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延期付款时,登记时超过签发日期120天就会在外汇管理局已经确认付款登记一栏中显示为红字,要怎么办?

米小坤 2019-12-21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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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超额度的单笔延期付款企业申请确认超过延期付款额度,在系统中显示为“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的延期付款时,应向外汇局提供以下材料: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登记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等。五关单需复印一份,所有资料需加盖好公章,到柜台办理时最好带上公章.切记。
齐晓旭2019-12-21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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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如果你想延期付汇的话,进口日期30天之内在网上做申报即可。如果超过30天就要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延期付汇喽。需要带《信贷延期申请报告》、与对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延期付汇后的销售合同,还有报关单复印件。最好去银行那边问一下,备齐好资料,免得跑好几趟。
    黄相方2019-12-21 19:12:08
  • 外汇管理局执法的规则是:报备不处罚制度。所以,你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办理比较好。需要提供具体日期的,但是具体日期可以是一个预估的日期而不是确切的实际日期,因为未来的事儿谁也没法确定是吧,日期可以稍微延后一些以便操作。到时候全部收货完成了,如果客户不介意你晚些付款的话,再依该日期付款即可,这个日期可以事先跟客户商量以及确定好。
    管火金2019-12-21 18:54:43
  • 一、延期付款一般不超过企业前12个月进口付汇总额的20%;二、单笔提款登记等值30000美元4、该笔延期付款项下进口关单5、该笔延期付款贸易信贷登记系统提款登记查询打印联。
    黄百渠2019-12-21 18:38:10

相关问答

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最新规定,货款实际到帐后15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四类境外汇款,银行应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包括:一是预收货款;二是转口贸易收汇;三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通知》规定,待结汇账户中的外汇资金结汇时,收汇单位应当向银行书面说明结汇款项性质,提供相应单证,按以下规定办理: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出口预收货款的,凭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又暂时不能提供核销单正本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结汇后人民币资金应当直接向支付指令上指定的支付方以外的收款人支付;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支后收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凭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复印件、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先收后支转口贸易外汇收入的,在办理转口贸易对外支付前不得结汇,在完成对外支付后,余额部分凭转口贸易合同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贸易项下其他款项的,凭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收汇单位书面说明属于经常项目下其他款项的,对于境内有人民币支付需要的,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办理结汇。为了便利企业开立和使用待结汇账户,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操作上最大限度地简化了程序和单证。通知》明确,银行为收汇单位开立待结汇账户,不需外汇局批准。待结汇账户余额不计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限额。进入待结汇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要能够证明真实交易背景即可办理结汇。对部分资金实行支付结汇制,收汇单位只要提供标明结汇后人民币资金用途的支付指令即可办理结汇,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支付和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