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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人加入中国户籍是很难的。1980年通过的国籍法对外国人入籍中国,只有三条非常简单却很直接的标准:中国人的近亲属;定居在中国的;有其它正当理由。但这只是入籍的条件之一,必须要先拥有“中国绿卡”才能完成手续。而中国“绿卡”却堪称世界上最难获得的绿卡之一。二、1、投资人员绿卡:普通投资移民需达200万美元以上。2、技术人员绿卡:凭职称看能力,要求高。3、国家特需人员有特殊成就绿卡:最便捷之道。4、家庭团聚绿卡:配偶关系需满5年。
龚小荣2019-12-21 2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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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办事中国国籍的方法和流程:一、国籍认定办事流程1、缴验本人有关国籍证件;2、提交本人有关国籍问题的书面说明及相应证明;3、县、市公安局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承认其所属国籍,给予办理有关手续;4、县、市公安局经审核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条件,不承认其所持有关国家护照,并做相应处理。二、国籍受理、审批办事流程1、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有关证件及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籍证书。由受理机关转交申请人。
车巧怡2019-12-21 23: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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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拥有中国国籍确实是很难的,是有很高的标准的。
赵馨惠2019-12-21 23: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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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满足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士可以加入中国国籍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扩展资料1、关于护照与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规定,中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因此,中国护照持有人原则上具有中国国籍。倘若中国公民定居在外国并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规定,他们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能继续持有中国护照。虽然有一些已加入外国国籍的人员仍在继续使用原持有的中国护照,但他们并不具有中国国籍,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的相关规定,这是我们所反对的。2、关于双重国籍每个人的国籍虽然属于国内法决定的事,但有关国籍冲突问题历来受国际社会关注。由于具有双重国籍使个人陷入国际旅行困境或引发跨国纠纷的事例并不鲜见,上世纪3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开始致力于消除和减少国籍冲突,“一人一个国籍”逐渐成为不少国家国籍立法的方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重要原则,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实践证明这有利于海外华侨华人的长期生存和发展,也有利于中外互信合作。当前,跨国人员交往日益密切,“一人一个国籍”制度宜完善,不宜废除。同时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将充分考虑海外华人这一群体的特殊性,针对他们的关切,不断推出入出境、居留等方面的便利措施。参考资料人民日报——中国国籍常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贾龙睿2019-12-21 22: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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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国国籍有这么几条件:有中国的近亲属,退出中国国籍后申请恢复的,定居在中国的,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其中前两条就关闭了一大批人入籍的大门,后两条主要针对没有中国近亲属的外国人。问题是,定居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国务院2003年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二重点高等学校;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第十一条规定了,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外国人需要出示《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视情况而定还需要单位或者地方政府出具相关证明,等等。对于投资人来说,一是需要三年连续投资,二是至少需要投资50万美元以上,那么一般来说,这些人的身家不会太低。特别是对于在东部投资环境较好地区的外商来说,可以投资200万美元的,一般情况下本身身家更不会低。保持外国国籍,可以有利于他们随时撤资走人。另外,有没有可能,一旦加入中国国籍,他们就不能算外商了?如果是,那么原本的优惠条件就没有了,还不如保留外国国籍。第二条的话,也是类似:本身能够参与这些项目的外国人,水平都不会低。加入中国国籍对于他们没有太多好处。从单位的角度来说,留一个外国人反而在宣传上更有利,所以单位也未必希望他们加入中国国籍。第三项“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这个标准就非常模糊。而且,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人员申请时还需提交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难度非常大。总而言之,外国人要获得定居的门槛非常高;达得到定居门槛的,中国国籍对他们没有太多吸引力。而定居又是外国人申请中国国籍的必要条件。因此,从技术上来说,外国人要获得中国国籍非常难。
边占武2019-12-21 22: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