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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2日报道,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公布破获一起特大“荐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84名,冻结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这几个犯罪团伙都是以“荐股”的名义实施诈骗,受害者达两万多人,遍及全国20多个省份。今年年初,重庆警方陆续接到多起有关网上“荐股”诈骗的报警,于是成立专案组对此展开调查。据其中一位受害人韩先生介绍称,有位自称是某家综合理财投资机构的业务员,加他为微信好友,交谈中对方劝说韩先生参加他们的投资会员促销活动,三个月的荐股指导只要1688元。随即,业务员推荐给韩先生一名炒股的指导老师。但在韩先生咨询这位老师时,得到的答复却是,现在股票行情不稳定,更赚钱的方法是炒黄金。受害人韩先生说,所谓老师直接就喊我下APP,让我去炒黄金,而且这个炒黄金账户一来就让我充十万块钱去激活,我觉得太不保险了,应该是骗子。由于多起诈骗案件情节类似,且都是通过QQ、微信进行沟通,于是重庆警方联系腾讯公司协助调查。依据平台大数据分析,警方锁定了位于上海、重庆、南昌等地的7个诈骗团伙,并在详细侦查后实施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84名,缴获作案电脑400多台,作案手机600多部。目前,已有40多人被正式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重庆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民警王司达说,总共涉案的金额达到3000多万元,大概涉及全国有20多个省市,有2万多个受害人。而且还发现,因为它的诈骗价格大多数是1280元、1880元,可能金额偏少,大多数受害人上当以后,并没有到公安机关来报案。
龙少红2019-12-21 18: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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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七小条规定: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五千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诈骗数额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七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五万元不满七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并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7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隋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诈骗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五十万元,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诈骗公私财物数额满四十万元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第2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除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以外,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诈骗数额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五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2具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形的,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二年刑期。4、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1具有第2条第3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2T。每增加一种情形,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2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诈骗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3诈骗数额分别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多次诈骗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20%~2T;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1在案发后主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2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3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至50%;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6、需要说明的问题1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参照第l、2、3条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2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既遂部分所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既、未遂所对应的量刑幅度相同的,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未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的,以未遂部分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以既遂部分确定起点刑和基准刑的,可根据未遂部分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V;以未遂部分确定起点刑和基准刑的,可根据既遂部分犯罪行为造成损害后果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3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扩展资料:重庆反诈骗中心已累计为群众挽损3.32亿余元重庆市反诈骗中心举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仪式,10家企业代表和2名市民现场领回了自己被骗资金共1255万元。截至目前,反诈中心已返还群众被骗资金6200余万元。据了解,自2019年8月成立以来,重庆市反诈骗中心已累计帮助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2亿余元。在处置模式上,重庆市反诈骗中心通过完善反诈系统,有效关联警情、案件、涉案账户等数据。实现110接警平台、反诈骗中心、基层科所队之间的警情自动流转和指令上传下达,构建了由市反诈骗中心统一止付拦截、立案单位冻结返还的一体化运转模式,警情处置时间由小时级提升至分钟级。同时,通过打通与公安部、各银行、基层办案单位的对接网络,进一步优化处置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让资金有效拦截率提升了5个百分点。针对犯罪分子利用POS机刷卡转移赃款的新动向,通过在银行相关系统反馈数据中挖掘潜在特点,重庆市反诈中心还创新地实现了从阻断POS机商户结算功能入手的拦截方式,涉案资金流从以前无法查询到现在仅半个小时就能全面查清,该类诈骗警情处置成功率环比上升超50%。据统计,2019年,重庆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万余起,同比上升33%,抓获犯罪嫌疑人2800余名,同比上升37%,“冒充公检法”“钓鱼网站”类诈骗案件均同比下降30%以上;共处置电信网络诈骗警情7300余起,止付资金1.89亿元,冻结资金5.1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3%和85%。而自2019年8月反诈骗中心成立以来,已累计帮助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2亿余元。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依法、及时返还到被骗企业和群众手中,反诈中心安排专人集中梳理和甄别,对于事实清楚、权属明确的,按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逐批进行返还。诈骗案件立案3个月后,受害人在接到警方通知后,可以向警方提起“资金返还”的申请。申请手续非常简便,就是填表提交,剩下的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都由警方全部办理;最长一个月时间,被止付冻结的被骗资金即可原路返回到被转出的账户中。包括现场返还的12笔1255万元,反诈中心近期共梳理了205笔2000万余元,目前正抓紧按程序返还,确保春节前全部返还到位。警方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严格规范财务转账审核制度,财务人员接到公司领导转账指令,要当面或电话核实后才决定是否进行转账。而一旦遭遇诈骗,群众拨打110或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就会立即将警情推送至反诈中心,民警会及时响应,以最快速度对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查询,及时挽回群众损失。因此,受害人发现被骗后报警时间越早越好,而被骗被转出资金后的半小时因此被称为止付冻结的“黄金半小时”。当发现可能被诈骗,或遭遇资金账户被异常转款,一定要在“黄金半小时”及时报警。在报警求助时,请提供有效信息,保存被诈骗的或嫌疑人要求进行资金转账汇款的银行卡号或第三方支付账号信息等有力证据,便于警方迅速查清资金流向,及时冻结止付,挽回损失。重庆反诈骗中心已累计为群众挽损3.32亿余元。
籍宝霞2019-12-21 19: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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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从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获悉,该局近日破获一起公安部督办特大电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初步核查,该案受害人已超过2000人,涉案金额超千万元。2019年初,重庆沙坪坝警方接到受害人王老师报警称,他收到某银行发送的信用卡提额短信,按照短信内留下的“客服电话”联系输入卡号密码后,他的信用卡被盗刷数千元。报案后,王老师注销了这张信用卡,重新申请了一张新卡。但十余天后,王老师新办的信用卡又被盗刷了近两万元。经过查询,王老师的信用卡两次被用于在某商城购买某游戏点券。接警后,重庆市反诈骗中心发现并锁定一个发送诈骗短信的伪基站踪迹。警方很快明确了用于发送诈骗短信的车辆和驾车嫌疑人周某,并在其再次作案时将其抓获。警方围绕周某和受害人的资金流向展开调查,发现受害人的资金进入了北京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网上购买游戏点券等虚拟货币后,这些虚拟货币又都转入“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警方继续顺藤摸瓜侦查发现,这家所谓的科技公司,专门收购用被骗款项购买的游戏点券等虚拟货币,再将这些虚拟货币低价出售。这家公司还定期向周某等发送诈骗短信的“伪基站”持有人支付“费用”。短短几个月时间,这家科技公司经手的款项金额超过亿元。经过多方分析研判,专案组向北京、陕西、湖北、海南、四川等有类似案件发生地派出警力调查,最终锁定了以赖某、林某某、谢某某三人为“上级”,以卢某某、兰某某、伍某某、陈某某等为“话务员”,以林某某、谢某某等为取款团伙的核心犯罪成员。此后经过近半年侦查,专案组摸清了整个团伙的架构,一个覆盖全国十余省市、涉及7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特大电信诈骗集团浮出水面。专案组随即向北京、陕西、湖北、四川、海南、浙江、福建等地派出20多个抓捕小组,共抓获嫌疑人70余人,扣押了案件相关的非实名制电话卡500余张,银行卡100余张,手机100余部,电脑20余台,伪基站设备5套等作案工具。目前,5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齐晗兵2019-12-21 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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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2日透露,该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进行期权期货虚假交易的特大网络诈骗案。经初步核查,该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警方已抓获犯罪集团涉案成员435人。今年6月,重庆南岸警方接到张某报案称,他在某网络平台进行期权期货交易投资,但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已损失40余万元,怀疑平台存在诈骗嫌疑。此后,南岸警方又陆续接到其他群众类似报案。警方立即进行立案调查。民警经初步侦查发现,该案系一起利用在互联网上搭建虚假期权期货交易平台,通过对后台数据造假,使投资者受损的系列诈骗案件。犯罪团伙窝点主要分布在成都和重庆两地,涉案人员上百人。针对这一情况,警方集约刑侦、经侦、网安、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进行案件侦办工作。经过3个多月摸排调查,警方最终锁定了以福建籍人员陈某某家族为核心的犯罪团伙成员,并摸清了该组织架构。通过对该团伙核心成员扩线跟进,专案组进一步明确了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专案组发现,该团伙在四川成都设立总部,在重庆渝中、江北等地写字楼租赁场地开设分公司,以金融交易平台、牛奶贸易企业等虚假面目进行伪装,招揽了数百名员工开展“业务”,实施诈骗。
管燕红2019-12-21 18: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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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从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了解到,近日,在公安部刑侦局的组织指挥下,重庆警方历经3个多月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特大网络贷款诈骗案,全链条摧毁一个利用假借办理消费卡可获取高额贷款、高额透支消费透支,骗取受害人制卡费、会员费等实施诈骗犯罪的、涉及全国多省市的特大网络贷款诈骗犯罪集团,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440名,打掉犯罪团伙14个,捣毁犯罪窝点18个,查扣涉案电脑801台、手机662部,涉案金额2亿余元。设渠道部制定诈骗话术今年4月,重庆市反诈中心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发现一条疑似诈骗线索:一家名为“北银创投”的公司涉嫌网络贷款诈骗犯罪。后陆续有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北银创投”骗了钱。重庆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以刑侦总队为牵头单位,组织多个警种和涪陵、北碚等区县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专案组通过一个多月的大量工作,成功锁定了一个以朱某某为首的网络贷款诈骗犯罪集团。办案民警查明:该犯罪集团以注册成立的“北京北银创投科技有限公司”为总部,在北京、内蒙古、四川三地分别设立渠道部、制卡部、客服部、运维部、后台管理部等部门。其中渠道部又分别在湖北、四川、安徽、河南、湖南等地设立了15家代理商。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分工明确:渠道部负责制订诈骗话术,发展代理商,代理商进一步润色话术后实施诈骗;制卡部负责针对受害人,制作带有受害人名字的北银创投消费卡;客服部负责宣传消费卡及接听电话,对受害人的投诉进行敷衍、推脱;运维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维护,同时策划网站活动,让受害人误以为只是落入商业欺诈的陷阱;后台管理部负责管理网站,维护网站后台、受害人信息及发送办卡短信。全国11万余人受骗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案涉及全国受害人11万余名,涉案总金额高达2亿余元。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诈骗窝点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在公安部刑侦局的组织指挥下,专案组会同窝点地警方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今年6月12日,重庆警方集约750余名警力,在北京、内蒙古、四川、安徽、河南、湖南、湖北等地警方的配合支持下,对18个犯罪窝点同步开展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40名,犯罪集团主要骨干成员全部到案,主犯朱某某对其所犯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嫌疑人交代,警方将该团伙的诈骗手法进行了梳理,发现其有三个主要步骤:吹嘘包装“北银创投”消费卡功能齐全且低息优惠;貌似标准的申请办理流程实则收取各种费用;设置陷阱和门槛迫使事主“知难而退”。
黄相山2019-12-21 18: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