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取消了,那以后收汇或者付汇怎么操作?

龚圣星 2019-12-21 18:08:00

推荐回答

1、进口单位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2、进口付汇备案表。在办理异地开证或付汇时,进口单位应事前持备案表到付汇地外汇局办理确认手续。付汇地外汇局确认无误并加盖“进口核销监管业务章”后,进口单位方可持经确认的备案表及上述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开证或付汇。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进口单位,不予办理异地付汇备案。扩展资料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外汇。
龙安隆2019-12-21 18: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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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A类企业如果存在付汇与到货差额超过十万美元也需要在服务平台上报告,教材上也有说到几种需逐笔报告的范围的。查企业的分类情况,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查看企业基础信息里有显示的。
    黄相柏2019-12-21 18:38:15
  •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告延期付款报告:进口报关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
    龙宪连2019-12-21 18: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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