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开的外汇公司工作怎么寻找客户

管玉真 2019-12-21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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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到交易商的对公账户里面,投资者和专业从事外汇买卖的金融公司的交易保证金,便可按一定融资倍数买卖10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外汇。因此,这种合约形式的买卖只是对某种外汇的某个价格作出书面或口头的承诺,然后等待价格出现上升或下跌时,再作买卖的结算,从变化的价差中获取利润,当然也承担了亏损的风险。由于这种投资所需的资金可多可少,所以,吸引了许多投资者的参与。扩展资料企业或个人在交割、清算对外债权债务时因汇率变动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我国外汇市场已成为全球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但对于多数中国企业和居民而言,外汇风险还是一个提及不多的话题。外汇风险一般分为交易风险、折算风险、经济风险和国家风险。交易风险涉及的业务范围广泛,是经济主体经常面对的风险,因而也是其主要的防范对象。外汇交易。
米大同2019-12-21 2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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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可以通过注册香港银行账户,不会受外汇管制,然后再通过网银电汇外币回大陆银行,然后再去银行结汇,但是金额比较大,也是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才能转入到香港账户。o158-D1730-D7220。
    齐晓李2019-12-21 20:36:32
  • 个人帐户可以直接接收国外公司汇出的外汇。但是,需要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不同的交易性质,遵循不同原则来处理:一、汇入资金属于经常项目非经营性外汇收入非经营性外汇收入,即:不是贸易项下,也不是资本项下的收入。比如境内个人在境外工作产生的职工报酬等。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把汇入资金入到收款人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就是个人卡或存折下。并对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交易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二、汇入资金属于经常项目经营性外汇收入比如,向国外卖出商品产生的收入。这种情况视同机构管理,按对公业务来对待处理。这时资金就不能入到个人储蓄账户,需入到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中。此时的收款人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对外贸易经营者”。针对此类个人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一系列动作,比如:跨境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都是按照机构来管理,不能再把它当成个人外汇业务。三、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者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原币划入员工个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得的赔偿,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也可以结汇。其它资本项下外汇收入,均根据不同的用途,按资本项目下外汇管理政策办理。扩展资料: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条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项目个人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第四条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购汇、结汇以及境外个人购汇,可以按本细则规定,凭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办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龚少菁2019-12-21 20:04:25
  • 1.香港所有银行都可以开通私人帐户可以收公对私的外汇2.香港的银行手续费各有不同,而且也因应客户的存款结馀情况收费或免费。大致说若钱少放在中资银行手续费平宜,钱多就是在外资及汇丰、恒生、渣打等。本地人一般认为恒生服务最好,若国际性、商业性操作多则用汇丰,和国内业务往来多则选中国银行。3.怎样处理外汇是自己选择。一般来说是考虑钱将在那里用。若计划在境外用,把钱存在香港方便,无论外汇买卖转账都方便,以人民币、港元、美元及其他外币存都可以。若要带回国内,则必须汇款。因中国对外汇有管制,你需弄清自己是否有权及有额度结汇你的资金。4.身份证和通行证及住址证明香港银行星期一至五是全天营业,周六只在上午营业,周日及假期不营业。
    齐昌盛2019-12-21 19:54:35
  • 现在的外汇公司,基本上都是国外的,给你打的钱是私人账户,是因为它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而且现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呢?每日往出打款还有限制,所以可能就会用私人账户,但是用私人账户的还是不正规,要小心。
    齐景新2019-12-21 19:36:41

相关问答

1、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3、经批准开立的外汇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扩展资料:一、审核材料1、如需开立外汇帐户,其开户申请书应是正式公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申请内容明确,开户申请书中必须写明外汇资金来源、用途情况,开户银行,开户币种,如是专项帐户还需说明项目及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开户需持外汇局要求的有关材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并且开户所持证件必须是由政府签发并在有效期之内。3、接受捐赠或援助的单位必须是国内民间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国内事业单位,并按捐赠或援助协议规定将捐赠款项用于境外支付。4、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进行审核。二、开户程序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汇帐户。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外汇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