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县贷的助学贷款能不能在繁峙还

龚庆凤 2019-12-21 17:10:00

推荐回答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二、另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学生是孤儿或者没有法定监护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同学可以请其他近亲来作为共同借款人。近亲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必须在20-60周岁之间,办理过程中共同借款人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更换他人;2、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人原则上不可以作为他人的共同借款人;3、共同借款人要尽量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变更共同借款人流程:1、学生与新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当地的县级资助中心,提交变更申请;2、等待有关工作人员对新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是否符合要求;3、如果新共同借款人符合要求,双方重新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即可。扩展资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连东辉2019-12-21 18:06:1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等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借款学生本人向学校贷款审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乡,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初审,再通过院系审查、学生处审查,然后报送经办银行审核,银行会将回执发给学校。然后通过签订协议,就可以完成助学贷款的申请。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9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
    黄相柏2019-12-21 17:59:01
  •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黄登红2019-12-21 17:41:42
  • ,助学贷款续贷声明的写法如下:我是xx大学xx学院的一名大x学生,上个学年曾申请过贵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目前家庭经济条件应付我的下学年在校费用依旧存在困难,且在上学年贷款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了贵行服务的体贴性,所以想在下个学年继续申请贵行的助学贷款,希望贵行能审批。你也可以找相关经办人员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可以。
    龚岳明2019-12-21 17:22:58

相关问答

如您在中国银行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偿还:1、还款周期毕业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按月或按季度偿还贷款。2、贷款利息支付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或按季度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当借款学生按照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完毕有关手续之日后所逢的第一个月结息日起自付全部利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可申请休学贴息。借款学生或毕业借款学生如未按照规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可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由借款学生或毕业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3、还款计划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高校机构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制定还款计划,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高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并负责将毕业借款学生的还款计划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36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如毕业借款学生未自主选择毕业后的3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则应自毕业后的第37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在还款期内享受还本宽限期。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继续贴息的借款学生,须在申请贴息起始日20个工作日之前,向原所在高校机构提出继续贴息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原所在高校在5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借款学生的继续贴息申请,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原经办银行自收到学校审核通过的继续贴息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继续贴息手续。自原经办银行办理继续贴息手续之日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借款学生原所在高校的隶属关系,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协议签订以及继续贴息申请等手续时,需已开通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借款学生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申请继续贴息的,需按照原所在高校机构的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编辑于 2019-11-20中银直播间官方网站手机银行中银理财余额理财大额存单向TA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