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专业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个人信息变更后还需要什么手续吗?

黄石竹 2019-12-21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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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修改的。在没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学校填错或者其他信息错误是可以进入助学贷款系统修改,之后在系统中重新申请贷款。如果是签了合同的情况下,那就必须与生源地贷款办理点的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再修改重新签合同。因为合同签完之后的贷款回执单要交给学校,如果不在这之前将错误信息改正过来就无法进行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服务热线是:95593扩展资料: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报及办理程序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2.合同签订,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3.合同回执,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4,贷款发放,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5.合同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黄皖林2019-12-21 17: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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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银行不找你就不用管等影响贷款发放再说银行自然会告诉你的。
    黄睿刚2019-12-21 18:36:17
  • 属于就学信息变更,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扩展资料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龚小雪2019-12-21 18:00:24
  • 需要登录国家助学贷款网站确认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准备材料。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辛国海2019-12-21 17:36:32
  • 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查看已还款信息的步骤:1、在浏览器搜索栏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进入。2、进入网站后,点击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3、在登录界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4、进入之后,点击“我的贷款”选项。5、然后会在右侧弹出还款信息,若已经还款,则显示“已结清”。
    黄相柏2019-12-21 17:18:36

相关问答

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因此研究生是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的。扩展资料相关知识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按照规定,贷款毕业学生应该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开始偿还第一年利息,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利息。如当年专升本、考上研究生,需于9 月1日前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展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2、宽限期后按时偿还本息。在毕业两年后的12月20日如2019年6月份毕业,则应该是2019年12月20日前前开始第一次等额偿还本金,以后每年12月20日前按时偿还本金,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具体时间见《借款合同》。3、及时更新联系方式1每年12月1日前,毕业学生主动与贷款办理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老师联系一次,提供自己及家庭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至贷款还完止。2每年12月1日前,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查询需要还款情况,至贷款还完止。4、享受贷款代偿学生如何还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参加了国家有关就业项目如:服义务兵役、参加“三支一扶”等,符合条件享受贷款补偿的,补偿资金会通过学校或项目组织单位发放到学生手中,不会直接抵扣贷款,请贷款学生按规定提前自行归还贷款利息或本金,不要因此影响自己信用记录。参考资料-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准备好首次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身份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即可。续贷无需进行资格审查,即申请表无需盖章。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并选择学生在线服务,在线填写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及续贷《申请表》。2、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注: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可现场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通过。3、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注:无需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4、《续贷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或申请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方签字的《申请表》,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5、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温馨提示:续贷学生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相关信息。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