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赴美移民申请I-751:临时绿卡转正通过与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是申请绿卡的快捷途径之一,与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得到绿卡的申请人,如果在移民面谈时或持有结婚移民签证K签证进入美国时,结婚尚未满两年,只能得到两年有效的临时绿卡也称为有条件绿卡。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移民局很少主动取消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但是申请人需在距临时绿卡的批准日满两周年前90天内提交正式绿卡的申请,即I-751申请,目的是解除临时绿卡的两年有效期条件,获得十年有效绿卡。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临时绿卡两年有效期到期之时,持有人没有向移民局提交I-751申请,那么其合法身份将自动解除,申请者会面临递解出境的可能。如果由于特殊情况,申请人错过了90天的申请时限,可以向移民局说明过期申请的合理理由,移民局会酌情对超时申请给予考虑。不过,过早于90天就提交I-751申请,就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移民局可能会因为您过早提交申请,而将申请材料退还给申请人。一般来讲,临时绿卡转正申请是同公民或者其绿卡配偶共同提出来的。如果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持有K-2签证并与申请人一起获得临时绿卡,并在申请人入境后的90天内入境,那么,在I-751申请表的第五部分可以添加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和A号码,一同提出转正申请。相反,如果合资格的未成年子女的有条件绿卡身份是在其父母申请人获得临时绿卡90天后获得的,或者其临时绿卡身份的父母死亡,那么,此类未成年子女需要单独提交I-751申请,从而完成临时绿卡转正。虽然,通常情况下,申请者需要与其公民或绿卡配偶一起提交申请,但是有如下情况发生,申请人可以豁免共同申请的条件:1、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关系是诚意真实的,但是随后配偶死亡。2、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关系是诚意真实的,但是后来由于离婚而婚姻关系解除。3、婚姻关系成立时,夫妻关系是诚意真实的,并且婚姻关系延续至今。但是却受到配偶的极度虐待;或者停止申请人的合法申请递解出境会对申请者造成极端的苦难。凡是基于以上情况提出的豁免申请,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该豁免申请符合移民局的规定和考量标准。比如,基于情况三提交豁免的申请者,最好出示警察局的报告、法院命令或者医疗报告来证明申请者受到了极端虐待。在提交I-751申请时,完整的申请材料对您的转正申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基本申请材料如下:完整填写并签字的I-751表格、临时绿卡的复印件、夫妇两人的护照复印件、申请费支票、证明婚姻关系真实性的材料。需要提醒的是:证明婚姻关系真实性的材料越多越好,所以申请人需提早积累相关证明材料。
黄电锋2019-12-21 19:42:2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不需要!到了两年,移民局会给你加发信你的公民配偶在信上签名,寄回你的正式绿卡就寄给你了如果到了再面谈的那一步,那就是凶多吉少了。
赵香汝2019-12-21 20:41:04
-
填写i-751申请。
龚巧丽2019-12-21 20:23:35
-
婚姻移民的话是需要时间的,除了填写i-751申请表格外。还需要提供结婚公证的一些资料,详细的你要看看表格。
辛国良2019-12-21 20:00:52
-
由于婚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移民局不可能在以婚姻为由提出移民申请时就能判断婚姻的真假,因此法律规定,任何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其移民申请被批准后,只能获得有条件绿卡。绿卡持有人享有同永久性绿卡持有人一样的权益,但该条件性绿卡有效期只有2年。2年到期时,如果原有婚姻继续存在,方可申请转为永久性绿卡。此外,2年后即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转为了永久性绿卡,但如果申请人在获得该永久性绿卡后即离婚而且再度结婚,如果要为其新配偶申请移民,则必须在其持永久性绿卡届满5年后方可提出申请。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受虐配偶的申请﹕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而有关登记注册的问题,我也不是太清楚,但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和美国使、领馆应当可以咨询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的问题。
黄电锋2019-12-21 19: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