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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预收货款报告。应该做预收货款报告的条件:收到预收款30内能出口货物,就什么报告都不用做。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需要在收款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预收货款报告。收到预收款30内不能出口货物,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货物出口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预收货款现场报全文。
麻硕士2019-11-03 16: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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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监测一年的。就是从你所监测的月份倒推12月就好了。给你一个公式指标公式: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总量差额率=总量差额/∑调整后的进口额+∑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出口额+∑调整后的支出额×100%资金货物比=∑调整后的收入额+∑调整后的支出额/∑调整的出口额+∑调整后的进口额×100%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预收货款余额+预付货款余额+延期收款余额+延期付款余额/∑进口额+∑收汇额+∑出口额+∑付汇额×100%1.企业在系统中查询到的业务指标,纳入指标计算的数据范围是:核查月倒推12个月的贸易外汇收支、货物进出口和企业报告数据。2.总量核查指标含有以下四个主要指标:总量差额指标、总量差额率指标、资金货物比指标、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指标。但是每个地区都有指标上下限的,只要你不超过当地的上下限就好了。
赵颖霞2019-11-03 17: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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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网上做延期报告的要求是报关之日起90之内的能收到货款的不需要做延期报告,在九十天之内收不到钱的需要做延期报告,延期报告需要在出口之日起三十天只能做,如果超过三十天的只能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2、在出口三十天之内做了延期报告,且发现在登记的延期时间内收不到货款的可以到系统上做修改或是调整。修改的时间是没有超过30天。超过三十天的只能做调整。扩展资料第八条外汇局对于本细则实施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第九条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
龚子龙2019-11-03 16: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