所得税:38.82-17.65=21.17万元不知道你看的是什么教材,事实上这个问题已过时了,没有再去研究的必要。
龚岭梅2019-12-21 23: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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