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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农业银行柜台签约的掌银、网银客户,您可通过登录掌银或网银,查询合同编号、贷款期限和首次还款日期。如果您手头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编号与系统展示合同编号不符,请以系统展示为准。如果您不是掌银、网银客户,请您咨询您当时的放款行,由于报税所需贷款合同编号可能与您手中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编号不一致,为保证信息填报准确,请您与放款行核实贷款合同编号等信息。温馨提示:2019年10月4日之前发放的贷款,系统暂不支持首次还款日期的查询。编辑于 2019-02-11。
龙小红2019-12-21 1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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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常见的网络诈骗。网上假冒担保、小贷公司名义行骗的李鬼比比皆是,使用公司名义发布信息、签合同,使用个人银行账号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钱是此类诈骗的重要特征。参考: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18351243672915827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案。
齐景波2019-12-21 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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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签订了贷款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反悔是要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来进行违约处罚的,但如所述合同明显有显示公平的条款,则可以在法院起诉后要求该项条款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连业青2019-12-21 17: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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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各种诈骗及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一般不要这样签。申请贷款建议到银行网点咨询,不要随意到网上申请。如果要申请建议到实力较好、使用用户较多的网站进行。如果提前还款手续费情况:如果在贷款期内发生提前还款将收取提前归还本金的3%作为提前还款手续费。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卡信息的骗局:以提供贷款为名索要放款前的“额外费用”,一定是诈骗。也有的贷款公司可能是真的,但当搜索公司名字时,排在搜索引擎前面的名字相同的,很有可能是钓鱼网站或者诈骗网站。建议打开搜索引擎认证的官网,相对可靠一些(搜索引擎认证的,会在搜索标题后面带有,绿或者蓝色背景的“官网”二字:360搜索为“绿底白字”的“官网”二字,搜索为“蓝底白字”的“官网”二字。网上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的信息大部分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被害人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被害人先支付首月利息、履约费、保证金、保险费、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被害人银行流水不足、查验被害人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被害人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被害人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如果被害人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被害人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起诉被害人违约,并威胁被害人赔偿巨额违约金,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请永远记住,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所以,特此提醒广大网友,不要相信网上各种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小额贷公司发布的此类贷款或者办卡信息,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昆明、福建等大中城市的这类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公司!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如此猖狂诈骗,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
齐新燕2019-12-21 17:22:51