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过来说我贷款可是我没有贷款啊说是马上花的

辛姣珍 2019-12-21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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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帮您分析一下,如果您是第一次收到这种·消息,不予理会就好,生活中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和没头没脑的事儿来填补生活空白。如果是第二次或者多次,您就这么回复,“我已经收到你们XX机构的X条电话,X条短信,此前我已经表述过我没有在你们这里贷款,所以对我来说,我接听您的电话是给您尊重,我视您为骚扰也理数应当,所以请你们也尊重我,如果我再次受到贵机构的短信或者电话,我将报警处理,也请贵机构准备好律师,贵机构现在已经造成了犯罪行为,因为贵机构实施诈骗。这不是意外,就是一场有预谋的诈骗。所以接下来如果我再次受到类似的短信或者电话,我都将视为贵机构的行为,我将立即报警,绝不姑息”。其实,没有人想把别人怎么样的,都是混口饭吃哦。不要害怕,一般你都这么说了,事情就到此为止了。正义总得有人声张,不然社会还不是一团糟嘛。报复什么的,您担心的太多了,要是真有报复,人家也找不到咱们这种虾米大的人来忽悠了。
黄石卫2019-12-21 23: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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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我09年做过电销,那时候你们的电话都是移动联通的基站商卖的,一个2分。16年我做过一段时间的贷款,你们的电话都是从保险公司,中介,小区物业,电信商,网上渠道搞的。
    粱俊芳2019-12-21 23:38:11
  • 我怀疑是一.一种广告推介二,如果是贷款审核信息,这种状况复杂点如果有电话,一定录音问清楚以下几点1放款方是哪里2你什么时候申请的?3怎么放款?放款卡是哪张4他在哪里得到你的信息如果都确认不是你的行为,可以告知申请方同时报警,告知遭遇诈骗,自己信息被人做贷款自己不知情。
    赵驻军2019-12-21 23:04:42
  • 没啥好办法,说真的,就是一个骚扰,好让你联系你的这个人让他还钱他贷款的时候可能添你是他同事,或者朋友,但是贷款的时候这种联系人也没有什么法律责任,所以不需要联系本人核实我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每天就是接,也不生气,告诉他们找不到,大概一周,也就不打了应该是,反正他们来来回回也就那么点员工打电话。
    齐景凯2019-12-21 22:55:11

相关问答

!你要确定下当时自己是否说了或者有相关证明证明了你同意当担保人,一般来说担保人的风险很大的。你可以看看下文,!建议是去寻求律师帮助或者咨询清楚!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本报《城阳新闻》律师咨询台提醒读者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对家庭有重大影响,以防可能变卖财产为朋友还债的悲剧发生。如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担责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假如张某借款10万,吴某作为朋友为张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张某没有能力还贷,法院判决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吴某被迫卖房替张某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共计12万余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受保护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无效,担保人的权益受法律保护。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对自己的的责任范围要了解,具体的保证责任由法律确定。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担保期限问题要留心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较为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如果表示要担保至还本付息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两种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肖升东律师表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担保人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总结如下: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2、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范围,以及担保方式;4、主要担保期限问题;5、在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让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来源:http://china.findlaw.cn/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