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预收款打的报告日期是七月,忘记调整报告啦,现在发货日期是九月

诸葛林敏 2019-12-21 18:07:00

推荐回答

预收货款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于2019年9月1日收款。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在9月1日-9月30日区间内。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龙少红2019-12-21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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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先合同登记然后填入你的合同出货日期,总金额和预收的金额,确认提交OK后,会产生一个合同编号.PS:合同登记是可以随时修改的.二,然后看钱是否进来了提款登记可别乱填哦.因为错了是无法更改的.然后根据你的金额.申请提款,大约一个工作日,就可以看到额度了.三,拿着你的合同和电子口岸卡去银行就可以先收汇结汇了.四,最后一步就是等出货了.输入报关单号,核销单后.去网上平台核销就OK了.不要超过三个月。
    龙庄伟2019-12-21 18:37:53
  • 这两个日期同在一个月内,影响不会很大。在企业报告中,企业不可能估计得很准确,会在日期上存在偏差,系统对这种偏差的存在也是认可的。因此,系统在每月计算指标的时候,会自动忽略你说的这种情况。所以影响不大,不必太过担心。
    龚小荣2019-12-21 18: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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