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交易中心是不是要开放上行接口

樊晓海 2019-12-21 1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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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发达国家的外汇交易市场分为“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所谓“场内交易”,只是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所有订单都是通过与交易所成交并清算,交易都是按标准合约来进行的,外汇市场中银行间进行的交易应该算是“场内交易”了,还有就是资金量大,符合标准合约的客户订单才可以参与。另外一种叫“场外交易”即OTC市场,客户的订单不进市场去交易,直接通过交易商在客户间进行撮合成交,这种交易方式在欧美国家非常盛行,目前我们接触到的FXsol,IKON,福汇,IFX,嘉盛,CMC等欧美零售外汇市场交易商都是场外交易市场。场外交易的优点是可以不按照标准合约来进行交易,目前大家接触的平台大多数可以交易0.1手甚至0.01手的小合约。了解了场外交易的方式后,就比较好理解对赌的概念了。场外市场是交易商用自己平台内撮合客户的订单,市场上有买有卖,假定某客户在某一时刻买入一手英镑/美元,而这个时候刚好有个客户在同一时间想卖出同样大小的合约,那么他们之间就达成了交易,订单就会被执行。这里面就存在一个流动性的问题,如果客户这个时候提交这个买单,而没有人卖出怎么办?这时候就会容易出现成交延迟的问题,客户必须等到有人做和自己相反方向的订单才会成交。一般对于较大的外汇交易商来讲,每天要处理成千上万笔订单,市场上订单的流动性很强,因此不太会出现成交困难的现象,有严格监管的交易商都是以撮合客户间订单为主。如果有交易商平台上交易不够活跃,而又想提高客户订单的成交效率,就会拿自有资金来和客户成交,这种就叫对赌了,对赌在外汇交易商里面是广泛存在的,主要集中在没有监管的和监管不严格的国家。英国和美国等对于外汇交易商对冲是ECN交易模式的典型代表。
符耀精2019-12-21 20: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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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汇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全国银行间外汇、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交易系统并组织交易;提供银行间市场清算、信息和监管等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外汇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拟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的发展规划。2.承担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工作。4.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5.负责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6.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7.依法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及其增值应用和市场推广。8.依法受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中的异议。9.负责组织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业务知识及产品的培训。10.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1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辛培成2019-12-21 20:04:33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近年来,交易中心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币汇率、利率改革和金融市场发展,致力于银行间本外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和机制创新。银行间本外币市场交易量屡创新高,交易机制不断创新,原生、衍生产品序列逐渐丰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交易平台成功上线,人民币基准汇率和利率引人瞩目,市场主体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清算、信息、监管服务功能日益完善。银行间市场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的一个市场,涵盖外汇市场、货币、债券、衍生品市场。2019年本币市场交易总量超过110万亿人民币,2019年交易总量达138万亿人民币。
    连中鄂2019-12-21 19:54:43
  •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由中央银行领导下的、独立核算、非赢利性的事业法人。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到1994年底已有会员303家,包括中资银行及其分行、外资银行、其它非银行机构。其中,外资银行只能代理,而不能自营外汇买卖。买卖的方式只有即期交易,没有远期和期货买卖1994年1月1日我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外汇全文。
    黄真理2019-12-21 19:36:51

相关问答

●谨慎应对大利润诱惑。寻求信息对称性是您进入市场之前的必修课,您必须尽可能多地获取相关机构或个人的各方面资料,尤其是面对不熟悉的经纪商或IB。对于所取得的资料应设法证实之而不是轻易取信——即便是您身边的朋友或亲戚介绍的业务也一样。如果您无法获得关于对方足够的安全信息,请不要轻易投资。另外,在真正决定入手之前,咨询可信赖的金融机构或个人,倾听他们的经验之谈。●不要轻信“风险极低或零风险”这类措辞。如果您的经纪商或代理人告诉您“这是一个风险极低的投资”时,保持必要的怀疑态度。而当他们声称书面的风险披露声明只是“例行公事”时,更要多长一个心眼。任何时候,这份书面材料值得仔细品读和理解。●小心“银行同业拆放市场”。如果您的经纪商或代理人宣称他们将通过银行同业拆放市场为您进行外汇交易服务,或者您的账户操作将在银行同业拆放市场时,您就要小心了。事实上,“银行同业拆放市场”这一词汇代表着一个更为宽松的货币交易网,而这一网络主要是由包括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一些大型企业组成的。●勿信未知电话的投资业务。如果您接到一个未知电话向您传达一系列有关投资的讯息,直接挂断之。●警惕“迫不及待的”入金要求。如果您的代理人试图说服您立即通过隔夜速递、网络、电邮或其他途径进行入金操作时,则请警惕一场欺诈案可能正在勾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