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个人能不能打款至国内出口公司的公司外币账户?

齐春泽 2019-12-21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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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进出口权是无法开通外汇账户收支外币的,只能是找其他的企业代收支;为了方便,建议您还是申请进出口权吧,全程只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这样,您就可以开外币账户了,省去了中间代理公司很多费用,也比较方便有效率。
赵颖贤2019-12-21 18: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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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3、经批准开立的外汇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扩展资料:一、审核材料1、如需开立外汇帐户,其开户申请书应是正式公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申请内容明确,开户申请书中必须写明外汇资金来源、用途情况,开户银行,开户币种,如是专项帐户还需说明项目及有关情况及开户期限,以及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开户需持外汇局要求的有关材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并且开户所持证件必须是由政府签发并在有效期之内。3、接受捐赠或援助的单位必须是国内民间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国内事业单位,并按捐赠或援助协议规定将捐赠款项用于境外支付。4、如不符合上述要求,一律退回,不进行审核。二、开户程序1、凡符合《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均可开立外汇帐户。2、开户单位在申请开户时,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选择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限于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各总行及其分支行。3、开户单位应按我局要求提供开户所需的全部材料,经我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凭《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户银行应填写《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的回执联并退开户单位,开户单位须于开户后5个工作日内持回执到外汇局领取《外汇帐户使用证》。凡超出30个工作日,开户单位未到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外汇局颁发的《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自动作废。4、同一性质的外汇帐户,一个开户单位原则上只允许开立一个。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开立两个以上帐户的,外汇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严格审批。5、开户单位如丢失《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持登报声明及补办申请到外汇局办理补办手续。外汇帐户。
    齐晓星2019-12-21 19:12:11
  • 如果他是在国外打的外汇可以接收。这么少金额,如果是国外个人帐户汇出,这边个人账户也可以收款的。
    黄皓浩2019-12-21 18:54:47
  • 1.如果你们不参与出口,是不是你们单位有否进出口经营权,如果没有只能汇到他们在北京的工厂,前提是工厂也得有进出口经营权,如果也没有只能找一家有经营权的公司代收,不过有可能人家要收代理费,不过如果是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公司或介绍的钱不多,也可以不收费。2.因为额度不大,跟国外客户商量,做好以个人名义汇进来。3.至于外管政策,是通过银行进行申报,不成问题的。供参考,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童觊军2019-12-21 18: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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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开外汇账户,必须要有进出口资格证书,也必须先登录商务部门。是你公司的性质。内资企业开设外汇专用帐户需提供的材料申请开立外汇帐户的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美元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年内没有严重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企业应提交资料企业在领取并填写"外汇结算帐户核定限额申请表"和"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后应提供下列材料:1.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申请书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3.外经贸部门备案或核准企业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证明文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5.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7.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8.印鉴卡三份-从银行领取。拓展资料: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经批准开立的外汇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