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汇局的预警告知书,说我们外汇不正常怎么办

黎瑞彬 2019-12-21 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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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汇账户应当持相应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凭当地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到当地银行设立外汇账户。经过外汇管理机构审批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银行才能为客户设立外汇账户,并在外汇管理局准许的外汇活动范围以内,办理外汇结算。涉汇单位的外汇账户只能设立一个,各种不同的币种在同一个银行视为一个账户,设立第二个以上账户必须经过当地外汇管理局批准。未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同一家银行或在不同的银行不能多头开户。扩展资料:外汇账户管制一般分为:①自由账户,即既可以自由外汇记账也可以本币记账,账户上的资金可以自由转移的账户。②外币账户,账户上的资金一般为国外汇入或携入货币,也可以是外国使馆人员、地区性或国际性组织工作人员的外汇薪金、收入等。③境外账户,其他国家居民开立的所在国货币账户,一般无息。④冻结账户,亦称封闭账户,主要用于尚未准备调出国外的资金,一般由移居国外的人持有。外汇账户-外汇账户管制。
樊振萍2019-12-21 18: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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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你们就要慎重了,现在市场很乱,做什么的都有,本身外汇就是灰色地带,所以还是要慎重考虑。
    齐晓明2019-12-21 19:12:04
  • 外汇局通知你们现场后,你公司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反馈完现场核查通知后,可以下载到现场核查的数据包,里面包括了你公司核查期的出口货物数据和收汇数据,你们再自己进行核对。
    连业达2019-12-21 18:38:05
  • 企业应当按下列规定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主动配合外汇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1外汇局要求企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企业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书面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出口及收付汇情况、资金流入或流出异常产生的原因;2外汇局约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说明相关情况;3外汇局现场查阅、复制被核查企业相关资料的,企业应当在收到《现场核查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准备好相关资料,配合外汇局现场核查人员工作4外汇局采取其他现场核查方式的,企业应当按外汇局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场检查是指监管人员直接深入到金融企业进行制度、业务检查和风险判断分析,通过核实和查清非现场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达到全面深入了解和判断金融企业和经营和风险情况的一种实地检查方式,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场检查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可分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是银监会为全面系统评价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状况而实施的对该金融机构某一时期内所有业务活动进行实地检查,通过检查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状况有了全面地掌握,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出总体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给予处罚。专项检查是指银监会针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能或者已经出问题的业务到实地进行详细现场检查。专项检查要重点突出,抓住那些对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业务或问题来开展检查工作。按被检查业务来分为:内部控制检查、贷款业务检查、存款业务检查、现金检查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接受全面或者专项的现场检查。
    齐文浩2019-12-21 18:20:53
  •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九条外汇局对列入名录三个月以内的新名录进口单位进行辅导管理。进口单位辅导期内的进口付汇业务应向外汇局进行事后逐笔报告。第十条外汇局统一向银行发布名录。不在名录的进口单位,银行不得直接为其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第十一条对于已不具备名录登记条件的进口单位,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第三章进口付汇管理第十二条本试点办法所称进口付汇包括:向境外支付进口货款;向境内保税监管区域、离岸账户以及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进口货款或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付款;其他贸易项下付款。第十三条进口单位应当根据结算方式、贸易方式以及资金流向,按规定凭相关单证在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进口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进口付汇核查信息申报。银行应当按规定向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第十四条付汇单位与合同约定进口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应当一致。代理进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负责进口、付汇。第十五条外汇局对不在名录进口单位和“三类进口单位”进口付汇以及付汇单位与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不一致等业务实行事前登记管理。进口单位应当按规定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银行应当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证明和相关单证为进口单位办理进口付汇或开立信用证。第十六条外汇局对不在名录进口单位、“二类进口单位”进口付汇业务和外汇局认定的其他特殊进口付汇业务实行事后逐笔报告管理。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后,需向外汇局逐笔报告其进口付汇和对应的到货或收汇信息,并提供相关单证或证明材料。第四章非现场核查与监测预警第十七条外汇局对进口付汇数据和进口货物数据进行非现场总量比对,核查进口单位进口付汇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第十八条外汇局以进口单位为主体,参考地区、行业、经济类型等特点,设置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对进口付汇和货物进口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实施风险预警,识别异常交易和主体。第十九条外汇局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调整监测预警内容。第五章现场核查第二十条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核查及监测预警的结果,对于总量核查指标超过规定范围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进口单位进口项下外汇收支业务实施现场核查。第二十一条外汇局可采取要求被核查单位报告、约见进口单位负责人、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进口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第二十二条外汇局可对银行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合规性与报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施现场核查。第二十三条进口单位和银行应当协助、配合外汇局现场核查,及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第六章分类管理第二十四条“二类进口单位”和“三类进口单位”确定前,外汇局应通知相关进口单位。进口单位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申述。第二十五条外汇局向银行和进口单位发布对进口单位的分类管理信息,并将有关情况向其他相关部门通报。第二十六条外汇局在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审核、进口付汇登记以及逐笔报告等业务环节对进口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第二十七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和外汇管理需要,调整考核分类的期限、频率、标准以及适用的管理措施。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进口单位是指已按规定向商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单位。第二十九条银行和进口单位违反本试点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第三十条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保税监管区域内进口单位经营非保税货物的进口付汇、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个人办理进口付汇业务参照适用本试点办法。第三十一条本试点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试点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以前法规与本试点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本试点办法执行。
    连丽英2019-12-21 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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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期货和外汇现货的区别∶1、交易场所不同:外汇现货一般是通过银行间或者是做市商进行交易,所以中间往往有买卖点差,这是银行和做市商在当中收取的成本;而外汇期货是通过交易所交易,如美国CME交易所,交易着世界上最大量的外汇期货合约买卖,属于撮合成交,成交方式类似股票,所以没有买卖点差。2、合约限制不同:外汇现货,一般来说合约价值在10万美元为一标准手,正规的交易也是以手为单位进行,合约没有一定的交割期限,可以长时间持有,但是要付银行间的利息;外汇期货,交易合约基准为IMM结算体制下的标准合约。一般说来3,6,9,12的月份合约为年主力合约,但是基本每月也有月合约,交易的期限正常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二为最后交割日,如果之前没有平仓,必须办理交割手续进行交割。外汇期货持仓是不需要任何利息的。3、主要的投资者不同:不可否认,外汇现货的交易量也很庞大,但是更多的是银行间和做市商之间及投机者间的交易;而外汇期货则不同,从事外汇期货交易的是套期保值的需要为主要部分,这发生更多在对外贸易的行业和公司之间,而个人的投机者,只是占外汇期货交易市场当中5%的份额左右。从这点上来看,外汇期货市场的投资性质比外汇现货市场要重得多。4、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同:无可否认,外汇期货在各个国家里都缔属于期货行业,受到各个国家监管当局的严格监管,交易的安全性高;而外汇现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和法规尚未完善,目前也没有哪个国家有很完善的监管机制对其监管,一般是事发后采用外汇期货的监管条例进行兼顾监管而已。可靠性方面,外汇期货有专门的交易所来组织交易,所以比较可靠;而外汇现货,是各国之间银行间的默契和自发行为,一旦有政治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影响,报价难免受到影响,这也是可以忧虑的原因。
2004年对外贸易法出台后,国家对企业办理进出口权的政策已完全放开,并无注册资金及年出口额的限制,只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一致即可办理进出口权,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也可办理进出口权。北京办理进出口权首先要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续还需涉及到工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等大约七个部门。企业办理进出口权限,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以及到后续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的申办手续,才能合法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申请办理流程涉及外经贸、工商、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等大约七个部门。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等资料。流程: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4、刻“报关专用章”一枚。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6、中国电子口岸杭州数据分中心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7、到省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8、到省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总过程大约60天左右,大约要申领五个证件。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检验检疫证书、自理报关登记证书、海关注册证书、电子口岸身份识别卡和电子口岸IC卡等。二、申请进出口权政府工本费用8电子卡操作人员、报关业务负责人、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9其他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注:1、外商投资企业除上述材料外,需另准备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4份以及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2、以上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