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预收了货款然后延期发货,外管局那边要提供什么呢

黄百光 2019-12-21 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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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报告之前需要先按日期查询到你需要报告的记录,然后再按‘新增’做报告。你系统上面预收、延收、预付、延付的数据都是银行在收到你的款项后通过银行版的监测系统报告给外管的,这说明外管从两方面监管企业,让企业要如实去操作。你在收到银行收款的同时,也要将这笔货款是性质报给银行,然后银行再报告给外管。你说的疑问,极有可能是银行误解或是错报了你们的款项性质了,要求让银行改正,如果银行实在不能更改,你就将错就错吧,不然你跟银行不符,外管会认为你违规操作。会在这上面体现异常的。
赵马元2019-12-21 18: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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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收货款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2019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9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米国连2019-12-21 18:54:33
  •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
    赵首永2019-12-21 18:20:45
  • 这个我还真没遇到过,不过你可以提前打电话问问外管局,我觉得像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号,银行信息和法人身份证,这些是基本的吧!另外就是没做的那一笔报告的相关单据。可能我说的也不是很全面哈。
    赵马元2019-12-21 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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