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韩方向我公司汇入70000美元并在外汇管理局备案,现在为止没核销,管理局让作出说明,应如何处理

齐敏霞 2019-12-21 1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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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意义了。如果公司有进出口业务,1.需要备案后才可以进行相关业务的操作: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至此,核销完结,等待退税。
连佩忠2019-12-21 18: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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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1、书面申请。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企业公章。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如果货款不多,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办理,目前个人年度结汇限额为五万美元。这里分现汇和现钞两种情况:1、如果他将外汇转账在你个人外汇账户里,然后你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一年可以结汇五万美元。2、如果他给你付外币现钞,你去银行结汇,银行会问你钱是从哪里来的,如果金额超过5000美元,必须提供外币现钞的来源。
    黄盘明2019-12-21 18:02:49
  •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
    龙安顺2019-12-21 17: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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